阿瑟·克拉克科幻短篇全集.1,崗哨 前言

據我那位不知疲倦的書目作者大衛·薩繆爾森(《阿瑟·克拉克——主要和次要書目》, G.K.Hall出版社)說,我第一次嚐試創作的小說出現在了一九三二年秋季的《惠什雜誌》上。我當時在學校雜誌的編輯委員會裏,該雜誌由我們的英語老師E. B.米特福德上尉主辦——後來我將我的作品集《神的九十億個名字》獻給了他。我負責的是處理信件,那些信件據說都是在異國環境中工作的老男孩寫的,顯然具有科幻小說的靈感。

然而到底什麽算是科幻小說?

隻要還有人在寫博士論文,就會有人繼續嚐試給它下定義。同時,我很滿足於達蒙·奈特[1]的權威論斷:“科幻小說就是我指著它說‘那是科幻小說’的東西。”

區分科幻和奇幻的嚐試也造成了很大的麻煩。我提出過一個可操作的定義:科幻是可能發生的事情——但通常你不會希望它發生。奇幻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但你往往真心希望它發生。

科幻小說的作者麵臨著一個問題,而專注於現實宇宙一小部分的所謂主流小說的作者則不必擔心這個問題。他們很少需要較多篇幅來設置場景:有時候一句話就能搞定。當你讀到“這是貝克街的一個大霧之夜”時,你在一毫秒內就到了那裏。科幻小說家要想構建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可能需要好幾卷才能完成:典型的例子是弗蘭克·赫伯特的代表作《沙丘》及其續作。

所以,許多最優秀的科幻小說都是短篇作品,這是相當令人驚訝的。我至今還能回想起一九三四年七月《奇妙故事》(Wonder Stories)入手時,斯坦利·溫鮑姆[2]的《火星奧德賽》所帶來的衝擊。一閉上眼睛,我就可以看到保羅那富有特色的封麵:在那之前或者之後,我都沒有讀完一篇故事之後直接回到開頭,再直接讀一遍……

所以,也許短篇小說之於整個科幻小說類型,就像十四行詩之於史詩一樣,所麵臨的挑戰是在盡可能小的空間裏創造完美的作品。

但是多長的算是短篇小說?很遺憾你問了我這個問題……

在本卷中,你會發現最短的一篇包含31個英文單詞,最長的一篇則超過了18 000個英文單詞。超過了這個數,我們就進入了中篇小說(駭人聽聞的詞)的領域,而它與長篇小說就沒有鮮明的界限了。

請記住,在這些故事被創作的過程中,世界經曆著比以往整個曆史都要劇烈的變化。其中有些故事在時代麵前不可避免地過時了:然而,我抵製了所有追溯性編輯的**。我這裏先總結一下,這些故事中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在大多數人認為關於太空飛行的討論完全是胡言亂語的時候寫的。當最後十幾個故事被寫出來時,人類已經在月球上行走過了。

通過描繪可能的未來,以及許多不可能的未來,科幻作家為社會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鼓勵他的讀者保持頭腦的靈活,願意接受甚至歡迎變化——用一個詞概括的話,就是適應性。也許在這個時代,沒有什麽品性比它更重要。恐龍之所以消失,是因為它們不能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如果我們不能適應現在已經有了宇宙飛船、計算機和熱核武器的環境,我們也會消失。

因此,最可笑的莫過於有時候一些人對科幻小說的指責,說它是逃避現實的。大多數奇幻小說受到這種指責確實不冤枉,但是那又如何?有些時候(二十世紀已經有過太多這樣的時候),某種形式的逃避是必不可少的,而任何提供這種逃避的藝術形式都不應該遭到鄙視。就像C. S.劉易斯(寫過極好的科幻小說和奇幻小說)曾經對我說過的:“誰是最反對逃避的人?獄卒!”

C.P.斯諾在其著名的《科學與政府》一文的結尾,強調了“先見之明”的極端重要性。他指出,人們往往擁有智慧而不具備遠見。

科幻小說在糾正這種平衡方麵起到了很大作用。即便它的作家並不總是擁有智慧,最優秀的那些肯定是擁有先見之明的。而這是上天賜予的更重要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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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感謝馬爾科姆·愛德華茲和莫琳·金凱德·斯佩勒收集了——其實該說是找到了——我在近七十年的時間裏寫的幾乎所有短篇小說。

阿瑟·克拉克

斯裏蘭卡科倫坡

2000年6月

(譯者:秦鵬)

[1] 達蒙·奈特(Damon Knight, 1922—2002),美國科幻作家、編輯、評論家。——編者注(本書注釋如無特殊說明,均為編者注。)

[2] 斯坦利·溫鮑姆(Stanley Grauman Weinbaum, 1902—1935),美國科幻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