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
米爾林·泰倫斯不是個行動派。他拿這點當做自我安慰的借口,因為現在,離開太空航站之後,他發覺自己的心神陷入了癱瘓。
他必須謹慎選擇走路的速度。不可以太慢,否則會像是無所事事;也不可以太快,否則會像在奔跑。隻要輕快就好,像個巡警走路的模樣,像個正要出勤、正準備鑽進地麵車的巡警。
他要是能鑽進一輛地麵車該多好!遺憾的是,弗羅倫納人受的教育並未包括駕駛地麵車,甚至弗羅倫納鎮長也不例外,因此他一麵步行一麵試圖思考,可是始終無法做到。他需要寧靜的環境與悠閑的時間。
而且他覺得虛弱得幾乎無法行走。他或許不是個行動派,可是如今,他已經迅速行動了一天一夜再加半個白天,已經消耗掉他一生的氣力。
但他不敢停下來。
假如現在是夜晚,他或許有幾小時的時間用於思考,可是此時剛過正午。
假如他會駕駛地麵車,他就能遠離城市,前往城外數英裏之處,在決定下個步驟前稍微想一想。可是他的交通工具隻有雙腿。
假如他能思考,這是關鍵,假如他能思考就好了。假如他能暫停一切動作、一切行動;假如他能在時間之流中抓住宇宙,命令它暫停,他就能將許多事好好思考一番。一定有什麽辦法可以做到。
他急匆匆衝進下城的陰處,邁著僵硬的步伐,模仿著記憶中巡警走路的方式。他緊抓著電擊棒,在半空畫著圈圈。街上空無一人,當地人都擠在簡陋的房舍裏——這樣更好。
鎮長仔細選擇他的目標。最好選一個較高級的住宅,擁有彩色塑膠磚與偏光玻璃窗的那種。低下階級都死氣沉沉,他們不在乎失去什麽;“上層人”則會爭先恐後提供一切協助。
他沿著一條短徑,走向這樣的一棟住宅。它與街道有段距離,這是富裕的另一個象征。他知道自己不需要敲門,也不需要硬闖進去。當他走上坡道時,住宅裏的人會注意到窗外有動靜(世世代代的經驗,使弗羅倫納人聞得出巡警到來的氣息),大門會自動打開的。果然打開了。
開門的是個少女,兩眼睜得猶如銅環。她的服裝令她看來相當笨拙,從衣服的褶邊可以看出,她的父母決心要維持高人一等的地位,不願與普通的“弗羅倫納廢物”為伍。她站到一旁讓他進去,急促的氣息從她微張的嘴巴冒出來。
鎮長作勢要她關起門來:“你的父親在家嗎,姑娘?”
她尖聲叫道:“爸!”然後喘著氣說,“在家,長官!”
“爸”從另一個房間心虛地走出來,動作相當遲緩。他並非不知道有位巡警來到家門口,隻是讓一位少女應門比較安全。假如巡警剛好在氣頭上,出手將她打倒在地的機會將比較小。
“你的名字?”鎮長問。
“賈可夫,希望這能令您滿意,長官。”
巡警製服的某個口袋中有本薄頁筆記簿,鎮長將它打開,很快看了看,打了一個利落的鉤:“賈可夫!沒錯!我要看看家中每個成員。快!”
若非他心中除了無望的沮喪再也容不下其他的情緒,泰倫斯幾乎肯定會過過幹癮。他並不是對權威的**完全無動於衷。
他們一個個走了進來。首先是個瘦小的婦人,帶著一臉憂愁的表情,有個兩歲左右的孩子在她懷裏蠕動。然後是那個應門的少女與她的弟弟。
“都在這裏?”
“全都來了,長官。”賈可夫低聲下氣地說。
“我能照顧寶寶嗎?”那婦人焦急地問,“現在是她的午睡時間,我正要把她放到**。”她將手中的嬰兒向前舉,仿佛天真無邪的寶寶有可能融化巡警的鐵石心腸。
鎮長沒有望向她。巡警應該連心腸都沒有,他這麽想,而他現在就是一名巡警。他說:“把她放下來,給她一根棒棒糖堵住嘴。喂,你!賈可夫!”
“是的,長官。”
“你是個奉公守法的小子,對不對?”當地人不論年紀多大,當然都是個“小子”。
“是的,長官。”賈可夫眼睛發亮,雙肩微微聳起,“我是食物處理中心的辦事員。我學過數學,會長除法,我也會做對數。”
是啊,鎮長心想,他們曾經教你如何使用對數表,還告訴你“對數表”這幾個字怎麽念。
泰倫斯了解這種人。他對自己的對數引以為傲,更甚於大亨對私家遊艇的自傲。他的偏光玻璃窗是他的對數換來的,屋外的彩色磚則吹噓著他的長除法。他輕視未受過教育的當地人,正如一般大亨輕視所有的當地人;而他的恨意更為強烈,因為他不得不跟他們住在一起,而且被大亨視為他們的一分子。
“你信任法律,對不對,小子,並且信任慈善的大亨?”鎮長繼續裝模作樣,翻查著他的筆記簿。
“我的丈夫是個好人,”那婦人突然滔滔不絕地說,“他從來不惹麻煩,不和那些廢物來往。而我也一樣,還有我的孩子。我們總是……”
泰倫斯揮手令她住口。“好了,好了。現在聽著,小子,我要你就坐在這裏,照我的話去做。我要一張清單,上麵列出這條街上你認識的每一個人。包括他們的名字、地址、做些什麽,還有他們是怎樣的小子。最後一項尤其重要,如果這裏有什麽搗蛋鬼,我一定要知道。我們準備清掉他們,明白嗎?”
“明白,長官。明白,長官。最壞的就是郝斯亭,他住在下一條街。他……”
“不是像這樣,小子。你,幫他拿一張紙來。現在你坐在那裏,把它通通寫下來。慢慢寫,因為我看不懂當地人的狗扒字。”
“我練得一手好字,長官。”
“那我們等著看。”
賈可夫開始埋首工作,一筆一畫寫得很慢。他的妻子則站在他身後觀望。
泰倫斯又對幫他開門的少女說:“到窗戶旁邊去,如果有其他巡警朝這邊走來,立刻讓我知道,我要跟他們說話。你可別喊他們,隻要告訴我就好。”
然後,他終於能放鬆了。在危險的環境中,他為自己築起一個暫時安全的窩。
除了角落處那個嬰兒的吸吮聲,四周相當安靜。假如有任何敵人迫近,他將及時接到警告,至少還有逃脫的機會。
現在,他可以開始思考了。
首先,他的巡警角色扮演即將結束。城中所有可能的出口無疑都設有路障,而且他們知道,他不會駕駛比反磁滑板車更複雜的交通工具。這些對搜索十分生疏的巡警,要不了多久就會恍然大悟,明白隻要有係統地搜尋全城,一條街接著一條街,一棟房子接著一棟房子,就一定能逮到他們的獵物。
等到他們終於決定那樣做的時候,他們無疑將從近郊開始,逐漸向內縮小範圍。若是這樣,這個住宅將屬於第一批搜查的對象,所以他的時間極其有限。
直到目前為止,這套巡警製服十分有用,盡管銀黑相間的色彩相當顯眼。當地人對它都毫不懷疑,他們沒注意到他蒼白的弗羅倫納臉孔;他們未曾端詳他的長相,這套製服足以說明一切。
不久之後,那些獵犬將明了這件事實。他們會想到對所有當地人發布指示,要他們留住任何無法出示身份證明的巡警,尤其要注意一個白色皮膚、沙色頭發的。臨時性證件將發給每一位真正的巡警,懸賞公告將四處散發。或許在一百個當地人中,隻有一個有勇氣對付一套製服,不論穿製服的人是多明顯的冒牌貨,但是百分之一就足夠了。
所以,他一定不能再假扮巡警。
這是一件事,現在再來想另一件。從現在起,他在弗羅倫納找不到任何安全的藏身之地。殺害巡警罪大惡極,今後五十年間,即使他逃得了那麽久,對他的追緝都不會放鬆。因此他必須離開弗羅倫納。
怎麽做?
嗯,他假設自己還能再活一天。這是個樂觀的估計,它假定巡警全都笨到極點,自己的運氣則好到極點。
就某個角度而言,這可算是個好處。僅僅二十四小時的生命,沒什麽值得珍惜的。這就意味著,正常人所不敢冒的險,他都敢碰碰運氣。
他一躍而起。
賈可夫抬起頭來。“我還沒寫完,長官,我寫得非常仔細。”
“讓我看看你寫了些什麽。”
他看了看遞給他的那張紙。“這就夠了。萬一有其他巡警來,別浪費他們的時間,別說你已經列過一張清單。他們很忙,也許會有別的工作指派給你,照他們說的做就好。有沒有任何巡警走來?”
站在窗邊的少女說:“沒有,長官。要不要我到街上看看?”
“沒有這個必要。好,我問你們,最近的一座升降機在哪裏?”
“您出去之後向左轉,長官,差不多離這裏四分之一英裏。您可以……”
“好啦,好啦,讓我出去。”
升降機的門在鎮長身後關上的同時,一隊巡警轉進這條街上。他能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跳,有係統的搜索大概已經展開了,他們就緊跟在自己後麵。
一分鍾後,他走出升降機來到上城,心跳聲仍咚咚作響。這裏不再有任何掩護,身旁沒有支柱,頭頂也沒有水泥合金的遮掩。
在鮮豔的建築群發出的閃光中,他覺得自己像個移動的黑點。他還覺得暴露在方圓兩英裏內的地表,以及離地五英裏內的天空中。在這個範圍裏,似乎有好多巨大的箭頭指向他。
附近看不到其他巡警,路過的大亨都把他當成透明人。如果說巡警是弗羅倫納人畏懼的對象,他們就是大亨視而不見的對象。如果說有什麽能救他一命,那麽就是這一點了。
他對上城的地理稍有概念,知道“城中公園”就在此區某處。最合邏輯的做法是找個人問路,其次是走進任何一座夠高的大樓,從幾個高層的陽台向外眺望。第一個辦法絕不可行,任何巡警都不可能需要他人指點方向。第二個辦法又太危險,在一座大樓中,一名巡警將更為顯眼,簡直是太顯眼了。
於是,他根據上城地圖在腦海中留下的印象,朝著自認正確的方向走去。他的記憶果然很管用,五分鍾之後,他來到了如假包換的城中公園。
城中公園是個占地約一百畝的人工綠地。在薩克本土,這座公園擁有許多過分渲染的特色,從田園的寧靜到夜間的狂歡應有盡有。而在弗羅倫納,那些對它稍有耳聞的人,則將它的範圍想象成實際的十倍到百倍,將它的華美想象成實際的百倍到千倍。
實際的麵貌已足夠賞心悅目。在弗羅倫納的溫和氣候中,它常年是綠油油的一片,裏麵有許多草坪、林地與岩穴。此外還有個小池塘,養著美觀的魚類,以及一個較大的池塘,供兒童戲水之用。每天晚上,在細雨開始前,彩色的燈光照耀出繽紛燦爛的夜景。在薄暮與落雨之間,是公園裏最熱鬧的一段時間。總是有舞蹈表演、三維電影,以及陶醉在蜿蜒小徑中的情侶。
泰倫斯從未真正到過這座公園。當他進去之後,人工化的環境令他起了一陣反感。他心裏很明白,腳下的土壤與岩石、周圍的池塘與樹木,全都建在平板的水泥合金之上,這使他感到厭煩。他想到了綿長平坦的薊荋田,以及南方那些山脈。在壯麗的自然景觀中,這些異國人偏要建造一堆玩具,他實在瞧不起他們。
接下來半個小時,泰倫斯毫無目的地踏著沉重的步伐。他一定要做的那件事,必須在城中公園才能進行。即使在這裏,他的計劃或許也沒有可能實現;不過在別處,則是絕對沒有可能。
沒人看到他,也沒人察覺他,這點他可以確定。經過他身邊的大亨與小大亨,若是被人問起:“昨天你在公園見過一名巡警嗎?”他們隻會目瞪口呆。
問他們這個問題,好似問他們是否看見一隻蚊子飛過小徑。
這座公園太過沉悶,他感到驚慌的情緒開始上漲。他登上小圓石間的一道階梯,再向下走到一片杯狀的窪地。窪地周圍有許多小洞穴,為晚間來此的情侶提供一個避雨的地方(不過,他們被細雨困在裏麵的機會似乎太大了)。
然後,他看見了正在尋找的目標。
一名男子!或者該說一名大亨。他正快步走來走去,還不時看看懷表。他猛吸一口手中的香煙,將煙蒂塞進煙灰槽中,煙蒂在裏麵平靜地待了一會兒,隨即在一陣火花中消失無蹤。
窪地裏麵沒有其他人,這裏是傍晚與夜間的活動場所。
那名大亨正在等什麽人,這點相當明顯。泰倫斯四下望了望,沒有人跟著他走上台階。
或許還有其他的階梯,一定還會有。但無論如何,他不能放過這個機會。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說一聲“恕我打擾您?”之前,大亨當然沒有看見他。
這句話敬意十足,可是任何大亨都不習慣讓巡警碰觸他的臂彎,不論是以多麽尊重的方式。
“搞什麽鬼?”他說。
泰倫斯保持著語氣中的敬意與急迫(讓他繼續說話,讓他望著你的眼睛半分鍾就好!),又說:“這邊請,閣下,這是和追捕當地凶手的全城搜索相關的行動。”
“你到底在說些什麽?”
“隻要一會兒就好。”
泰倫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經鞭,那名大亨始終沒有看到。神經鞭發出一下嗡嗡聲,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隨即仆倒在地。
鎮長以前從未對付過一名大亨,心中升起的惡心與內疚令他自己十分驚訝。
四下仍然見不到任何人。他將這個硬邦邦的身體拖進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滯的眼睛一直瞪著他。他一路向前拖,將它拖到了洞穴的低淺盡頭。
他動手將大亨剝光,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從僵硬的手腳上把衣服扯下來。然後他脫掉那套沾滿灰塵、浸透汗水的巡警製服,套上大亨的內衣褲。過去他隻用手指摸過薊荋織品,身體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觸這種布料。
接下來是其他的衣物,以及大亨頭上的無邊帽,後者絕對有必要。在年輕一輩中,無邊帽並非十分流行,不過還是有人戴。幸運的是,這名大亨是其中之一。它對泰倫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則他的淺色頭發會讓這個化裝舞會玩不下去。他使勁拉下那頂帽子,遮住自己的耳朵。
然後,他開始進行必要的善後工作。他突然了解到,殺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惡極。
他將手銃調到最大彌散度,再轉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鍾後,地上隻剩下一團燒焦的屍骨。這將延緩認屍的工作,令追捕者摸不著頭緒。
他又舉起手銃,將巡警製服化成一團粉末狀的白灰,再從裏麵扒出燒黑的銀質飾扣與皮帶環。這樣一來,也會使得追捕更加困難。或許他隻賺到一個小時,不過這也是值得的。
現在他必須立即離去,一刻也耽誤不得。他在洞口處停了一下,仔細聞了聞。屍體火化得很幹淨,隻有一點點骨肉燒焦的味道,幾分鍾之內,微風就會將它吹散。
他在走下階梯時,一名年輕女子迎麵向上走來。一時之間,他習慣性地垂下目光,因為她是一位貴婦。他及時揚起頭來,還來得及看出她年輕貌美,並發現她十分匆忙。
他拉長了臉。她當然找不到那個他,不過她遲到了,否則那人剛才不會頻頻看表。她可能會以為他等得不耐煩了,已經先行離去。於是泰倫斯稍微走快一點,他不希望她折返,氣喘籲籲地追過來,問自己是否看見一位年輕男子。
他離開了公園,漫無目標地走著,半小時又匆匆過去。
現在怎麽辦?他不再是一名巡警,他成了一名大亨。
可是現在怎麽辦?
他來到一個小型廣場,其中一塊草坪中央有個噴泉。水中加了少量清潔劑,因而冒出許多泛著暈彩的泡沫,看來俗不可耐。
他倚著欄杆,背對著偏西的太陽,將燒黑的銀片一點一點慢慢地投進噴泉裏。
他想到在階梯上與他擦身而過的那名少女,她實在非常年輕。然後他又想到下城,瞬間的悔意隨即離他遠去。
銀質殘片丟光後,他的雙手空了出來。他開始緩緩搜著自己的口袋,盡可能做得像不經意的動作。
口袋裏沒什麽特別不尋常的東西。一疊鑰匙條、幾枚硬幣,以及一張證件卡(薩克在上!就連大亨也帶著這玩意。不過話說回來,他們不必對迎麵而來的每一名巡警出示)。
顯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爾·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總共隻有一萬人,他遇到一個熟識狄蒙者的機會不大,卻也不是小到足可忽略。
那人二十九歲。當他想到留在洞穴裏的是什麽,他又感到一陣反胃,趕緊試圖壓製。大亨就是大亨,在他們手中或在他們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歲的弗羅倫納人慘遭殺害?又有多少九歲的弗羅倫納人遭到同樣命運?
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對他而言毫無意義,他對上城的地理隻有最基本的概念。
嘿!
那是一個小男孩的彩色擬三維肖像,大概隻有三歲。當他抽出來的時候,上麵的彩色開始閃爍,放回去時彩色又逐漸褪去。他的小兒子?還是侄子?從公園裏那位少女看來,這不可能是他的兒子,不是嗎?
或是他已經結婚?這次會麵是他們所謂的“**”?這種事會在大白天進行嗎?在某種情況下,又有何不可呢?
泰倫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來會見一位已婚男子,她不會立刻為他的失蹤報案;她會假定他未能從妻子身邊溜出來。這將給他一些時間。
不,不會的。下一瞬間,沮喪的情緒又將他攫獲。捉迷藏的小孩會撞見那堆骨灰,會尖叫著跑出來。二十四小時內,這種事一定會發生。
他再度檢視口袋裏的物件,又找到一張遊艇駕照的袖珍副本,但他未加留意。較富有的大亨都擁有太空遊艇,而且都親自駕駛,這是本世紀的風尚。最後,是幾張薩克信用條卡,這些倒可能暫時派上用場。
他這才想到,自從昨晚離開麵包店後,他就一直未曾進食。一個人意識到饑餓的速度可真快。
他的心思忽然回到那張遊艇駕照。慢著,現在那艘遊艇無人使用,因為主人死了,它已經成了他的遊艇。它停在九號航站,棚庫號碼是二十六。嗯……
九號航站在哪裏?他一點概念也沒有。
他將額頭靠向噴泉周圍的平滑欄杆,感到一陣冰涼。現在怎麽辦?現在怎麽辦?
一個聲音嚇了他一大跳。
“喂,”那聲音說,“沒不舒服吧?”
泰倫斯抬起頭來,那是個年長的大亨。他抽著一根含有香葉的長型香煙,金腕鏈上掛著某種綠色的寶石。他的表情十分親切,一時之間,泰倫斯驚訝得說不出話。然後他才想起來,現在自己也是他們的一分子。在他們之間,大亨當然是高尚的人類。
於是鎮長說:“隻是在休息。原本決定散散步,結果時間沒算好,現在隻怕我要遲到了。”
他揮揮手,做了一個自嘲的手勢。由於長期與薩克人為伍,他能將薩克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但他不會試圖過分誇張,他不會犯那種錯誤。比起味道不足,誇張反倒更容易被識破。
那人說:“沒有火箭車代步,是嗎?”他是一位長者,年輕人的愚蠢把他逗樂了。“沒有火箭車。”泰倫斯承認。
“用我的吧。”那人立刻慷慨地提議,“它就停在外麵。等你用完之後,你可以設定控製係統,讓它自己回到這裏。未來一小時左右我都用不到。”
對泰倫斯而言,這幾乎是個理想的主意。火箭車像閃電一樣迅疾輕巧,它的速度與靈活度勝過任何一輛巡警地麵車。唯一不盡理想的是,泰倫斯根本不會駕駛火箭車,正如同他無法騰空飛行一樣。
“從這兒到薩克。”他知道這句代表“謝謝”的薩克俚語,便隨口搬出來,“我想我還是步行吧,到九號航站並不遠。”
“是啊,不遠。”那人表示同意。
這句話沒有為泰倫斯帶來任何提示,於是他繼續試探:“當然,我希望距離更近些。步行到薊荋公路,本身就很有益健康。”
“薊荋公路?那和你的目的地有什麽關係?”
他是否以古怪的眼光望著泰倫斯?鎮長突然想到,身上的衣服或許沒穿妥當。他趕緊說:“等等!我搞混了,我走路走糊塗了。讓我想想看……”他胡亂四處張望。
“聽好,你正在芮企特路上。你該做的隻是走到崔菲斯大道,向左轉,再一直向前走,就會走進那座航站。”他自然而然伸手指了指。
泰倫斯微微一笑。“你說得對。我不能再做白日夢,必須開始動動腦筋。從這兒到薩克,閣下。”
“你還是可以用我的火箭車。”
“你真好心,可是……”
泰倫斯一麵揮手,一麵起身離去,走得稍嫌快了點。大亨隻好望著他逐漸遠去的身影。
也許明天,當他們在岩洞中發現屍體,展開搜查之際,那位大亨可能會想起今天這件事。他大概會說:“他有點古怪,你該知道我的意思。他的措辭怪裏怪氣,而且似乎不知身在何處。我敢發誓他從未聽過崔菲斯大道。”
不過那是明天的事。
他朝那位大亨所指的方向走去,不久便見到閃閃發亮的“崔菲斯大道”路標。在泛著暈彩的橙色建築物之前,那個路標幾乎顯得有些單調。
他立刻向左轉。
九號航站有好些穿著遊艇裝的年輕人,看起來十分熱鬧。那種服裝的特色,似乎在於高頂帽與緊貼臀部的短褲。泰倫斯覺得自己很顯眼,可是根本沒人注意他。空氣中充滿高談闊論,夾雜著一些他聽不懂的詞匯。
他找到二十六號棚庫,但等了幾分鍾才湊近。他不要有任何大亨在這附近徘徊不去,不要碰到剛好將遊艇停在旁邊棚庫的大亨,後者一眼就能認出真的艾斯塔爾·狄蒙,會納悶一個陌生人在他的遊艇旁幹什麽。
最後,等到棚庫周圍顯然安全無慮時,他才走了過去。那艘遊艇的鼻尖鑽出棚庫,置身其他棚庫之間,他伸長脖子望了幾眼。
現在怎麽辦?
過去十二小時中,他已經殺了三個人。他從弗羅倫納鎮長升格為巡警,又從巡警升格為大亨。他從下城來到上城,又從上城來到一座太空航站。不論從哪方麵來說,他都已經擁有一艘太空遊艇,足以將他帶到銀河這一區任何住人世界的安全地帶。
隻不過還有一個問題。
他不會駕駛太空遊艇。
他的困倦鑽入骨髓,饑餓直透靴尖。他已經走到這裏,卻再也不能向前走。他就在太空的邊緣,可是沒有辦法越過這個邊界。
然而此時,巡警一定研判他已不在下城。一旦他們的笨腦袋想通,一個弗羅倫納人也有膽上來,他們會立刻轉而搜索上城。然後他們會發現那具屍體,進而沿著一個新的方向,開始尋找一名冒牌的大亨。
而他就在這裏。他爬到了一條死巷的最深處,背靠著封死的盡頭。他隻能等著模糊的追捕聲越來越響亮,最後那些獵犬終將來到麵前。
三十六小時之前,他一生最大的機會在自己的手心。現在機會已經溜走,他的性命亦將很快隨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