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吏之貴

秦以嚴刑峻法治天下,盡人皆知。但是,怎麽個嚴苛法卻不太清楚,因為秦朝的曆史短,檔案文書又被項羽一把火燒了個幹淨,小吏出身的蕭何,也隻是將田畝賬冊收了起來。所以,後世人們說秦朝之事隻能含含糊糊,稍一使勁,就說到漢朝了。

漢承秦製,對秦朝的嚴刑峻法大體上照搬,當年作為亭長的劉邦,縣吏的蕭何,雖然地位卑微,畢竟屬於法律的執行者,切實操練過,被管的時候固然難受,但是管人之際也相當威風,相當過癮。當了家之後,昔日的印象還在,“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種粗疏寬鬆的約法三章,當然不足以顯帝王之尊、帝王之威,過帝王之癮。在叔孫通主持下,秦禮複活了,在蕭何的主持下,秦法也在漢律中複活了。文景之治,推崇黃老,苛法稍懈,但武帝則又勒緊法綱,說是獨尊儒術,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直到漢元帝時,儒術才真的在法律中起作用,所以西漢的盛世盛行的依舊為秦法。

法苛則酷吏多,酷吏多則獄吏牛氣,沒有獄吏的配合,酷吏的威力就要減去一多半。西漢監獄多,僅京城之內,據清末法學家沈家本考證,有案可考的就有26所,名目相當多,犯了哪條,該進哪裏,誰也不清楚,托人運動都麻煩。那個年月,按秦法的精神,王公貴族、皇親國戚、達官貴人犯了法,或者被人認為犯了法,都得進監獄。原本地位卑微的獄吏,由於時常可以看管這些貴人,自我感覺無形中被抬高了,難免不威風八麵。朱正回憶,說他被打成右派勞教的時候,管教隊長碰到熟人就會把他們中級別最高的人找來無緣無故訓一頓,然後說:“看,別看是廳級幹部,現在歸我管!”古今獄吏,心有靈犀焉。

牛氣的獄吏對待犯人肯定要加以折辱,打罵事小,侮辱人事大,那個時候,人,尤其是貴人,對臉皮很在意。對獄吏來說,折辱起來,一來威風,二來過癮,三來可以索賄,要想少受點磨難,拿錢來。不管你是誰,進了那裏,就歸獄吏管,鐵公雞也得拔毛。絳侯周勃,對安劉定漢立過大功。劉邦認為,他死後,安劉氏者必勃也。對於這種人,一旦被懷疑有謀反之嫌,照樣進監獄,照樣受獄吏的折磨。他從監獄出來以後,感慨道:“吾嚐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周勃脾氣好,抗折騰,而且見機早,給獄吏塞了錢,不僅免了磨難,而且得以平安出獄。但有些人則死在獄中,周勃的兒子周亞夫、哀帝時的丞相王嘉都在在監獄裏絕食而死,周亞夫還吐了血。有些血性漢子為了免受折辱,幹脆在下獄之前一死了之,比如李廣出征時因迷路而失期,不肯“複對刀筆之吏”,引刀自刎。李廣的從弟李蔡也因獲罪而自殺,不肯“對獄”。雖然可能熬過磨難,出獄再起,但由於受不了獄吏的折辱,這些人寧願一死。

獄吏折辱這些高官,難道不怕這些人一旦複出,轉過來報複嗎?看來他們不怕。以法治官,以法治民,是當時的“國策”,皇帝喜歡,各級官員也喜歡,個別人就是想報複,在技術上也行不通。京城的監獄,都是詔獄,具體管轄的人直接對皇帝負責,複出後的高官官再大,也是鐵路警察,管不到這一段。地方監獄能管到的一般都不關押官員,個別關了的,官員出來後也未必會報複。有一個故事很耐人尋味,說是景帝時梁國內史韓安國坐法抵罪,被關進梁國屬縣蒙縣的監獄,獄吏田甲按規矩折辱他。韓安國說,死灰就不能複燃了嗎?田甲道:如果複燃,就用尿澆。不久,韓安國果然官複原職,田甲聞風逃走。韓安國對田甲的族人說,如果田甲不來自首,我滅你們宗族。田甲不得已,前來肉袒謝罪,韓安國開了一通尿溺的玩笑之後卻善遇之,認為田甲可以幫助他治理梁國。

看來,獄吏之惡原本就屬於苛法的一部分,國家通過獄吏對人犯的折磨強化人們對法的恐懼,哪怕是達官貴人,也需要這種恐懼。就算你負屈含冤,寧可讓人犯受盡折磨,瘐死在監獄裏,也不會稍微改善一點犯人的待遇。對於那個時代的司法製度而言,疑犯從嚴是威懾,監獄的磨難是懲罰,兩者都是讓人恐懼的法寶。過去的法治就是刑治,有寫在麵上的刑,從原來的割鼻子剁腿、五馬分屍、剁成肉醬,到打板子、抽荊條,流放、殺頭。還有隱在下麵的“刑”,就是獄吏私下來的,據說也是五花八門,《水滸傳》裏講的殺威棒、吃黃魚、悶幹飯之類都是。自漢以後,統治無非儒表法裏,法家的陰影從來就沒有從司法中離去,盡管德政喊得山響,為政者操練起來還是想方設法讓人恐懼,確立國家在所有人心目中的威嚴。所以,盡管有些朝代,比如明清死刑判決尺度很嚴,非皇帝點頭不行,但在監獄裏瘐死者卻超過判死刑者不知多少倍。從這個意義上說,獄吏之貴是國家之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