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雖毒不掩文章

——嚴嵩著有詩集《鈐山堂稿》,是個正經八百的詩人

明朝大奸臣嚴嵩,其實是個正經詩人。他的詩,應該說寫得不錯,甚至可以說寫得不俗。

當個奸臣也頗不易,為臣本難,而為臣還要奸,真得有點功夫。嚴嵩與周作人的命運不同,是屬於因人廢文的一種,談到他的名字時,不會想到他除了奸臣的名分外,還具有詩人的身份。

明·沈德符撰《萬曆野獲編》載:“嚴分宜自為史官,即引疾歸臥數年,讀書賦詩,其集名《鈐山堂稿》。詩皆清利,作錢劉調,五言尤為長城,蓋李長沙流亞,特古樂府不逮之耳。”然後,他的結論是:“故風流宰相,非伏獵弄獐之比,獨晚途狂謬取敗耳。”從這同時代人的評論看,嚴嵩的詩,說不上非同凡響,但不同於一般,是可以肯定的。對作家來講,能夠寫出有別於他人的作品來,就很足以自豪的了。

此人活到八十多歲,與周作人差不多,是一位長壽文人。我覺得,時下某些上了年紀的作家或詩人,終其一生,還未必能達到嚴嵩在《四庫總目提要》被論及的水平。隔代以後,後人們談到他名下的《鈐山堂集》時,還認為他的文學成就,“在流輩中乃獨為迥出”,能夠在清朝的皇家典籍中,獲得如此評價,可見其作品確實有獨特不俗之處。《明史》稱他:“為詩古文辭,頗著清譽。”這也是個相當褒揚的說法。

嚴嵩在江西老家分宜縣一個叫鈐山的地方,麵壁十年,苦讀詩書,聲譽卓著以後,也就“文而優則仕”,被召回來京城做官了。“進侍講,署南京翰林院事,召為國子祭酒”。一個讀書人,囊螢鑿壁,懸梁刺股,熬到國子監首腦這樣尊崇的位置上,也就是學術界、文化界的頂尖人物了。在封建社會裏,當別的什麽官,是比較容易的,隻要有錢,有勢,有關係,有門路,有裙帶的援引,能巴結攀附,搖尾示好者,沒有不達到願望的。但要在翰林院混事,肚子裏隻有《三字經》、《百家姓》,或英文ABC之類,恐怕還是不行的。即或扛著聖旨去了,坐在杏壇上,我想,那被眾文人幹著的滋味,那假充內行的心虛狀態,那說不了三句就露餡的尷尬,也會是挺受罪的。從這點看,奸臣歸奸臣,壞蛋歸壞蛋,嚴嵩在文學成就上,是貨真價實的。

要不然,“居南京五年,以賀萬壽節至京師”,就不會把他留下來了。當時,“會廷議更修《宋史》,輔臣請留嵩以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董其事”,要他領銜修史。這是個油水不大,但享有崇高威望的榮譽差使。看來,他當時的文望與人望,比之後他兩朝的周作人,任偽華北政府教育總署一把手時要高得多多。因為無論王揖唐、殷汝耕,還是汪精衛、東條英機,都不曾有過想請周先生去修《清史》的意思。在中國,凡被統治集團認為有資格修正史的文人,都應屬於文壇公認的泰鬥之輩。例如宋代的司馬光、歐陽修,元代的脫脫,當然更不用說漢代的司馬遷了。

嚴嵩到底有沒有在嘉靖年間新設的《重修宋史》編審委員會裏,擔任過什麽重要角色?是不是有什麽高級職稱?拿不拿額外的津貼補助?配不配供他專用的小轎車?史無記載,也就無從說起。但由此可知嚴嵩的文學地位,在當時,確實是眾望所歸。不過由於他的奸臣名、貪官名,壓倒了他的文學名,而使他這方麵的“清譽”被湮沒了。如今,周作人被某些先生們不遺餘力地抬得這麽高,嚴嵩地下有知,一定會埋怨這些鼓吹者,對他的才華,也好像應該得到一些張揚才是。

當時,嘉靖皇帝很賞識他,而且,一直恩寵不減。朱厚熜迷信道教,還自號“靈霄上清統雷元陽妙一飛玄真君”,這種一本正經的滑稽,也隻有像梁武帝出家做和尚的昏君做得出來,可堪與之比擬。於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文武大臣及詞臣入值西苑,供奉青詞”,跟著皇帝一齊向太上老君膜拜了。所謂“青詞”,就是寫在青藤紙上打醮禱祝的疏文。在中國,隻要是皇帝提倡的東西,不管好壞,馬屁精們立刻會趨之若鶩,加油添醋,蔚為風氣的。嚴嵩自然不甘人後,加之他善揣摩,巧逢迎,有眼力,肯無恥,所以,出自他手的“青詞”,仙風道骨,典雅華彩,朱厚熜特別欣賞,褒譽有加。這塊敲門磚,就成了他晉身之階,一天天發達起來。

先前,“帝以奉道嚐禦香葉冠”,為此用沉水香木做了五頂道冠,賞賜臣僚。嚴嵩竟成為獲得這種殊榮的五個人之一,要比今天某些作家忽然被外國人看重而骨頭頓輕,更加榮耀,也可見其受嘉靖賞識的程度。因為中國的士,信孔夫子,“子不語怪力亂神”,不大肯拜神禮佛,別人雖受賞賜,有的還不願意戴。嚴嵩青詞寫得好,溜舔尤具功夫,他在朝見皇帝時,特地在道冠外蒙了一層薄紗,以示珍惜,“帝見,益內親嵩”,這馬屁算拍到了點子上。從此,“醮祀青詞,非嵩無當帝意者”,應該承認,早年的嚴嵩,確是文章高手,倘若一個草包,腹中空空,敢坐在那裏跟嘉靖談詩論文嗎!

古往今來,能夠得以與帝王、領袖、最高統治者詠觴唱和的騷人墨客,肯定是文化界領一時風流的扛鼎人物,就以曾經和毛主席對過詩的柳亞子、郭沫若兩位先生的身份,便可證實。因此,嚴嵩的詩作,到了清朝編《四庫全書》時,任總編纂的紀昀,也不忍一筆勾銷,還引用了王世貞的一句詩,“孔雀雖有毒,不能掩文章”,表示不能因人廢文,來肯定他“獨為迥出”的文學功力。作為詩人的奸臣嚴嵩,當不弱於作為散文大家的漢奸周作人,這是可以肯定的。

我們試來讀他的一首七絕:“山泉野飯聊今夕,金穀銅駝非故時。隨緣自有數椽竹,題儉真成一字師。”假如,不是標明嚴嵩之作,準以為是哪位尚未脫貧、甘於清苦的詩人,在什麽遠離塵囂,還具有一絲黍離之感的故國荒園,孤獨行吟呢!可是,當了解這不過是那個窮奢極欲,貪婪搜括,無惡不作,禍國殃民的大奸臣,大貪官,在那裏裝孫子的時候,就覺得是莫大的諷刺,天大的笑話了。

為文和為人的抵牾,嚴嵩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但奸臣名壓倒了他的文學名,在《明史》中,將他和他的兒子嚴世蕃,都列入奸臣傳了。然而,到了更後來,在人們心目中,他的貪官名,又壓倒了他的奸臣名。如果有人搞一份中國貪官排行榜,我想嚴氏父子,很可能在前幾名之列。若是把宦官中的大貪汙犯如劉瑾、魏忠賢,還有清代的和珅之類不計在內。在政府官員的貪汙犯中,嚴嵩父子很有希望奪冠,而躍登榜首。

在《二十四史》的各史中,對唾棄之輩,如奸臣、佞幸、酷吏、亂賊、宦官、閹黨等,中國正史的體例,無不有分門別類的章節。很奇怪的一點,獨獨沒有專門的貪官列傳,使我納悶不已。是因為曆代沒有貪官呢?抑或由於貪官不多而無此必要呢?這當然不是理由。中國的貪汙文化或傳統,可謂綿綿不絕,源遠流長。有一則笑話,說舊時,一位地方官員離任,將他在職期間搜括的錢財,全部裝車運走。這位官員巡視長長的車隊,走到末尾的那輛車上,發現還坐著一個小老頭,便問,你是誰?小老頭回答,我是本地的土地。這位官員頗為驚訝,便說,土地爺,我已不在你的地麵上做官了,你還跟著我幹什麽?這位土地苦著臉子說,老爺!您把本地的地皮,都搜括走了,我不跟著您,跟誰?

這雖是笑話,但反映了封建社會中,從上到下,無官不貪,四海之內,不貪不官的現象,有時連皇帝本人,也可能就是首席貪汙犯。民諺曰:“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就是這種現象的寫照。一個相當於地市級的幹部,在一個油水不大的府州,能在三年之內,吞噬如此大量的民脂民膏,老百姓還有活路嗎?正因為貪汙之官,比比皆是,腐敗之風,泛濫成災,對史家來說,記不勝記,倒莫如擱筆不記了。

如果全是清官,隻有一個貪官,記史者可能有興趣做做文章;相反,遍地貪官,清官成了稀有品種,也就隻能讓那些一塵不染、兩袖清風者,在史書上占一席之地了。正如陳壽在《三國誌》裏記下東吳顧雍不喝酒一筆,初讀時,甚不解,不喝酒有什麽稀奇,但讀到孫權這個大酒鬼,誰不陪他喝到醺醺然的程度,他還要發脾氣。便知道當時喝酒,是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不但不喝,還敢抵製,這種罕見的例子,才使陳壽覺得有付諸於史的必要。因之,在史書裏,有良吏、循吏的傳,肯定恪盡職守,公平正直,愛民恤民,清廉方正的官員,實在稀少的緣故。而至今尚無一部《貪汙史》或《貪官列傳》出現,恐怕與曆來貪官多如牛毛有關,若我是一位記史者,一天到晚寫不完的貪官,也會倒胃口的。

大貪官嚴嵩、嚴世蕃到籍沒時,《明史》稱,抄出來“黃金可三萬餘兩,白金二百萬餘兩,他珍寶服玩所直又數百萬”。在一本《天水冰山錄》的書中,更刊有查獲出來的贓物詳細清單,其中:“純金器皿共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一萬一千餘兩,玉器共八百五十七件,耳墜耳環共二百六十七雙,布緞綾羅紗共一萬四千三百餘段,扇柄二萬七千三百餘把,南昌和分宜的第宅房店兩共三千三百間。”據沈德符《野獲編》,說抄嚴家時,光碧玉白玉的圍棋就有幾百副,金銀象棋也是數百副。這位老學究感歎:對弈本是一件輕鬆愉快的事情,拿著一顆顆足赤純金澆出來的棋子,沉甸甸的,豈不累煞人也。

明代的衡製,一兩相當於公製的36點9克,乘以11000的話,應該是405900克,按近日黃金市場價,每克為120元計,光這些金器就值人民幣五千萬。若以《明史》的三萬餘兩計算,僅黃金一項,值兩億人民幣,遑論其它。據《明通鑒》:“所籍嵩等家財銀兩,詔悉送太倉,以一半濟邊餉,一半充內庫取用。”這後一半,也就是進了朱厚熜的腰包。

抄家,是皇帝發財的一道,據趙翼的《二十二史劄記》,王振籍沒時,“金銀六十餘庫,玉盤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李廣歿後,孝宗得其賂籍,文武大臣饋黃白米各千百石。帝曰:‘廣食幾何,乃受米如許?’左右曰:‘隱語耳,黃者金,白者銀也。’”劉瑾敗後,抄家得“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七百兩。元寶五百萬錠,銀八百萬,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十萬七千八百兩,銀共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錢寧籍沒時,“黃金十餘萬兩,白金三千箱,玉帶二千五百束”。另一說為“金七十扛,共十五萬五千兩,銀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萬兩”。江彬籍沒時,“入公帑者,黃金七十櫃,櫃一千五百兩,銀二千二百櫃,櫃二千兩。”……看來,明代是中國曆史上的貪汙大朝,當不會錯。

趙翼認為,以上這些貪汙犯,都比不上嚴嵩在任時間長,所以,他搜括得也應比他們多。“籍沒時,金銀珠寶,書畫器物田產,共估銀二百三十五萬九千二百四十七兩餘。又直隸巡按禦史孫丕揚所抄嵩京中家產,亦不止此數。而所估價,又不過十之一。即如裘衣,共一萬七千四十一件,僅估銀六千二百五兩零,帳幔被褥,二萬二千四百二十七件,僅估銀二千二百四十八兩零,則其他可知也。計其值,不下數十倍。”因此,嚴嵩的貪汙記錄,是可以上吉尼斯的,“則史傳所載,尚非實數”,這就是趙翼的結論。

一般來講,小貪如鼠,晝伏夜行,雞鳴狗盜,提心吊膽,貪也貪不出多大油水。而大貪如虎,無所顧忌,光天化日,明火執仗,才能貪出金山銀山。“稗史所載,嚴世蕃與其妻窖金於地,每百萬為一窖,凡十數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見之。’及嵩至,亦大駭,以多藏厚亡為慮。”嚴氏父子之所以敢如此放開手腳的瘋狂貪汙,聚斂如許錢財,還不是當皇帝的包庇和縱容的結果!這兩父子斑斑劣跡,早就民怨沸騰,“南北給事、禦史交章論貪汙大臣,皆首嵩”。但是,“嵩每被論,亟歸誠於帝,事輒已”。而且,“帝或以事諮嵩,所條對平無奇,帝必故稱賞,欲以諷止言者”。正因為有倚仗,嚴嵩才能有恃無恐,正因為他支持,嚴世蕃才敢胡作非為。

趙翼說:“是可知賄隨權變,權在宦官,則賄亦在宦官,權在大臣,則賄亦在大臣,此權門賄賂之往鑒也。”從近年來所揭發、所暴露、所法辦的貪汙案件,主犯要犯,哪一個不是帶“長”字的手中握權之輩呢?作家手中,不過有杆筆,誰會在乎你呢?是做一個才華出眾的文人,死守清高呢?還是做權力更大的官僚,因而也能撈到更多的油水呢?嚴嵩自然會選擇後者了。

尤其,嘉靖十八年葬章聖太後以後,這位皇帝就不上班了,也就是不視朝了,連皇帝這項最起碼的本職工作,也不幹了,這就給了嚴氏父子更大的貪汙空間。“自二十年宮婢之變,即移居西苑萬壽宮,不入大內,大臣希得謁見,惟嵩獨承顧問,禦劄一日或數下,雖同列不獲聞,以故嵩得逞誌。”這樣,等於縱虎歸山,更是不可一世,嚴嵩在裏麵將嘉靖哄得團團轉,嚴世蕃在外邊大肆搜括,斂財聚錢。

這一對貪汙父子,同聲共氣,合作默契。“短項肥體,眇一目”的嚴世蕃,比其“長身戍削,疎眉目,大音聲”的老子,更能作惡。由於嚴嵩“旦夕值西內,諸司白事,輒曰以質東樓,東樓,世蕃別號也。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浹日不得見,或停至暮而遣之。士大夫側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門,筐篋相望於道。世蕃熟諳中外官饒瘠險易,責賄多寡,毫發不能匿”。凡貪汙,必腐敗,凡大貪汙,必大腐敗,於是,賣官鬻爵,貪贓枉法,敲詐勒索,橫行都門。嚴嵩“竊政二十年,溺信惡子,流毒天下,人鹹指目為奸臣”。

嚴嵩最初以文邀寵於上,平步青雲,飛黃騰達。最後的失敗,也是老暮以後,文思日退,詩情大減,做不出令皇帝高興的文字來,才失去聖眷的。說實在的,一個詩人,總有江郎才盡的一天,也許七老八十,還能寫出分行的文字,但銀行賬目,商店流水,同樣也是一行一行,難道那能叫做詩嗎?除非打算將繆斯氣死。再說,在帝國宮廷最高層麵上的廝殺,並不亞於西班牙鬥牛場的角力,你不將刀插在牛身上,牛就會將你頂死,因此,作為詩人的嚴嵩,究竟還能有多少詩情畫意,湧上心頭,是大可懷疑的。更何況,他必須幹淨利落地排除政敵,必須不露聲色地告密陷害,必須殫精竭慮地獲得好處,必須恬不知恥地曲意媚上,當一天到晚盡琢磨這些外務的時候,他還會爆發創作的靈感嗎?

結果,朱厚熜所下手詔,老邁的嚴嵩,竟“語多不可曉”,好像有些老詩人看不懂年輕詩人寫的東西一樣,隻有一個勁地搖頭。幸好,獨眼龍嚴世蕃能“一覽了然,答案無不中”。但“嚴妻歐陽氏死,世蕃當護喪歸”,於是,“嵩受詔多不能答,遣使持問世蕃,值其方耽女樂,不以時答。中使相繼促嵩,嵩不得已自為之,往往失言。所進青詞,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此積失帝歡”。這樣,就走到了末路盡頭。

嘉靖四十四年,嚴世蕃終因外投日本,內懷怨望罪被劾,“斬於市,籍其家”。但世宗還是給嚴嵩留了條命,削籍為民。“又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這個大奸臣,大貪官,就這樣永遠地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

真遺憾,他沒有周作人那樣幸運,至今還在翻來覆去地出知堂先生的書,而同是“堂”的《鈐山堂集》幾乎不為人知。早在前清編《四庫全書》時,就因“跡其所為,究非他文士有才無行可以節取者比,故吟詠雖工,僅存其目”給否定了。

以兩“堂”的遭遇而言,看來,古人較呆,不靈活,認死理,還是今人聰明,腦袋瓜子轉得快。要是周作人生在明朝或清朝,會被視作貳臣的,怕就得不到今日的風光了。

從這個角度比,真有點為嚴嵩的詩文叫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