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情

我對筆有一種極特殊的感情,這不光因我是作家每天都離不了筆,主要因為童年和少年時代留下過太深的關於筆的記憶。為了能有一支用墨水寫字的筆,我創造過一個個曲折生動的故事。盡管現在我把全家的筆收集起來怕有三十多支了,也無法使我將最初關於筆的故事忘掉。

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老師還不讓我們用鋼筆,可我看高年級同學用鋼筆寫出的字又清楚又漂亮,便也想早點寫鋼筆字。那時的小孩們手裏一分錢也沒有,五分錢就是巨款了,而我還沒到老師要求用鋼筆寫字的時候就想買一支鋼筆,那不是異想天開嗎?盡管那時小學用的隻是一角多錢的蘸水筆。

盼筆心切,我仔細琢磨了百貨商店售貨員阿姨用的蘸水筆之後,宣稱沒什麽了不起的,可以自己做。我先用蘆葦稈削製。蘆葦稈太脆,把小刀磨了無數遍好不容易削成了,一蘸就軟了,並且稍一掐就破裂。於是我又想到公雞的尾翎,第一次用尾翎試驗是拔了自家的公雞毛,做成了倒是可以用,但毛色不漂亮。我把周圍各家的公雞偵察個遍,尾翎最漂亮的那隻竟是我們班最漂亮的女孩家的,起先我不忍心拔,後來被筆唆使得忍不住還是拔了。做成又好使又漂亮的筆後,欣喜之情按捺不住,第二天就拿到班上公布成果。大家紛紛搶著看,搶著用,很快就把剛剛誕生的筆搶得粉身碎骨,同時還被漂亮女孩發現她家雞尾翎是我拔的,告了老師,我的發明以被老師批評一頓告終。

可下盼到老師正式要求每人都必須使用鋼筆寫字了,我才有理由向家裏要錢買鋼筆。媽媽給我兩角錢,鄭重交待說:“五分錢買鋼筆尖,一角錢買鋼筆杆兒,五分錢買一片墨水片兒,丟了或買了別的決不再給。”不是媽媽小氣,別家也是這樣,有的家孩子連這樣的學還上不起呢!我拿著兩角錢掂算好長時間。我想買一本《孫悟空三打白骨精》小人書,想了好久了,卻沒有錢。我決定拿出一角錢來把這本小人書買了,剩下一角買支蘸水鋼筆杆得了。至於墨水和筆尖,我已想好了。媽媽常用藍染粉染衣服,一包染粉就可衝半盆藍染水,就用媽媽的染藍充鋼筆水了。筆尖呢,爸爸有兩支蘸水筆,家裏一支,學校一支。爸爸是老師,偷他一個筆尖,學校還會給他補的。我就這麽實施了自己的陰謀計劃。不想爸爸對一開始正式用鋼筆寫字很重視,檢查完我的作業後又手把手糾正我拿鋼筆的姿勢。很快爸爸發現了筆尖是偷他的,我便挨了一頓打。爸爸邊打邊說:“你小小年紀怎能擅自花錢呢?你太膽大啦!”

爸爸的罵聲和他手掌掄在我屁股上的疼痛深深留在記憶中,不能磨滅。爸爸每月很少的工資供我和妹妹念書,我是不該偷花一角錢買小人書的。

快上中學了,同學們都使上了抽水帶筆帽那種鋼筆,個別同學還有使父母或哥姐使過的筆尖是黃色那種銥金筆的。我自然非常非常羨慕,我是全班最先盼著使鋼筆的呀。但我已懂事了,知道爸媽常為吃飯穿衣和柴米油鹽發愁,怎好張口向家裏要錢呢。

有一天,低我一年級的妹妹突然拿著兩元錢在我眼前又晃又跳,叫我猜這錢是哪來的,我從她那股歡喜勁猜想可能是奶奶給她的,因為她要過生日了,奶奶曾說過,過生日給她買塊花布做衣裳,她從沒穿過新花布衣裳。妹妹卻說不是,然後悄悄附我耳朵上,說是撿的。她還說把這錢給我,買兩支帶帽的鋼筆,一人一支。

我記著偷爸爸的筆尖挨打的事,勸妹妹說:“偷和撿都是不勞而獲,不勞而獲的筆使著不光彩呀。”我動員妹妹把錢交給了老師。

老師表揚了我和妹妹。晚上爸爸從學校回來又給了妹妹兩元錢,說是獎勵給我們倆買筆的。

我和妹妹高興了一陣後,我悄悄對妹妹說:“用爸爸給的錢買鋼筆,也是不勞而獲。第一次買真正的鋼筆,一定要用自己勞動掙來的錢。”

妹妹同意我的觀點,但想不出掙錢的辦法來。我說:“快放暑假了,咱們利用假期空閑時間上山挖草藥去,收購站收購好幾種藥材哪。”

六年級畢業那個暑假,我和大妹妹利用上山打柴之餘挖了兩大筐草藥,有桔梗、柴胡、狼毒、地魚、穿地龍等等。一棵一棵洗淨曬幹,打成捆,快開學時一總拿到收購站,竟賣了兩元兩角多錢。我和妹妹用這錢買了兩支鋼筆和十塊糖。我倆一人分了一支筆和一塊糖,把剩下的糖和爸爸給的買鋼筆錢都給了媽媽。

媽媽撫著我和妹妹的頭說:“孩子懂事了,知道靠自己勞動生活了。”

(原載《新少年》1991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