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喝粥

——古人言:“肉食者鄙。”這一句話,細細琢磨起來,是很有道理的。文學,要都是風花雪月,沒有老百姓的真情實感,恐怕也是夠嗆的。

讀敦誠、敦敏兄弟的詩,“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我們知道曹雪芹是一位喝粥的作家,經常食粥的文人,多屬清寒之輩,處於生活貧窮線上,當無大錯。成了“食粥族”文人的曹雪芹,由於窘迫,苦,沒落,孤寒,隻能在京郊黃葉村,守著一檠油燈,握著一支禿筆,對於人世的滄桑、時事的艱窘、仕途的險惡、命運的坎坷,也就有了深刻的認識、獨特的體會。若是他一直過著“鍾鳴鼎食”“錦衣紈絝”的王侯公子般的奢華生活,未必會寫出《紅樓夢》來。

敦誠的詩,自然有詩人的誇張成分,是不必太當真的。曹雪芹那時的確生計艱難,但尚可以到小鋪去賒二兩酒,看來,也還不到隻能以粥果腹,舍此別無其他的地步。因為,按常理,即使再薄的酒,也比再稠的甚至堅硬的粥,多費上幾文。何況中國人喝酒,最起碼還要一碟花生米吧,連斯文掃地的孔乙己,還以茴香豆下酒呢!

由於喝粥的結果,這些文人,多半喝出一個淡泊的精神世界,或堅貞自守,或安貧樂道,或充實自信,或知足不爭,但在他們的筆下,卻總是程度不同地要發出對社會、對民眾、對國家、對世界的真實反響。有的,哪怕為之付出生命,也要說出大多數人想說的話,這就是喝粥文人與大多數喝粥普通人的心靈感應了。

古人言:“肉食者鄙。”這一句話,細細琢磨起來,是很有道理的。文學,要都是風花雪月,沒有老百姓的真情實感,恐怕也是夠嗆的。

食粥一事,是中國舊時文人筆下時常涉及的,因而,有關粥的文字甚多。清代的袁枚,是位研究飲食的文人,他在《隨園食譜》裏,對粥下了一個很經典的定義:

見水不見米,非粥也;見米不見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洽,柔膩如一,而後謂之粥。

宋代費袞《梁溪漫誌》裏,有一篇《張文潛粥記》,講得更為透徹。

張安道每晨起,食粥一大碗,空腹胃虛,穀氣便作,所補不細。又極柔膩,與髒腑相得,最為飲食之良。妙齊和尚說,山中僧將旦,一粥甚係利害,如或不食,則終日覺髒腑燥渴。蓋能暢胃氣,生津液也。今勸人每日食粥,以為養生之要,必大笑。大抵養性命,求安樂,亦無深遠難知之事,正在寢食之間耳。

宋代陸遊有一首《食粥詩》,更將粥與長生法聯係起來。

世人個個學長年,不悟長年在眼前。我得宛丘平易法,隻將食粥致神仙。

這說明粥的作用,除物質外,尚有精神上的妙不可言之處。其實,這也是陸遊的自勉罷了。因為在中國,凡貧困家庭,大都離不開粥。粥總是和糧食匱乏聯係著的,從這首詩裏,看到清寒文人於困頓中的超脫、於窘迫中的豁達,他們筆下的粥,就不僅僅果腹了。要是沒有敦誠、敦敏兩兄弟和張宜泉寫給曹雪芹的詩,還真不大相信《紅樓夢》裏作者自己說的,他是在“茅椽蓬牖,瓦灶繩床”的貧困狀態下,“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地進行創作的。

一位忠實於藝術的作家,能夠在貧病交加,“饔食有時不繼”的困境中,一直堅持不懈地寫作到“壬午除夕”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去世前為止,實在讓後人敬佩。仔細琢磨,粥固然使他營養不良,造成英年早逝的不幸悲劇,是乃粥之罪也。但又不能不歸功於粥,要沒有這點卡路裏,也許我們今天,連那八十回也看不到的。於是覺得粥對於文化又有很大的貢獻,一句話,稀粥,不簡單。

喝粥的人能寫出如此偉大的作品,真讓我們吃幹飯的人羨煞愧煞。

於是我相信,粥與文學或許有些因緣。鄭板橋在山東做官的時候,給家人寫信,就說十冬臘月,凡乞討者登門,務饗以熱粥,並佐以醃薑,可見他是對粥比較了解的文人。蘇東坡在《大風留金山兩日》寫過“半夜不眠聽粥鼓”,描寫了寺廟裏的和尚,是怎樣等待著天亮以後的這頓粥。因為和尚沒有晚餐這一說,連做夢也惦著那碗熱燙的稀粥。諸如此類,使我以為茫茫寰宇之中,大概隻有中國人是喝粥的民族。

後來才知道其謬不然,世人皆有食粥的習慣。不僅中國人喝,日本、泰國、朝鮮、越南也喝。不僅東方民族由於種植稻米的緣故,吃飯喝粥,成了天經地義的事,西方人食物成分,雖以肉、乳為主,但也好像並不反對喝一點稀稀溜溜的類似中國叫做粥的東西。

看起來,全世界都在喝粥。

有一回,我在英國,去哈代的故鄉參觀,在那個叫多切斯特的英格蘭小鎮上停留過,住在一家很古色古香的小客店裏,雖然一共也沒有幾個房間,但卻是三星級的飯店。餐廳隻有一張長台,頗具家庭風味。由於這類客店,通常免費提供自助早餐,我注意到就餐者很願意拿個湯盆,去裝上些像享氏營養麥圈之類的麵食,衝上牛奶泡著,然後就著別的什麽喝下去。

這也許就是西方人的粥了。如果這是一種民族飲食習慣的話,那麽,可以設想,寫出苔絲的這位大作家,一定也喝過這種粥的。我還到《簡·愛》的作者故鄉那間小教堂去參觀過。就想起勃朗特在寄宿學校一早起來就著幹硬的麵包,所喝的那一木勺既可能是湯,也可能是粥的流質食品。看來,似乎並不怎麽令人有大快朵頤的感覺。

但他們都寫出了不朽之作。

不過,以我私心忖度,胃弱的人,一早起來,弄這麽一碗涼玩意兒塞進肚子裏去,大概好受不了。

從此,我相信,食粥可分主動與被動兩類。主動食粥者多半係快活之人,為使其他食物更滋潤地進入肚子的功效出發,或“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考慮到腸胃的消化能力實際需要出發,才喝粥的。這時候,粥是輔助食品,不唱主角。一旦粥挑了大梁,那就成了被動食粥,非喝不可,不喝不行,粥稀得可以照見人影,喝的人通常就不快活,或很不快活了。曹雪芹在《紅樓夢》裏,表現出他對於中國食文化的精通。譬如如何製作茄鯗,如何挖空心思做蓮葉羹,此時,吃什麽或許無所謂的,要的是這股勁了。但曹雪芹在津津有味地寫這些吃食的時候,他的胃裏,裝的可是粥,回憶起自己“飫甘饜肥”的歲月,可以想象他在“愧則有餘,悔又無益,大無可如何之日”的心情下撰寫《紅樓夢》的滋味。這也就是吃飽了的打嗝文學,和隻有粥喝的餓肚子文學的區別所在。

在這種情況下,飄飄欲仙,四大皆空,肚子餓得咕咕叫,還要寫出飄逸性靈的文字來,大概要有點難度了。

饑餓隻能產生現實主義,所以魯迅先生曾經感歎他的家鄉紹興,是那樣的善於醃製鹹菜,凡地裏長的東西,無不可以通過曬幹、加鹽、發黴、窖存的辦法儲藏起來。著名的黴幹菜,後來成了風味佳肴,出口到外國去,幾乎是中華一絕。他認為這種醃菜現象,是紹興人多少世紀以來餓怕了的結果,是總結了苦痛生活的經驗結晶,是絕對的現實主義的傑作。我想,醃菜業所以發達,也是和中國人比較能喝粥分不開的,是和魯迅先生所說的饑餓長智慧的判斷有關聯的。所謂糠菜半年糧,幹稀搭配,忙時吃什麽,閑時吃什麽,也是從把肚子填滿的這個大前提出發的。

道理很簡單,無非就是粥比飯所需米量要少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災荒年景,米甚至還要少些。雖然粥和飯成分相同,但形式頗異,一為流體,一為非流體,區別在於水和米的比例上。假如把煮粥的辦法運用到文學上來,本是短篇,硬拉扯成為中篇,本是中篇,拚命兌水,擴充膨脹,以長篇麵貌出現。在經濟效益上,也許能有可觀的收入,但讀起來,就很不舒服了。因為往粥裏摻的是水,至少不硌牙,可是往小說裏摻的東西,味同嚼蠟,那就令人反胃了。

最可怕者,還有一等小說,吃下去以後,又返上來,自己重複自己,像食草類動物的反芻,老百姓的話叫做“倒嚼”,那就更不像話了。這種看起來類似粥糜的東西,實際是嘔吐物,近些年來,讀者也忍不住抗議的,為此還有個說法,叫做左手抄右手。有時碰上這種偽劣產品,除了掩鼻而過,還有什麽法子。更奇怪的,幹這類事的諸公,自我感覺好得不能再好,也令人訝異至極。

所以,敦誠這兩句描繪曹雪芹創作《紅樓夢》時生活狀況的詩,就益發使人對這位巨匠崇敬了。

粥即是粥,飯即是飯,這和中國人好講名分的傳統精神是分不開的。皇帝死了叫“駕崩”,老百姓死了可以叫“翹辮子”、叫“伸腿”,文雅一點的,叫“壽終正寢”。若是在訃告裏擅自寫上“崩”或者“薨”,對不起,那可是膽大妄為,就要犯僭越之罪了。同樣的道理,自封大作家,不等於是大作家,那要讀者承認。自吹寫了二三十部經典作品,著作等身,並不等於就真是文曲星下凡了,一切都要等待時間證實。更何況其中還有類似“倒嚼”的貨色,自吃自拉,自拉自吃,有許多不夠衛生之處呢!

是什麽?就是什麽!名不正則言不順,正名是非常重要的。這就叫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雷同就是雷同,重複就是重複,若是把雷同看成創造,把重複自己看成是推陳出新,而且還大聲吆喝,沿街叫賣,那麽,此人如果不是臉皮增加了厚度,便是腦子裏的哪一部分短路了。所以,粥永遠是粥,窮人隻有喝粥的命,燕窩粥例外。但即使變化了的粥,加小米的,加紅豆、綠豆的,上海人加蓮子、薏仁的,湖南人加紅苕的,廣東人加進鬆花蛋和淡菜的、魚生的……所有這些粥品,隻要水的比例大大超過了米,不少於三倍以上或者四倍以上者,那就是粥而不是飯了。

由此可見粥的最大特點就是水分比較多,而幹物質比較少。在文學範疇裏,若是言之無物,水分太多,這種現象,大概可稱之為“小說的粥化”了。

時人頗不以為然的某些人自以為是千古絕唱的小說,所以愈來愈不堪入目,就是由於他愈來愈兌進太多的水,而米粒愈來愈少之故。若減去那些大家看膩了變換不出新花樣的老套子,減去陳詞濫調,減去大家都能猜想到的結局,實在沒什麽幹貨了。

讓讀者喝這樣光灌大肚的粥,實在是差勁的。其實做文章,還得按照煮幹飯的辦法行事才對,哪怕少一點,也不要拚命往鍋裏摻水。

《紅樓夢》裏有一回說到給賈母開飯,竟無法多出一碗來給別人吃。於是從賈母嘴裏,便說了那句“可著頭做帽子”的成語。其實,這對作家來講,倒是至理名言。

水多米少,必然是因為消耗者眾,而入不敷出才造成的。若按“人哄地皮,地哄肚皮”這句農諺推斷,一個辛勤的人,倘能“汗滴禾下土”的話,餓飯是不至於的。到了要靠水分來填充肚皮的空隙,不是老天爺不開麵,旱、澇、蝗、雹、台風、霜凍、病蟲害,頻頻襲來,弄得民不聊生,便是非自然的原因了。

而小說出現了“粥化”現象,十之八九,是由於作家的那塊地裏打不出幾粒糧食的緣故。

消費者協會也沒有保護讀者權益的義務,你們誰上了這些作家的偽劣產品的當,也隻有活該了。

最早想出煮粥這個主意的人,肯定不是由於幹飯不太好製作,燒不好要糊要焦,怕丟醜,才改飯為粥;也不會是因為醫生關照過,要做病號飯,才做軟食的。人們剛從茹毛飲血的階段過來,胃還足夠結實,不至於非喝粥不可。終於要往鍋裏嘩嘩地添水,必然因為米少了而嘴多了的緣故,才生出這種權宜之計的。其實,倒是有群眾觀點。而作家非要寫“粥化”的小說,那可就是居心不良了。

觀察一下中國古代的炊具,那容量之大、盛水之多,就可以判斷是為煮粥而製,不是用來做幹飯的。有一種叫做“鼎”的青銅器,其大者,是很嚇人的,煮進一頭牛是不成問題的。但除了祭祀時需要犧牲,才會出現在鼎裏煮全豬、全羊或是全牛的驚心動魄的場麵,大多數情況下,仍是以煮粥為主,大概是不會錯的。再看看半坡、殷墟出土的器皿,到現在農村中還在使用的鍋碗瓢盆,無一不是為盛粥之用而設計製作,以大取勝。捧著一大海碗粥,從村東頭,喝到村西頭,不也有“葛天氏之民”的快樂嗎?

若是從小說這個角度出發,那些洋洋灑灑,不可收煞,下筆千言,倚馬可待的長篇巨製,要是水分多了的話,大而無當,也未必足取。《儒林外史》裏,那個郭孝子將路上買的兩個梨送給海月禪林的方丈,老和尚“便叫火工道人抬兩隻缸在丹墀裏,一口缸內放著一個梨,每缸挑上幾擔水,拿杠子把梨搗碎了,擊雲板,傳齊了二百多僧眾,一人喝一碗水”。如果遇上這樣的小說,真不如一頭栽進缸裏淹死算了。

喝粥應該不是最壞的事,至少還有得喝,總比什麽也沒有要強。所以,這也是那些“粥化”的文學作品,至今不衰,還有市場的原因了。

曹雪芹雖然喝粥,但他不寫“粥化”的小說。這位偉大的作家,最後潦倒在西山腳下,居然靠粥寫出了《紅樓夢》,不能不說是粥的功勞。正如魯迅先生說過的,牛吃下的是草,擠出來的卻是奶一樣,他喝的是粥,但寫出了經得住千古咀嚼的幹飯。而且不是一般的幹飯,應該說是十分十分地有質量、耐推敲,成了一部千秋萬代也說不盡的紅樓。相反,有的人,吃的是幹飯,寫出的卻是照見人影的稀粥,就不能不讓人十分十分地泄氣了。

一句話,喝粥可以,但小說的“粥化”,則是要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