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家庭典故

家,這個字很有趣:屋頂下是豕——可見家裏有豬就是幸福。我這四口之家,妻子和大妞都屬豬,所以她倆特顧家。二妞屬牛,上山吃草,當導遊,不顧家。我屬羊,冬天的苦羊,沒草吃,當作家,上山啃草根兒,也不顧家。所以我們都很敬重女主人。妻子六十大壽時,我請朋友畫了一幅卡通豬,雙眼皮,紅嘴唇,身上有花,題詞“豬為六畜之首”,掛於中堂,銘記當家人的辛苦。

窮家難當。我的工資比兩個孩子的托兒費少一元,妻的工資40元——房租水電吃穿用,全從這裏出,真得兒一分錢掰成兩半兒花呀。那年冬天,妻子借來30元,想買年貨,可是一直攥到春節過後也沒敢花,趕緊如數奉還。這“30元”的典故,外人不知,乃家庭美談,談了很多年。

“文革”時我被關牛棚,大妞剛念初中,便勇挑重擔,為買200斤冬貯大白菜,徹夜排隊,奮力搬運。當時鼓吹“樣板戲”,唱“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妻子把它改成“老九的孩子也當家”,以此教育二妞,全家團結奮鬥,堅信爸爸是好人,一定能“解放”回家,還要帶二妞遊泳,逛公園,買冰糖葫蘆。二妞接受了這種家庭教育,給街道工廠縫手套,3分錢一雙,每月能掙幾塊錢。去年到瑞士學習,同時當保姆,把學費掙出來,因為她上小學時就會“縫手套”嘛。

“爸爸是什麽?”——我抱兩個孩子擠公共汽車去幼兒園,上下車很困難,幾次被推倒,都能施展我當球員的本領,就地一滾,不摔孩子。後來她倆在電視裏看足球,見到球員摔倒時都會打滾兒,就說“爸爸也是踢足球的”。一次,大妞把買糧食的錢丟了,怕挨打,嚇得直哭,想起我說過的話,“不論出了什麽事兒,隻要不撒謊,告訴我,就由爸爸負責。”她這樣做了,果然政策兌現,我領她一塊兒去把糧食買了回來。這使父女之間增進了信任,孩子有話願意對我說,相信“爸爸是靠山”。二妞馬大哈,丟了東西、摔了碗,也會往我背後一躲,說“爸爸的背很寬,像大牆。”女主人對此也給個台階兒,允許存在“擋風牆”。

粉碎“四人幫”之後,我全家時來運轉,孩子準備高考,妻子進修醫師,我也恢複了寫作的權利。可惜住房太小,晚上4口人圍著一張方桌作業,8條胳膊打架。我這一家之長隻好撤退,百多萬字的作品是趴在**寫出來的。這“一張方桌”的典故激勵著全家人努勁兒拚搏。1983年作協給我分了房,第一件事就是買張書桌,還給親友們發了幾份電報,絕對真實的電文如下:趙大年52歲已進入有桌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