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鄭秀文親筆專欄

(2003年)

喜歡純粹因為喜歡,所以便欣然答應會交出五期文章。出發點是簡單和直接的,因此沒有構成太大的壓力。“喜歡”於我來說,是輕柔的,沒有負擔和迫力。就如我喜歡畫畫一樣,喜歡那五彩十色的顏料。隨意混合在調色板上,是紅豔欲滴的牡丹紅,出其不意的配上一沬綠和黃,登時令畫板上熱鬧得像嘉年華般;那種任由筆尖在板上無拘無束的遊走和沒有規律的落,是我最喜歡的。畫畫與看畫似乎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俱有“喜歡”作為背後動力。情況就如喜歡一個人時,“動力”自當源源不絕地供給。我看畫,亦很“純粹”,我不懂得什麽叫顏色的運作,什麽是光影的配合,什麽是高超的技巧,或是絕頂的構圖;這些看似很重要的“要點”於我來說,隻是一種負擔。正因為我的“空白”,才能讓我率性地選擇我喜歡的,因此大師與否或作品被讚譽與否,這些讓人先入為主的論調,是不存在的。然而,一切必須止於“喜歡”;若嚐試去解讀它,情況就會變得像一顆被剝開的洋蔥,那股濃烈的氣味總是叫人刺眼得淚水直流;我不喜歡以淚水作完場曲,但無論你接受與否,這“催淚”的程序似乎是必然和強製性的。故此,我寧可選擇讓人心曠神怡的喜歡,那種不問緣由的喜歡,是“動起來”的燃料;若然經過公式的評審和解構法;隻會讓人失去感性的衝動,落得一身是沉重的負擔。“你理性分析的討厭往往是讓我最感性的喜歡。”最終落得一麵的尷尬,何苦?還是“忠於喜歡”便很好了。我們的世界都太複雜了。“喜歡”與否隨著環境,氣氛,或他人影響到自身的選擇;我們的“喜歡”,會變得含糊和浮動。最後,隻會喪失“個人喜惡”;雖然“一體化”並不是錯,但我常認為“喜歡”本是一種個人意誌的選擇,夾雜太多因素或添加人們的口舌,而改變了自家的口味,便不是“真喜歡”了,更加失去了“自由意誌”的意義。“該不該喜歡?”“為什麽喜歡?”“值得喜歡嗎……”答案就是:“喜歡”。歸根究底並沒有公式可言,亦沒法則可從,一切價值都在自家心中。翻開來看,難免會有五十步笑一百步之感;但那又如何?誰不是五十步?誰又不是一百步呢?

這就是信仰很多人在不同的階段亦會找到一些他(她)們相信的事情,對象可以是一個人,一個宗教,甚至一句話。這是我們每個人不同的信念,在某程度上,也可演變成為一種信仰。在孩童時代,我們樂於相信所有的事情,一草一花,一屋一舍,對我們來說,都是新鮮的,爸爸說的話就是金句,他的話語就是我們的信仰。幾乎每個人都曾經說過:“是我爸爸說的。”這句話,說時難免是帶一絲的驕傲,爸爸就是地鐵上的黃線,任何人都不可以超過它。稍大的時候,我們開始懂得發問,因為我們對世界有著更多的好奇,這個時期,爸爸的話就是已被潛移默化的價值觀,我們依然以他作依歸,當外界與我們的價值觀有所差異時,我們惟有在這電光火石之間,收回疑問。因為爸爸是不會騙我們的。

進入青春期時,由於反叛的因子開始活躍,我們會大膽地作出假設,反問,甚至反對爸爸所相信的,我們必須在外在的因素與爸爸所說的,找到一條出路;而這個出路剛好被投放在眼前這個發育中的男同學,我們深信,他說的話就是真理,他懂我,我懂他,我們願意相信:爸爸不再是我們唯一的信仰。爸爸說的話,距離我們的世界很遠,很遠。但兩小無猜激發出來的愛情力量,是堅貞和永恒的。直到我們的豆芽夢碎,才回歸爸爸懷中。我們後悔曾經叛離爸爸,我們會記著這苦楚,立誌追隨爸爸,爸爸的話,就是活著的金句。

然而,當愛神之箭再一次射向我們時,在兩個人的世界裏,“愛人”的話,“愛人”的擁抱,“愛人”的一吻就是一切,是道路,是真理,更是我們絕佳的愛情信條,我們相信眼前一切看得到的愛情,我們心中隻有愛情一字。我們全心全意提升向這“愛情信仰”裏。沉醉在這愛情的氣泡裏,我們堅信,他(她)就是我們唯一的信仰;隻要相信他(她),天堂就在不遠……直到某一天愛情離開了我們……我們狠狠地被關進地牢裏去,“愛情信仰”背叛了我們,從前信誓旦旦的承諾,在今天變成惱人的咒語。忽然之間,我們才想起爸爸的話是我們唯一可信靠的,他用畢生的經驗和曆練,為我們奠下人生的金句。他的說話是我們投向任何一段愛情之前絕佳之信條。在飄浮不定的生命裏,是我們的守護神。可是我們都喜歡選擇看得到的事情,我們寧可抓緊看得到的愛情,卻不知道爸爸的話語就是讓我們獲得最佳愛情的祝福。

愛情的命運“愛情”是敢於擔當的人才有能力賜予給它。愛情若不被人的情感和熱力灌溉,是不存在的。能衍生出愛情,而讓它存活或死亡的,皆是人。當人愛得地動天搖之時,“愛情”便出世了,它是戀人們因為**而誘發出來的嬰兒。愛情哇哇墮地之時,基於戀人們仍陷於澎湃的戀愛過程中,“愛情”便得以好好哺乳,快高長大;待**過後,營養供應馬上中斷,戀人們宣布“愛情”經已返魂無術。

而事實上,“愛情”並非死於非命,一切皆是“人為”殺害。“愛情”本無罪,隻是自私的人不再願意付出努力,灌溉以熱情能量,“愛情”是因饑餓而致死的。由始至終“愛情”都沒有權力掌握生殺大權,它的出生以至死亡,既被幸運地選上又繼而被放棄,命之苦,戀人們實在難辭其咎。“愛情”本無罪,擔當不起亦請別“以身試法”。

獨身≠孤單獨身隻是一種選擇。

一種對生命的選擇。

獨身主義。除了是對個人身份的辨認外,它更像一種思想主義。

更是帶有神秘色彩的主義。

它的神秘來自群眾的盲目認定和小眾的渲染。

群眾盲目認為獨身的可憐和被遺棄感,小眾亦不遺餘力地渲染獨身的叛亂和“不道德”的性向……一眾沒有選擇的人向生命有選擇的人號叫。為自己號叫,亦為麻目的生命號叫。

“獨身”的神秘來自脫離了所謂的“常規”。

相對於凡人的結婚生子,供書敎學的所謂“生活”,它顯得太脫俗和不落俗套。

恨得一眾對生命號叫的“營役人”不得要領。

人的生理有時鍾。餓時吃,渴時喝,累時睡,樂時笑,悲時哭,氣時怒……然而,心理又何嚐抽離過其時鍾?兒時聽父母,悶時找朋友,少時逆父母,長時找伴侶,老時靠兒女……

這一切不正是人們一向依循和相信的嗎?這一切,確實是無誤的嗎?沒有人敢向自己提問……

生命一向如此……

操作,和運作。

身邊所有人皆是如此向生命進發。

起點如一,但行至途中,有人歡喜有人愁。

有人上對路,有人急欲掉頭。

終於,有人發現生命不如九宮格字帖,不可翻印。

不是盜墓者遊戲機,沒有天書可鑒。

他有的,我不一定需要,她不愛的,卻是我所渴求的生活方式……

要明白,每個人隻是在同一賽道上,跑著自己的步履。

賽道上,有著千頭萬種的步伐,跟得了誰,誰趕得上誰?還不如跑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腳印好。

硬要找出另一雙腳,成雙成對上路。

合則笑,不合則如二人三足一般,成滾地葫蘆。哈哈哈。最後隻是苦了自己,累了別人,促成另一悲劇。

何苦!生命太多被既定的公式和“歸類”。

1歲=學行3歲=上幼兒園6歲=上小學11歲=兒童身份證15歲=月經**18歲=成人身份證25歲=開始護膚30歲=適婚最後召集……

既然被動地被選擇歸類,何不重新掌握選擇權。但,這不是菜式咖啡的選擇。

是我們對生命的選擇權利。

別像一堆無頭無腦的螞蟻,負著一身的沉重,跑向一個不知名的墳墓……

牠可能適合於大部分的群眾,但在選擇這“選擇”之前,要知道,茶或咖啡以外……還有,更多的選擇!喝不慣團團坐,分甘同味的功\夫茶……一個人坐著喝杯熱鮮奶也很悠然。

獨身≠孤單“獨身,是一種對生命更高層次的選擇。”

這是一個五十有多的獨身朋友告訴我的我和芝士有個約會記憶中的第一口芝士,是在飛機上嚐到的,是馬上愛上了它,亦打破了芝士的宿命。

自幼便認定“芝士”是屬於異族的食物,是洋人的玩意和口味,中國人吃芝士是“崇洋”的表現,有能力吃芝士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平民百姓亦隻可以遠觀而不能“近試”……現在來說,這些當然是謬論,而這些謬論幸好被飛機上的一口芝士徹底打破了。

我發現我並沒有因為吃過芝士而變得崇洋,亦沒有因此而變得尊貴,而且很多中國人也很喜歡品嚐芝士,然而,為什麽我一直被這些謬論誤導?或許是那些高貴的餐具,款客的手法,餐桌上的洋燭,還有,那瓶“port酒”威武:和吃時的態度把弱小的心靈嚇倒了……反而讓人忘記了其本質,味道。讓“吃芝士”神化了的是周邊的東西,芝士依然是芝士。吃芝士,絕不比吃白粥來得高貴。吃芝士,原來可以很隨意。多麽慶幸,那飛機上第一口嚐試的勇氣,讓我和芝士有重生的機會。

就是那麽的一口芝士。

就是那麽的一程飛行。

就是那麽的一份嚐試精神。

造就了芝士和我。

從此,每次飛行,我內心總是有所期待……我和芝士有個約會。

後記:第一次替amy撰寫文章……第一次感受趕稿的心情……第一次脫稿的內疚,尷尬和不安……第一次遇見張小嫻,是在柴灣一影樓……第一次閱讀張小嫻的作品是“貼身感覺”……

第一次都令人難忘……謝謝amy。

談自己(2004)

我最喜歡冬天,我希望一覺醒來已是很老、很老了,我希望太空有其他外星人,楊利偉每天隻吃一包蒙牛牛奶片(糖),飽嗎?我想寫一本Diet的食譜,我發明了幾十種有效的減肥動作,我喜歡旅行,我今天沒有正式吃晚飯,我想去北極盡處,我害怕跌進沼澤,我想一睹浮沙的可怕,我昨晚夢見一條如蛇般的鱔魚,我昨晚夢見自己在飛翔,我想寫一本小說,我喜歡德國作家:Patrick Suskind,我想沒有可能寫一本小說,法國女作家Annie Emaux確實是出色,她的著作《Laplace/Unefemme》(位置),我看了兩次,我很喜歡太陽下山的一刻。很浪漫,我想參觀其他人的房間,我很喜歡下雨天,我覺得“我走不出我的黑夜”這句話,很可怕,我很喜歡哲學,我對鑽石完全沒有興趣,“諾曼底”這個地方名很浪漫,我期待一次法國南部的旅行,西藏令我好奇萬丈,僧侶會愛上他人嗎?列根已進天國了嗎?王菲的瘦削,很令人羨慕啊,我很怕鬼,我知道世界上並沒有鬼,我非常喜歡坐長途飛機,我很喜歡看林海峰近來在電視製作的節目,超好看、超好笑,我近來瘋狂的笑了好幾次,我在上海電影節上遇到嘉玲(劉嘉玲),她當晚很美、很美,我想看畢整本聖經,我發覺世界上有很多好心人,我發覺我身邊的人很喜歡評論在電視上出現的任何人,我非常喜歡《No Doubt》的Gwen Stefani。她的粗糙很好看,很性感,我想著書論瘦身,我認為恬妞很美麗,我不能想象沒有氣味的嬰兒是怎樣的?沒有任何氣味的肌膚,很可怕,沒有氣味的人是人嗎?

我很怕微波爐失靈,我不懂弄蒸餾咖啡,我非常喜歡白色的食物,我覺得飛機上的便宜芝士,超好吃,我超級喜歡飛機上的廉價Port酒,我的上升星座是人馬,我非常喜歡人馬座,我喜歡睡覺,我是一條悶棍,我想隱形,我夢想有一個很大、很大、很大的書架,我習慣躺在**寫字,我要再買書了,日本作家貴誌佑介的《天使的呢喃》很好看,太宰治這個作家的性向是什麽呢?我房間有一顆小小的盆栽,我超級喜歡垂吊的木風扇,我夢想在家中有一把美麗木雕的垂吊木風扇,美國作家Raymond Carver寫的書很好看,但很灰暗,我喜歡下雨天,我又喜歡冬日陽光,冬日陽光讓我想談一場戀愛,我常常夢見自己在飛,我想擁有一個很大很大的洗臉盆,我非常討厭報紙的油墨,我很想吃掉一碟沙爹牛肉炒菜,我可吃掉兩打生蠔,我非常怕蛇,我非常抗拒粟米,拉筋的動作,我非常喜歡,拉筋過程中的痛楚,我認為是美妙,我喜歡毛衣,我很少穿毛衣,毛衣讓我鼻敏感,我想吃一件巨大的神戶牛柳,我非常喜歡Country Music,如果有一天Madonna與Kdlang同時開Concert我一定會去看Kdlang的Concert,我的化妝師阿Zing常笑我對Kdlang始終癡心如一,我的司機常被迫與我一起聽Kdlang的Live Concert CD,我不能看恐怖片,我十分喜歡吃雞蛋,我很久沒有看見李進的女兒了,我想學懂整蛋糕,我的房中,有一隻紙製的狗仔玩具,我助手弄的聖誕雞,非常美味,我極愛看吳君如穿衣的配搭,吳君如非常有品味,我的Hand Cream是Creme Brulee Souffle,味道好,我常常想吃掉整瓶Hand Cream,實在太香了,我的睡房有兩個小冰箱,但都沒有插上電源的,我認為約旦比我想象中美和和平,我非常喜歡坐長途車,我不怕坐“倒車”,我一定要去西藏、尼泊爾,我是Lonely Pianet的超級Fans,媽媽常常替我塗Hand Cream,我渴望在歐洲住上一年半載,我並不鼓勵他人抽煙,我想開始吃Omega3以作補充,我覺得古董Lace很美麗,我愈來愈不喜歡複雜的穿衣法。

我認為日本的魚生,是人間美點,我喜歡一切的甜食,我喜歡一個人看電影,我喜歡砌拚圖,我畫畫很差,但非常喜歡畫,杜琪峰導演很喜歡黑澤明;我亦因此而看了《蝦蟆的油》(黑之自傳),杜琪峰導演和杜太太與我的合照,我放在房間裏的電視機旁,今年的農曆年,助手Nor送予我一件XX灘的棉襖,超級暖和輕柔;我愛不釋手,我常常想起四川一行,助手主理的當歸火鍋,超好味,四川的羊肉串,我愛死了,珠寶鑽石不會令我生出半點興奮;但最近購入的一枚廉價水晶戒指,我卻愛不釋手,我想再去羅馬,我忘記了在羅馬噴泉許了什麽願,佛羅倫薩很好逛,我想學懂十國寓言,今天,我很想吃韓國烤肉,我答應了姨甥仔、女,若幹年後,帶他(她)去遠行,弟弟很了解我的個性,Alainde Botton的著作非看不可,我的歌迷常買糖給我吃,我喜歡靜,我偶爾可接受熱鬧的環境,我喜歡下班後,立刻回家,我喜歡劉再複先生與其女兒劉劍梅合著的《共悟人間》,我喜歡大自然,但我卻很怕小昆蟲,我非常喜歡吃牛肉,在演員中,梅麗史翠普是的瑰寶,Tildaton模型,她主演的《Orlando》,雖然我不太喜歡拍攝手法,但她卻依然叫我心動,片尾出現的怪形天使,我愛死了,我看了《人在紐約》三次,不知道徐克先生在康城坐在Tildaton旁邊,有否與她談話呢?我很想BBQ,我家人依然叫我乳名Ah Bee,Maggie的簡單穿衣法,實在很好看,我的月亮星座是人馬,我七月會舉行演唱會,我希望你們會來欣賞,我今年的生日,想怎麽過呢?我想做一條會飛的線蟲,我對一切條子的衣服,都愛不釋手,我想跳笨豬跳,我有一個星期減去十磅的記錄,我認為女孩胖一點,其實很好看,我今天要交出這份稿件給AMY雜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