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嫁就嫁“真有錢”

虛張聲勢,嫁入豪門,結果對方的錢還沒自己多,這就丟人了。

黃奕閃婚閃離。之前,記者問她嫁了豪門為什麽還出來拍戲,黃奕反駁“我沒嫁豪門……”有人分析,如果真嫁豪門,那就會說,“我覺得,女人還是要工作……”因為嫁的不是豪門,才急切地申辯;雖然是細節,但卻反映出實情。

據資深八卦專家分析,黃奕離婚是因為她發現對方沒有那麽多錢,覺得上當受騙了,兩個人產生了矛盾。當然,這也隻是八卦專家的說法,我想黃奕倒還不至於因為這個問題就和老公吵鬧、離婚,之所以離,相信還是性格的原因更多一些。但女人結婚之後,忽然發現自己受騙這樣的事,倒也常見。

記得,李湘當年跟李厚霖結婚,也是風光大辦,因為對方有錢啊,典型的鑽石王老五,“做珠寶生意”,但結婚後才發現,李厚霖居然欠了一屁股債。你想,就算李湘不覺得自己受騙了,但李厚霖負債累累,前後對比如此不一致,她也會心理失落啊。一旦失落,也就隨即產生失望,覺得對方誇大其辭,不誠實,心生怨言,定會產生矛盾。

女人愛錢本沒什麽大不了,愛王老五或“富二代”也正常,但拜托,你如果想嫁豪門也得嫁個真的啊。最怕嫁個半桶水或幾滴水的,虛張聲勢,嫁進去後結果發現對方的錢還沒自己多,不僅沒增加富貴,還蝕本,這就虧大了。

賈靜雯之前也說嫁的是豪門,後來離婚,孫誌浩認為自己月薪隻有14萬元新台幣,賈靜雯結婚4年來演藝收入近億元新台幣,他要求賈靜雯分給他4600萬元新台幣,暫請索要2600萬元新台幣。很搞笑是嗎?但這卻真實地發生了。

為什麽會產生黃奕、李湘、賈靜雯這樣的情況?當然是她們在結婚前過於急躁,沒有核實對方的真實家底,更沒認真考察對方的品德,以為自己嫁入豪門,成為這幾個億的主人,以後不用拍戲了。這真是想當然的天真。首先,那幾個億是不是真的還不確定;就算那真是幾個億,你以為就會給你嗎?

所以,女人結婚前要調查清楚對方的經濟狀況,到底有多少錢,有沒有呆賬壞賬,有沒有欠債,甚至可以通過私家偵探來查這些情況,如果情況不好,那幹脆不嫁,誰都不想嫁個負債累累的男人,不是嗎?然後,要考察他的人品、性格,因為你要和他生活一輩子,沒有良好的性格和人品,估計也不會幸福。

有錢,而又人品好,性格好,舍得為你花,這樣的豪門才是真豪門,也才真值得女人去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