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獨立宣言》有感

《獨立宣言》被馬克思稱為世界上第一個人權宣言。它由傑弗遜起草,經約翰亞當斯和法蘭克林稍加修改定稿。1776年7月4日,美國費城第二次大陸會議通過。它莊嚴宣布了“主權在民”的理念,它明確了人在法律上的平等和權力有限的政府。它被後人寫進了《影響世界的100次事件》一書。

《獨立宣言》中稱:“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上帝賦予的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力,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等權力。為了保障這些權力,人們組成自己的政府,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隻要危害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的政府。新政府的基本原則和政權組織形式,必須是最便於實現人民的安全和幸福”。這些話字字生輝,氣貫長虹,響徹全球。美國建國二百多年來,民主、平等、自由的精神成為美國的立國、強國、興國之本。

起草者托馬斯·傑弗遜是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是資產階級民主派領袖,後來他任美國第三屆總統。傑弗遜好學上進,思想敏銳,他大學畢業後,傾心攻讀法律,後考取了律師資格,並成功地當了七年的律師,聲名大震。1776年,他出席了第二次大陸會議,並被推舉為《獨立宣言》的起草人。1779年起,傑弗遜曆任吉尼亞州長、駐法公使、國務卿和副總統。1801年,傑弗遜當選為美國的第三屆總統。四年後因政績卓著而連任,1809年退休,九年之後創立弗吉尼亞大學,1826年去世。當年他起草《獨立宣言》時隻有三十三歲。他實在太年輕了,這很容易讓我們想起“嘴上沒毛,辦事不牢”的古訓,可美國人看重的是實際本事,看重的是真才實學,他們沒有什麽古訓,有的是對人才的尊重和信任,所以他們肯由一個三十出頭的毛小子來承擔起草《獨立宣言》這樣一個重大的任務,也許這本身就是一種先進理念。

我覺得,傑弗遜是一個真正的思想家,確實令人敬仰。一個人提出了最先進的思想並被社會所接受和認可,成為主流意識,還有比這更偉大更具有價值的東西嗎?1904年孫中山的《中國問題的解決——向美國人呼籲》論文就深受《獨立宣言》的影響。一個民族有自己的開明先進的思想家,並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尊重,是一個民族的福祉。一個沒有思想家的民族是一個缺乏生機、沒有活力的民族。美國不但有傑弗遜,還有華盛頓。華盛頓是一個莊園主的兒子,美國獨立戰爭後,正當他大權獨攬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毅然棄權歸隱田園,將軍權還給政府。後來他被選為總統,幹滿兩屆之後,在一片連任的呼聲中,毅然決然地退休,在美國曆史上留下了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屆的先例。不久,美國人把這一條寫進了憲法,成為美國人的驕傲。在曆史上,美國很多政治家推行並發展了他們先進的理念,使美國獲得迅速發展。但也有一些掌權者,閹割了平等、人道的精神,實行了強權政治,發動了非正義的戰爭。這與美國人民的追求平等、人權的理念是背道而馳的,這已經引起了美國百姓的強烈不滿。在此不贅。

《獨立宣言》一開頭就強調人人生而平等。這是該宣言的立足和歸宿。人人平等就意味著不論是總統與平民、大官與小官、父輩與子輩、男人與女人、官員與百姓、城市與農村、白領與藍領、窮人與富人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歧視他人。這就是人人生而平等。就是作為掌握最高行政權力的政府,必須是最便於實現人民的安全和幸福。否則,人民則有權改變它。這與當時中國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的傳統道德大相徑庭。從表麵上看,中國的傳統道德強調的是長幼有序、上下有別、尊卑有序、等級分明。據我理解,那就是說人不是平等的,是有等級的,讓人屈從於不平等的現實。在當時的美國,人人平等已成為大家的共同的價值觀,人們崇尚學問與技術,致力於發展物質文明。而在中國正是清朝的乾隆晚年,皇權製度已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乾隆皇帝正麵對大片的跪倒在地的臣民,體味著皇權至上、人人不平等帶來的虛榮和快樂。這時,如果有人說要同乾隆平等,那麽肯定是大逆不道,自己死倒是小事,弄不好被誅滅九族。如今,我們終於肯承認同美國的經濟、科技、文化上的差距,這個差距是哪裏來的呢?恐怕最為重要的是思想理念的差距吧。

人人享有上帝賦予的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力,生命權放在第一位。《獨立宣言》提出人人享有上帝賦予的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說上帝賦予的,就是說這種權利是天生的,神聖的,不可侵犯的。不論你是誰,都沒有權力侵犯這些神聖的權利。《人權宣言》之所以把生命權放到了第一位,顯然是尊重常識,因為生命對於人來說隻有一次,一切幸福都必須以人的生命存在為前提的。在此強調生命權是有其道理的,因為在人類的曆史上,一些人的生命權常常被另一些人打著種種漂亮的旗號予以剝奪。在一個開明健康的社會,人人有權維護自己的生命權,保護自己生命權的行為都應該得到尊重,任何不尊重人的生命權的行為都是反文明的、可怕的。中國傳統道德崇尚舍生取義、殺身成仁,其實存在藐視人的生命權的傾向。中國人很推崇悲壯死去的英雄,人要成為英雄要以生命為代價。這就不能不讓人感到其中的偽善和殘忍。

人有自由的權力,這種自由也是上帝賦予的。美國人的自由是怎樣的?我認為美國人的自由是貨真價實的。比如,美國允許個人擁有槍支,這讓人感到不可思議。這不給社會治安帶來重大隱患嗎。可美國人不這麽想,他們認為擁有槍支是個人的自由,是自衛的需要。因此,美國憲法中規定,公民擁有槍支的權利不可侵犯。如果哪位總統想禁槍,他是辦不到的,因為他不能侵犯公民的自由,他無權改變憲法。再比如美國的新聞媒體的自由度也令人吃驚。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的拉鏈門事件,媒體毫不客氣地大肆報道,讓克林頓丟盡了麵子,不得不向全美國人民認錯道歉。老百姓有了自由,讓總統感到很不“自由”。這裏我們不難領會到自由的真正含義。自由是具體的,自由是人人的自由,而不是單個的自由。在我國的封建社會,大概隻有皇帝一個人是自由的,其餘人均不自由,這就是所謂的家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