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你不負

有個女友開了一間公司,是三個人合夥。三個女生,當初都是大學好友,無話不談,無事不說。可是忽然有一天,其中一人卷款跑了,整個公司就陷入了癱瘓狀態。更為氣人的是,公司還欠了一些房租、國際長途話費,以及其他一些錢,雖然不是太多,但對朋友來說,已經算是舉債累累了。

接著,另外一位合作人也“跑”了,她沒卷款,但也拒不認賬,她說,“憑什麽要我來承擔?”沒辦法,總不能不還吧,總不能讓人家送上法庭吧。於是,女友決定償還這筆債。她賣掉了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又向父母親朋等借了五六萬,終於湊齊,還清了債務。

之後。女友找了一份工作,並用兩年的時間全部還完了親友的錢。又兩年,她再次創業,不過這次是單幹。因善於打理,她的公司很快發展壯大,所有跟她合作的人都很愉快,大家都願意為她做事。

問及當初怎麽這麽有魄力獨自承擔債務,她說,不想為自己的人生留下汙點,不想因為那十多萬而讓自己有上法庭的記錄,畢竟,自己是三個債務人中的一個,她不想因為這十萬塊而讓別人瞧不起。

我想,這個女友做的是對的,我很欣賞她的魄力,欣賞她敢於承擔的勇氣。她所做的,其實,就是不負。一是不辜負別人,二是不辜負自己。不辜負別人的信任,別人下次才可能跟你合作,你才能堂堂正正,光明正大,永遠在世人麵前昂首挺胸;不辜負自己,不做讓自己瞧不起的事,這樣的人,內心清白,人生無汙點,永遠都有路走。

愛情亦是。

記得當初張愛玲跟胡蘭成分手的時候,雖然傷心,可張還是在胡逃亡的時候給胡生活費。許多人說,替張愛玲不值,還有很多人想不通,說張愛玲傻、昏頭。其實,他們哪裏明白,這正是張愛玲高人一籌的地方,正是她性格中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試想,如果當初張愛玲不是給胡蘭成錢,而是拿胡的錢,胡蘭成的《今生今世》會怎麽寫?肯定會叨嘮張愛玲用了他的錢,別人又會怎麽想張愛玲?恰恰因為張愛玲沒把柄可抓,恰恰因為她對胡蘭成的恩盡義盡,胡蘭成才拿人手軟,一個勁猛誇張愛玲,而我們也正借此鄙薄一下他。

張愛玲日後到美國,對賴雅也是,盡了自己最大的心。當賴雅生病的時候,張愛玲停止了她在台灣的訪問,迅速回到美國照顧生病的賴雅,張愛玲一直接濟賴雅,這換成一般女子肯定覺得太虧了。但張愛玲並不這樣認為。

忽然又想起一個朋友,她說,男朋友走的時候,她非常想給他一巴掌的,但,最終還是放棄了。“他負了我,我沒有任何負他的,我內心無愧。就算難過,那也隻有一段時間,不會因負了別人而承受自責。”果然,日後這男人見到她倒不好意思了,還找她來道歉、要求複合,她當然果斷拒絕。

人生是一段旅程,隻有保持清白的記錄,隻有不負別人,才可以走得輕鬆,走得愉悅。

我願做一個不負的人,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