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荒原

雪一直在下,呼嘯的北風怒吼,在大地的瑟縮中得意地咆哮,讓這個銀白的世界變得更加冰冷。

這種天氣,最好是圍著火爐,弄兩個小菜,溫一壺酒。

沒有人會願意在這種天氣出門,連覓食的動物都寧可選擇餓著肚子,不肯在這寒冷的世界裏停留哪怕一秒。

不過世事無絕對,在這種天氣下,偏偏有人在風雪中行進。

他在走。

隻有走下去,在這個渺無人煙的荒原停下就意味著一件事:死。

他不想死。在大多數情況下,恐怕沒有人會想死,尤其是死在這種人影都見不到的地方。

盡管身上披著保暖的動物毛皮,他還是冷的發抖,但他還是竭力挺起胸膛,展現出一種不屈的榮耀,盡管他也知道,這份榮耀遠不如一個冒著熱氣的饅頭更實際。

“其實這個荒原並不是很大。”他給自己打氣,堅定自己的信心,“隻要準備充分,一定可以活著走出去。”

說的沒錯,準備充分的話的確可以活著走出去,隻不過,這個所謂的準備充分應該是指一輛可以遮風擋雪的馬車,足夠的食物,再加上幾壇能嗆出眼淚的燒刀子。

顯然,對於一個隻能買得起饅頭的人來說,這些很不實際。於是,他帶著三十個饅頭,還有一隻髒兮兮的水袋上路了,當然,還有他的劍。

這已經是他能做的一切準備了。

江湖人有一擲千金的豪客,同樣也有窮困潦倒的家夥,很顯然他就是這種家夥。

很多人以為江湖人就應該豪邁非常,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快意恩仇,劍飲血刀砍頭,其實這完全是假的。

江湖人同樣是人,一樣要吃飯,要賺錢,如果不是家底殷實,那麽賺錢就會成為一個很大的苦惱,或許有人說,那些俠盜、綠林英雄什麽的怎麽會缺銀子呢?

首先,俠盜們劫大戶的錢財不一定是裝在自己的口袋,莫要忘了,還有“濟貧”這一回事呢,其次,並不是每個江湖人都願意背上一個“盜”的稱號,所以如果家底不厚,就隻有指望生財有道了。

可惜大部分江湖人顯然對拳腳武功更感興趣,懂得賺錢的少之又少,於是一些破衣爛衫的武林高手也就應運而生。

唐一有點懷疑自己進入荒原的決定是否正確了,三十個饅頭吃光的結果更增加了他的懷疑,他有點後悔為什麽自己隻肯砍柴打獵賺錢,而不是拿把大刀到有錢人家裏大吼一聲。後者顯然更容易更輕鬆並且收獲更大。

想到這裏,他凍得發青的臉上流露出一絲遺憾,如果餓死在這種兔子不拉屎的地方,相信到了地府,唐門的列祖列宗恐怕會慶幸自己死得早,要不然被這種倒黴的子孫的窩囊死法氣死實在是太不值了。

然而遺憾和懷疑都不能填飽他癟癟的肚子,隻有邁著沉重的兩腿走下去才有一線生機,他還不想成為這荒原上冰冷的一具凍屍。

唐一在江湖上並沒有名氣,應該說,絕大多數的江湖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盡管唐門的顯赫名號足以讓他對別人炫耀,但他一直是默默無名,話說回來,如果說以暗器和毒名滿天下的唐門出了這麽一個癡於劍的子弟,並且對暗器之類的東西持一種不屑一顧得態度,相信唐門的長輩們並不會因此感到慶幸。

唐一二十八歲,但他已經有十四個年頭沒有回到那個他出生長大的家,他的家族似乎也把他遺忘,沒有人知道當年一個十四歲的少年時如何活到現在,也沒有人知道他經曆過什麽,或許,也沒有人在乎、關心這些。

不管怎麽樣,唐一活了下來,帶著他的劍。

很多少年都憧憬著有朝一日能揚名立萬,成為傳說中那些前輩一樣的劍客,理想總是好的,然而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通常都布滿鮮血和屍體。

唐一應該慶幸自己沒有成為那些屍體之一,雖然流血是避免不了的,不過付出總會有回報,你不能期待不需要努力就能獲得的成績,不是麽?

本來他過著幾乎是半與世隔絕的生活,直到前幾天他來到鎮上售賣獵到的野味,他才知道江湖上發生了一件事,一件有關於殺人的事。

江湖上每天都會有人殺人,有人被殺,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了,問題是這次事件的主角其中有一個是姓唐的。所以唐一坐不住了,他沒有辦法繼續安心的在山裏修煉自己的劍術。

於是他要找到那個人,那個殺了人的、姓唐的人。

一路上他聽到了很多關於這件事的消息,也遇到了很多同樣在找那個家夥的江湖中人,盡管裝束門派不同,但唐一還是很容易的找到了他們的共同點:他們都有殺氣,濃重的殺氣。

被尋找的人留下了太多的線索,甚至讓人懷疑他布下了陷阱,故意引人去追他。於是唐一和一眾人等就追到了荒原。

不妙的是,這時候唐一的錢袋已經快要告罄了,但他卻必須抓緊時間,他想在最快的時間裏追上那個漫不經心逃亡的人。

唐一忽然想起自己幾次瀕臨死亡時的感覺,或許這次,他依然能從死神溫柔的擁抱中逃脫,雖然他並不怕死,可是即使對於他這種隨意的人來說,這種死法也是在是太丟人了,太讓人難以接受了。

雪花打在他的臉上,很快的,就在皮膚上融化,呼出的熱氣變成胡須上的冰碴,寒冷侵入到他的骨髓,還有饑餓。-對於一個兩天沒有進食、隻能靠雪來充饑的人來說,饑餓感就像呼吸無法停止一樣揮之不去,這該死的感覺每時每刻都在提醒著疲憊的身體,雖然他已經習慣,但還是討厭這種感覺,--誰會願意體會快要餓死的*?

兩天前,他就已經發現目標留下的痕跡,作為優秀的追蹤者,他不但牢牢抓住這條線索,甚至還找到了目標留下的一隻殘留有肉絲的雞腿,這是在是一種幸運。

可惜不幸的是,雖然他已經緊追了兩天,發現的也隻是痕跡而已,很顯然,找到線索和找到目標絕對是兩個概念,所以他隻有繼續追,直到追到那個人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