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隨便同居

在兩性關係日益開放的今天,同居對女人來說仍是極其不利的。從表麵上看,同居似乎對男人有“利”,實則不然。

你以為同居就不用負責任了嗎?一個女人以為自己上了岸,有了靠山,就不期然會鬆懈。日對夜對,你總會發現對方的缺點或不漂亮的一麵。

你以為同居就代表自己不受困,可以像單身一樣自由嗎?錯了,對方名義上是女友,實則是在履行太太的種種權利和義務。有人代你幹家務的同時,你也要接受有人留意你跟異性打電話、抱怨你下班並不立即回家、囉囉嗦嗦說你這不講究那不衛生。

你以為同居就代表經濟可以保持獨立嗎?很多女人都有“聯名戶口情結”,覺得做什麽都聯名,才能代表愛是永恒。跟你同居的女人,一樣要求戶口聯名、物業聯名,絕對不會跟你客氣。

你以為同居就代表分手不用辦離婚,手續較簡單嗎?除非你是住進女友的家,一旦分手挽個皮箱就走。如果是女友人住你家,而提出分手的一方是你,你會那麽容易就請對方離場嗎?

你以為同居就代表分手不必付贍養費嗎?在外國,同居兩年就等同有合法夫妻地位,對方一樣可以跟你分身家。我國的事實婚姻雖然已經廢止,但同居前最好先盤算清楚。

同居可以省租金省水電費,這倒是真的。如果你的最大理由是經濟,那也無話可說。很多人是為了房子而結婚,為了錢而結婚,見怪不怪。

既然同居跟結婚分別不大,那麽依舊是保持不同住的戀人關係,依舊是名正言順結婚去。男人如此,女人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