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不要輕易許下諾言

當一些交情不錯的朋友托老實人辦事時,老實人為了保全自己的麵子,或為給對方一個台階,往往對對方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加分析地加以接受。但有許多事情並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到的,有時會受限於條件、能力的製約而心有餘力不足。因此,當朋友提出托你辦事的要求時,你首先應考慮,這件事你是否有能力辦好,如果辦不好,你就應該老老實實地說,“我不行。”隨意誇下海口或礙於情麵答應下來都是於事無補的。

某高校一個係主任,向本係的青年教師許諾說,要他們中三分之二的人評上中級職稱。但當他向學校申報時,出了問題,學校不能給他那麽多名額。他據理力爭,跑得腿酸,說得口幹,還是不解決問題。他又不願意把情況告訴係裏的教師,隻對他們說:“放心,放心,我既然答應了,一定要做到。”

最後,職稱評定情況公布了,眾人大失所望,把他罵得一錢不值。甚至有人當麵指著他說:“主任,我的中級職稱呢?你答應的呀。”而校領導也批評他是“本位主義”。從此,他在係裏信譽掃地。

其實,他完全應該把名額的問題告訴大家,誠懇地道歉說:“對不起,我原先沒想到。”並把每次努力爭取的情況也向大家轉述。這樣,即使人們開始有些怪他信口開河,但也會諒解他。

由此看來,有許多諾言是否能兌現得了,不隻是決定於主觀的努力,還有一個客觀條件的因素。因此,我們在工作中,不要輕率許諾。許諾時不要斬釘截鐵地拍胸脯,應留一定的餘地。當然,這種留有餘地是為了不使對方從希望的高峰墜入失望的深穀,而不是給自己不作努力埋契機。

另外,有些人口頭上對任何事都“沒問題”、“一句話,包在我身上”,一口承諾;可是,嘴上承諾,腦中遺忘,或腦中雖未遺忘,但不盡力,辦到了就吹噓,辦不到就噤若寒蟬。這種把承諾視作兒戲,是對朋友的不負責行為,要不得,遲早得為人所拋棄。

輕易對別人許諾,說明你根本就沒考慮事情可能遇到的種種困難。這樣,困難一來,你就隻會幹瞪眼,從而給人留下“不守信用”的印象。許諾越多,問題越多。所以,“輕諾”是必然“寡信”的。

我們答應幫別人辦事,先要看自己能不能辦到。對於那些有點權力的人更應該注意,因為你有權,托你辦事的人肯定多,這時你應該講點策略,不能輕易答應別人。有的朋友托你辦的事可能不符合政策,這樣的事最好不要許諾,而要當麵跟朋友解釋清楚,不要給朋友留下什麽念頭。不然,朋友會認為你不給辦事。有的朋友找你辦的事可能不違反政策,但確有難度,就跟朋友說明,這事難度很大,我隻能試試,辦成辦不成很難說,你也不要抱太大希望。這樣做是給自己留有餘地,萬一辦不成,也會有個交待。

當然,對於那些舉手之勞的事情,還是答應朋友去辦,但答應了後,無論如何也要去辦好,不可今天答應了,明天就忘了,待朋友找你時,你會很不好看。

我們在這裏強調不要輕率地對朋友做出許諾,並不是一概不許諾,而是要三思而後行。盡量不說“這事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了”之類的話,給自己留一點餘地。順口的承諾,隻是一條會勒緊自己脖子的繩索。

為人處世,應當講究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因此,不可隨意承諾。聰明的人會事先充分地衡量客觀條件,盡可能不做那些沒有把握的承諾。須知,承諾了就必須努力做到,千萬不可因一時事急,亂開“空頭支票”,愚弄對方。因為你一旦食言,對方一定會十分惱火。

萬一因情況有變而無法實現自己原來的承諾,也應向對方說明原委,並誠懇地道歉,以求得對方的原諒和理解。

至於對自己根本沒有能力辦到或不想辦的事情,最好及時地拒絕。拒絕並不是簡單地說一句:“辦不到”就行了,而是要講究些藝術,不致傷害對方的自尊,也不損害彼此的關係,這才是最高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