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齊論篇第五十一

黃帝問:我想聽您說說針刺淺深的不同要求。

岐伯回答說:針刺骨,就不要傷及筋;針刺筋,就不要傷及肌肉;針刺肌肉,就不要傷及脈;針刺脈,就不要傷及皮膚。也就是說,該深刺時就不能淺刺。針刺皮膚,就不要損傷肌肉;針刺肌肉,就不要損傷筋;針刺筋,就不要損傷骨。也就是說,該淺刺時就不能深刺。

黃帝說:我不明白您說的意思,請解釋一下。

岐伯說:刺骨無傷筋,是指應針刺至骨的,不要在針僅刺到筋還未深至骨時,就停針或拔針;刺筋無傷肌肉,是指應針刺至筋的,不要在針僅刺到肌肉還未深至筋時,就停針或拔針;刺肌肉無傷脈,是指應針刺至肌肉深部的,不要在針僅刺到脈還未深至肌肉深部時,就停針或拔針;刺脈無傷皮膚,是指應針刺至脈的,不要在針僅刺到皮膚還未深至脈時,就停針或拔針。

刺皮膚無傷肌肉,是指如果病位於皮膚中,針就應刺至皮膚,而不能刺深傷到肌肉;刺肌肉無傷筋,是指針僅應刺至肌肉,再深刺就會損傷筋;刺筋無傷骨,是指針僅應刺至筋,再深刺就會損傷骨。總而言之,如果針刺的深淺不恰當,就會引發不良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