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錢造福社會

猶太人確信,有大量金錢必然帶來幸福這一假設是錯誤的。極富的人正像我們其他所有人一樣,有歡樂,也有痛苦。假使他們因為有錢而得到快樂,則這種快樂來自能做一些使自己以外的某些人滿意的事。

《塔木德》說:“《聖經》發射光明,金錢散發溫暖。如果賺的錢都揣進自己的腰包,你就不是一個真正的富翁。”許多在經濟上成功的猶太人都願意慷慨地回饋社會。

從19世紀90年代開始,洛克菲勒每年的捐獻開始超過100萬美元,因此向這個億萬富翁求助的要求蜂擁而至。洛克菲勒開始把他那邏輯嚴密的頭腦運用到這個新事業上,力圖找到捐錢的一種製度或者說是管理原則。他在1913年設立了“洛克菲勒基金會”,徹底解決了這個難題。

洛克菲勒的第一筆巨款用於資助教育。在1889年,洛克菲勒拿出60萬美元建立一所新的芝加哥大學,在以後十年,捐款總額3470萬美元。23年後,即1912年,捐款高達4500萬美元。除了對這所教會大學的捐助,洛克菲勒還捐贈過數量可觀的錢給南方浸禮會辦的學校,其目的是“在美國國內不分種族、性別或信仰地促進教育”。1903年,通過洛克菲勒和他兒子的共同努力,成立了普通教育委員會,以更好地體現“促進教育”的宗旨。

洛克菲勒用在慈善事業上的第二筆大款項便是醫療衛生事業。在當時美國沒有醫療研究中心,他於1901年利用20萬美元的贈款協助成立了洛克菲勒醫學研究所,該研究所在控製流行性腦膜炎、黃熱病、寄生蟲病、狂犬病和梅毒方麵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並且在細菌學的體外循環心髒手術的研究上有突破進展。同時,洛克菲勒在研究所改進設備和擴展研究的工作上投資上千萬美元,使該研究所成為全世界設備最好的研究單位。洛克菲勒醫學研究所因為科學家們的卓越成就獲得了12項諾貝爾獎,比世界上任何一家科研單位獲得的都多。

盡管猶太人視金錢為世俗的萬能上帝,卻沒有成為金錢的奴隸,在金錢的麵前俯首稱臣。洛克菲勒也是如此。這位億萬富翁教導大家對金錢的看法就是:不要做錢財的奴隸,而是要把錢財當奴隸來使用,造福社會。猶太民族確實是一個善於用金錢造福社會的民族,他們並不把用金錢造福社會當作一種“行善積德”,而認為是在履行一種“公共義務”。這也同其他民族的觀念有所不同。

英國的牛津和劍橋這兩所大學各有一個“伊沙克·沃夫森學院”,這來自於一個猶太人的名字。被譽為當代最慷慨的慈善家的伊沙克·沃夫森是一個蘇格蘭猶太人,英國最大的百貨公司“大宇宙百貨公司”的總裁。該公司擁有3000多家零售商店,同時涉及銀行業、保險業、房地產,還有水陸路運輸業等。

1955年,沃夫森設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會,在以後的20年間,為各個方麵,主要是教育機構提供了4500萬美元的經濟資助。許多大學和學院都向他頒發了榮譽學位證書。沃夫森非常樂於對人講這樣一個故事:

曾經有一個人問到:“沃夫森這個家夥既是皇家外科醫師學會會員和皇家內科醫師學會會員,又是牛津大學的教會法規博士和劍橋大學的法學博士,他到底是幹什麽的?”

“他是個寫東西的。”

“寫東西?他寫了些什麽?”

“支票。”

賺錢的能力是猶太人評價一個商人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但隻有那些不僅僅為自己謀得利益,同時還慷慨回饋社會的人,才能真正實現自我的價值,得到社會的認可。在猶太人的觀念中,對於一個人來說,過多的財富是沒有多少用的,除非你是為了社會在創造財富,並把多餘的財富貢獻給了社會。

財富來源於社會,也理應回饋社會。否則,財富就確實隻剩下了銅臭味。

猶太人把回饋社會看成是一種義務,而不是善舉,這無疑比其他商人在境界上高出了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