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不是所謂的"流行"

很多人會把時尚與流行相提並論,其實並不如此。簡單地說,時尚可以流行,但範圍是十分有限的,如果廣為流行,那還有時尚的感覺嗎?

時尚桀驁不馴,不拘於流行,流行卻盡力模仿著時尚。

古時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而唐明皇喜歡豐滿的女人,於是整個唐朝都以胖為美。20世紀五六十年代,全球女性都盡量掩藏自己的性征,以平胸窄臀為美。如今的女性卻以**肥臀,擁有魔鬼般的身材為美。

想來,環肥燕瘦不過都是一時之風。

流行如一段漂浮於生活河流表麵的木頭,一段漂走了,另一段又來了。

還記得當時非常流行的歌曲《兩隻蝴蝶》嗎?如今已經成為昨天的流行。

聽過《愛情買賣》嗎?這首炙熱的流行歌曲不同樣在降溫嗎?

既然是流行,那麽就會流逝。轟轟烈烈而來,靜悄悄而去。流行不過是經濟運營下的產物而已,背後是金錢和利益在驅動。

英國有一句諺語:質美的布永遠時尚。

時尚不隨俗,時尚是經過藝術精心提煉的創意。時尚在一定的時間段內經得起人們的品味和推敲。

約翰·施特勞斯的《藍色多瑙河》是時尚的,凡·高的《向日葵》是時尚的,而且是經典的。不是誰都能創造時尚,不是誰都能消費得起時尚。時尚比流行長久,比流行更具有內涵。

今天在大多數人眼中的"時尚",僅僅是對時尚拙劣的模仿。時尚極具自己張揚的個性,它是思想和美感創造出的典雅與高貴的形式,華麗而優雅。

時尚消費體現的是消費主體思想的深刻,審美趣味的極致。

我們拚命地追求時尚,一不小心卻陷入流行。

我們因時尚而掀起流行的潮流,我們在流行的潮流中追逐時尚。

追求時尚是一門"藝術"。模仿、從眾隻是"初級階段",而它的至臻境界應該是從一撥一撥的時尚潮流中抽絲剝繭,萃取出它的本質和真義,來豐富自己的審美與品位,來打造專屬自己的美麗"模板"。追求時尚不在於被動的追隨而在於理智而熟練的駕馭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