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自尊不可丟

低調,是要求人們降低自己的姿態,在做人上有所為,但也要有所不為,比如阿諛奉承,諂媚別人,丟掉自己的尊嚴。現實生活中,有許多為了權利、利益而不顧尊嚴,諂媚權貴的人。他們在領導麵前一副奴才相,點頭哈腰、不知廉恥、唯唯諾諾;在他人麵前一副狗仗人勢的架勢,橫行霸道。“在上司麵前永遠當晚輩,在百姓麵前永遠當太歲”就是這些人的真實寫照。

低調,要時刻保持自己的尊嚴。

在很久以前,有一個少年想要明白人的尊嚴究竟是什麽,於是去請教一位智者。智者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卻讓他做三件事:第一件事是讓他脫光衣服到市集去走一趟。少年聽後大吃一驚;第二件事是讓他去奉承一位富人,那位富人會賞給他一些錢,少年聽後滿臉疑惑;第三件事是如果少年的叔叔當了大官,讓少年到處去炫耀,別人就會對他另眼相看。少年聽後,似乎明白了。

自尊就是尊重自己,自愛就是愛護自己。自尊自愛是一種對自我的關注與肯定,是一個人的快樂之源,更是成功之始。

一個沒有自尊的人,也很難得到別人的尊重。無論是自己對自己價值的肯定,還是他人對我們價值的肯定,即自尊與被人尊重,都是快樂的。

1995年3月17日,珠海某外資企業的女老板,借口工人違反廠規,強迫全體員工統統跪下。在她的**威下,200多員工相繼跪下,隻有一個叫做孫天帥的毫不畏懼,與女老板據理力爭,然後憤然離開公司,帶領部分員工到勞動監察大隊申訴。事後,女老板迫於壓力,不得不向全體員工公開道歉。孫天帥當然要維護自己的尊嚴,不僅僅是自己的人格受辱,更是維護了我們的國格。他的自尊自愛的品質,受到社會上一致的讚揚。

對於自尊自愛,人們有著不同的認識,不同的表現。有的人以自尊自愛為人生的首要原則,注重維護自己的尊嚴,甚至將人格與尊嚴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士可殺不可辱”、“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三軍可奪帥但不可奪誌”、“寧可站著死,決不跪著生”這些均是自尊自愛所發出的錚錚宣言。有的人卻重功利而輕自尊,甚至為了達到目的不惜放棄尊嚴;有的人為了滿足私欲而出賣靈魂,出賣自尊,昧著良心吹牛拍馬,阿諛奉承,獻媚鑽營,捧上欺下,損人利己,喪盡自尊。

隻有對自己尊重,別人才能同樣尊重、愛護你。自尊自愛,是一種尊貴、莊重和偉岸的品質。而輕視和拋棄自尊自愛者顯得卑微、低賤和渺小,這是因為自尊自愛能夠使人性的真善美得以體現,能夠使人進步,奮發向上。在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需求下,自尊自愛不僅是人自身的發展需要,也是社會的發展需要,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一種原動力。

一個丟掉自尊心的人,很可能會置國家、別人的利益於不顧。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過:如果一個人沒有自我尊重,就會沒有道德的純潔性和豐富的個性精神。所以,自尊決不可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