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研究經濟學的前提條件

相對於現實本身來說,所有的科學都不是真事,因為科學都有自己的假設,在這個假設之下,繼而推演出一係列的結論。那理論還有什麽用呢?理論的作用是,當滿足或者接近理論假設的場合,理論可以解釋人們的行動。比如,萬有引力可以解釋蘋果落地,還可以解釋很多類似的現象;而叫魂的理論,卻不能解釋任何類似的事情。更重要的是,理論可以預測和指導人們的行動。萬有引力可以預測星球的運行軌道,而叫魂什麽也預測不了。

有人常常懷疑假設,說假設不合情理等,這是沒有科學素養的主要標誌。假設是研究、認識複雜世界的需要,隻有做出假設,忽略掉一些不相幹的東西,關注要研究的因素本身,才有助於迅速認清事情的本質。如果不做假設,同時考慮所有情況,很難取得進展。經濟學是一門科學,所以也有自己的假設,經濟學的假設不止一個,但是最根本的隻有一個,這就是"經濟人"假設。

所謂"經濟人"假設,就是假定人的思考和行為都是目標理性的,唯一試圖獲得的經濟好處就是物質性補償的最大化。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的一段話對理性"經濟人"有較為清晰的闡述:"我們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家和麵包師的恩惠,而是出於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的話,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我們自己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好處。"亞當·斯密的這段論述向我們表明:人和人之間是一種交換關係,能獲得食物和飲料,是因為每個人都要獲得自己最大的利益。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這是司馬遷在2000多年前的精辟論述。可以說,對利益的追求是人類社會進步發展的原動力,對利益的渴望在人類行為的背後發揮著主導性、操縱性的作用。

資源總是有限的,人類生存的本能決定了人必須是利己的。經濟學正是研究資源稀缺條件下如何實現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如何獲取更多的利。經濟學認為所有人都是經濟人,就是一切行為的目標隻為個人利益最大化。功利主義學派的代表人物邊沁總結認為,趨利避害是人類的天性。在經濟學中,"利"就是指個體所獲得的利益、收益,可以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形式,歸根結底是給人帶來的效用、幸福、滿足;而經濟學中的"害"就是指個體所付出的代價、成本,所承受的損失、犧牲,歸根結底是給人帶來的負效用、欠缺、痛苦。

曾經有一則新聞報道,講的某油田離婚率驟升的事。原來在這則新聞的背後,離婚當事人麵臨著進退兩難的選擇。一女工幾年前經領導反複做工作,她和許多職工買斷工齡下崗。幾年過後,單位突然有一個通知:離婚後的下崗職工等同於單職工,可以上崗,但以離婚證為準。這名女工的丈夫目前在崗,為取得上崗資格,盡管她與結婚十多年的丈夫感情很好,也不得不辦了離婚手續。像這種雙職工有一方買斷工齡下崗的情況不少,為了能重新上崗,他們很多人不得不去辦離婚證。

我們很難評說該女工的做法是否可取,但這種選擇無疑是慎重考慮之下的趨利避害的行為。"上崗離婚"是一種害,"下崗不離婚"也是一種害,兩害相權取其輕,這也算是趨利避害的一種無奈選擇吧。

關於人類趨利的本性,先秦時期的韓非子就曾經這樣認為:醫生能夠在病人的傷口上吮吸膿血,並不是與病人之間存在骨肉親情,完全是因為他的利益在於病人的回報。木匠造棺材的本意不是憎惡別人,而是因為他的利益在別人的死亡上。由於利益的驅動,才使得人們心中的念頭在道德層麵發生了善惡的區分。

千餘年來,人們關於人性的爭論從來沒有停止過,其爭論焦點在人性的根源和人性的善惡問題上。但我國明代思想家李贄認為,世間所有人無不為"私"而忙碌著。"如服田者,私有秋之獲而後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積倉之獲而後治家必力;為學者,私進取之獲而後舉業之治也必力。"也就是說,"私"和"利"是人們做一切事情的直接動因。

經濟學認為人性並無善惡之分,經濟學世界中的所有人都是經濟人。在經濟學世界裏,每個人做事情都是為了有利於自己。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人們所從事一切活動的目的是個人利益最大化,總結起來,所有人都是利己的。

其實,經濟學的"經濟人"假設並不是要鞭撻這種人性。傳統社會主張存天理滅人欲,把利己的人性看做是萬惡之源,要求人們克己複禮,結果人性沒有被消滅。如今,經濟學承認人性利己的合理性,承認人利己的行為是正當的。正是對這一人性的尊重,才促使了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人們通常以為利己是可鄙的,無私是高尚的。在很多人的眼裏,利己和無私是天然的反對麵。那麽什麽是利己,什麽是無私呢?籠統來說,利己者為自己生活,為自己謀取更大利益;無私者不為自己生活,為他人生活,為他人謀取更大利益。但是,對經濟學有所了解或者善於觀察事實的人都不難發現,社會的進步和發展離不開利己。嚴格來說,利己的內涵是利己且不害人,在主觀意圖上既不侵犯他人,也不依賴他人,既不奉獻他人,也不乞求他人;在客觀行為上,自己盡量單獨勞動生存,如果要協助就堅持等價交換。如果侵犯他人,就成為自私這種極端化形式。

或許是人們憎惡人性"利己"的一麵,"無私"總是成為文人墨客心中永遠的追求。清代小說《鏡花緣》中的"君子國"代表了人的一種追求:

有一個君子國,在這個國家,人人都大公無私,絕不存有半點私心。

君子國也有交易行為,但賣者卻少要錢,而買者卻要多給錢。以下是其中的一幕場景:

買東西的人說:"我向你買東西所付的錢已經很少了,你卻說多,這是違心的說法。"

賣東西的人說:"我的貨物既不新鮮,又很平常,不如別人家的好。我收你付價的一半,已經顯得很過分,怎麽可能收你的全價?"

買東西的人說:"我能識別好貨物,這樣好的貨物隻收半價,太有失公平了。"

賣東西的人又說:"如果你真想買,就照前價減半,這樣最公平。如果你還說這價格太低了,那你到別的商家那兒去買,看還能不能買到比我這兒更貴的貨物。"

他們爭執不下,買東西的人給了全價,拿了一半的貨物轉身就走。賣主堅決不讓走,路人駐足觀看,都說買東西的人"欺人不公"。最後,買東西的人拗不過大家,隻好拿了上等與下等貨物各一半才離開了。

"君子國"為我們描繪了一個人人利他的大公無私的社會。實際上,不可能有這樣的國度存在,任何無私的背後總是具有利己的影子。這也許表明無私具有某種不潔性,但更加雄辯地表明了無私的實在基礎和真實客觀。俗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其實,不用天地去滅,自己就把自己滅了,你自己不為自己生活,難道讓別人養活你嗎?而無私不僅表明別人要幫助你,同時要求你幫助別人,把你的收入給他人一部分,讓你在休息時間給別人幹活。那時,你會認為利己該多好啊。

其實,無私中總是存在利己的痕跡。起源於利己的事實決定了無私永遠不可能擺脫利己。例如,愛情被人們稱作最無私、最強烈的需求之一,但是在形成過程中,男女對愛情對象的選擇非常苛刻,要考慮相貌、身高、年齡、性格、品德、學識、財富、家庭、前途、是否真的愛自己,這一係列的問題緊緊圍繞著自己能否從愛情中得到幸福;當愛情終於確定後,如果對方在對待自己方麵存在不足、不理想的情況,也會促使男女進行懷疑和反思,甚至鬥爭和分手。所以隻有在利己的基礎上才能談論無私。

顯然,"經濟人"都是利己的,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自己的追求。當一個人在經濟活動中麵臨若幹不同的選擇機會時,他總是傾向於選擇能給自己帶來更大經濟利益的那種機會,即總是追求最大的利益。每個人為達到利己的目的,必須以利他為手段,給別人"所要的東西",利己並不損人,否則經濟交換活動難以長久維持。"讀了《道德情操論》才知道'利他'才是問心無愧的'利己'。"1976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爾頓·弗裏德曼曾這樣說。因此,利己與無私之間並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

可能有人會有這樣的疑問:"如果人人都是理性經濟人,都是理性且利己的,社會秩序會不會變得紊亂?"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經濟學家給出了回答:"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處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這也就是說,人人都是經濟人,更能在客觀上維護社會的秩序。

如果在今天,我們仍然鄙視追求私利的人,認為追求私利的都是不義小人,那麽交換將嚴重受阻,社會分工也不可能發達,社會的物質條件也不可能改進。我們肯定追求私利是人的正當權利,並不等於肯定一切對私利的追求都是正當的,否則人間就沒有什麽道德禁忌了。可以這樣說,以不合理的方式追求私利即為惡,以合理的方式追求私利即為善。

因此,"經濟人"假設是經濟學的根基,沒有"經濟人"假設,就不能正確認識經濟規律,也不可能製定切實可行的經濟政策。但另一方麵,我們也應該要看到"經濟人"假設隻是一種人性假設,在現實生活中,人不可能處處都以經濟人的視角觀察世界。如果一味地把利己的觀點運用到一切生活準則中,生活將不可避免地變味。

範美忠本來是四川省都江堰市的一名普通教師,在2008年"5·12"地震發生的時候他丟下了學生,一個人跑出了教室。

後來範美忠發表了《那一刻地動山搖--"5·12"汶川地震親曆記》一文,文中細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時所做的一切以及過後的心路曆程。範美忠在這篇文章中自述:"我是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後己勇於犧牲自我的人。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隻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這番言論引起了鋪天蓋地的批評與謾罵。

從道德層麵來說,範美忠絕對該受非難和譴責,尤其是與譚千秋老師、周汝蘭老師的高風亮節相比較時。由此可見,我們不能處處都提倡利己的行為,因為在趨利性之外,我們還受到良心、道德乃至法律方麵的約束。而"經濟人"假設的正確性,並不是說它適用於每一個人和每一個人的一切行為,這是指它適用於絕大多數人的絕大多數行為。如果假設人是利己的,又假設人是利他的,經濟學就不能稱之為一門嚴謹的科學。

經濟學認為所有人都是"經濟人",並不是讚揚利己性,隻是承認它是無法更改的人性,承認"經濟人"的存在隻是對人類趨利本性的一個認識和引導。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我們不可能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不擇手段,我們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以及法律製度,將人的利己心和利己行為變成增加社會財富、推動曆史進步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