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3 聚人,其實聚的是一種自我滿足感

財聚則人散,財散則人聚

平常人都會說:錢財於人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何必那樣為財舍命?但在現實生活中,愛財如命,為財舍命的人卻不少。俗諺雲: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則俗諺揭示了人性中一個弱點,便是貪財。因貪財而去冒險,去偷竊,去幹種種不道德之事,去聚斂不義之財。其結果,不是作奸犯科,身陷牢獄,就是丟人現眼,身敗名裂,留下終生遺憾。

聰明的人並非不重財,不愛財,因為人要生活,養家糊口,哪能故作清高?但他們取之有道,用之有方。或善於商業經營,賺取利潤,積累日多;或靠自己辛勤勞動,艱苦創業,因事業有成就而獲得豐厚回報;有人日夜打拚,節儉度日,積年累月,有了點積蓄。總之,他們的錢財是用汗水換得,不是巧取豪奪、算盡機關得來的,這就叫取之有道。

有了錢財,如何花用,也是大有學問的。我們一生,也曾靠自己刻苦努力和艱辛經營積累過一些錢財,但我們絕對不是死守錢財的人,絕對不做金錢的奴隸。錢財取之社會,也要用之社會,讓眾多的人享用財富的利益,而不是一人或少數人獨享。我的體會是:財聚則人散,財散則人聚。

有些私營企業的老板,費盡心機為自己聚集財富,拚命壓低工人的工資,也不肯多分一點錢給為自己出謀劃策,組織生產和打通市場銷路的人。老板自己錢多了,腰包鼓脹起來,他買別墅,坐豪車,倚粉偎翠,燈紅酒綠,醉心於奢華生活。但他不知道,自己聚斂的財富越多,失去的朋友也就越多,失去的人心更多。那些為他出過力、共過患難的人,感到老板為人吝嗇刻薄,隻顧自己,不肯分一杯羹給別人,人家還會繼續為他賣力嗎?於是,離心力產生,得力的助手紛紛離開他,另謀出路,老板漸漸成了孤家寡人,原來紅火的企業,日漸萎縮暗淡,終於倒閉關門大吉。這就是"財聚則人散"的道理。

古代性情豪爽的人,並不太看重金錢。唐代大詩人李白在《將進酒》中說:“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複來。”他在《上安州裴長史書》中談到年輕時遊淮揚一帶時,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餘萬,有落魄公子,他都解囊相濟。如此輕財好施,使他結交了許多朋友。他曾與蜀中友人吳指南一同在楚地漫遊,不幸,吳指南在洞庭湖邊上死去,李白伏屍痛哭,格外傷心。當時正是炎天暑月,李白隻得暫將吳指南安葬在湖邊。幾年之後,他又來到洞庭湖岸,將友人吳指南骨骸起出,裝在麻袋裏,徒步背著一直背到鄂城(今湖北武昌)東邊安葬。李白就是這樣重交重義,為朋友不惜散盡千金。這就是“財散則人聚”的道理。

熟悉中國古代曆史的人都知道,戰國時有善養士的“四君子”。即:魏國信陵君無忌、楚國春申君黃歇、齊國孟嚐君田文、趙國平原君趙勝。他們各自門下都養了幾千名士人。供給他們衣食,還照顧他們的特殊需要。這些士人平時看不出有多少才能,但在關鍵時刻,這些人的才能卻一一顯示出來,為“四君子”排難解紛,營造“三窟”,出了大力,成為曆史上的佳話。這也是“財散則人聚”的明證。

我們不敢比附古人,但對上述道理卻深信不疑,並在辦學實踐中將此理念貫徹始終。創業艱難的階段,我們同甘共苦,盡可能地關照員工們的生活。以後情況逐漸好轉,更要把關心員工福利擺上重要地位,有了錢除改善學校設施外,就是提高員工們的福利待遇。這些,都是“財聚則人散,財散則人聚”道理的現實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