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場合用模糊語言
學習口才的目的之一,是提高自己的表達能力。以便自己準確地表達,讓別人更好地理解與接受。但是,在一些特定的場合,我們不說不行,但說太清楚了就會傷害到其他人,進而對自己不利。這時,我們應該使用一些模糊語言來巧妙地周旋。
常聽到一些經理在給員工做報告時說:“我們部門裏絕大多數的員工是勤快、要求上進的。”這裏的“絕大多數”是一個盡量接近被反映對象的模糊判斷,是主觀對客觀的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往往帶來很大的模糊性;因此,用含糊語言“絕大多數”比用精確的數學形式的適應性強。即使在嚴肅的對外關係中,很多時候也需要含糊語言,如“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不受歡迎的人”等等。究竟是什麽原因,為什麽不受歡迎,其具體內容,不受歡迎的程度,均是模糊的。
平時,你要求別人到辦公室找一個他所不認識的人,你隻需要用模糊語言說明那個人矮個兒、瘦瘦的、高鼻梁、大耳朵,便不難找到了。倘若你具體地說出他的身高、腰圍精確尺寸,倒反而很難找到這個人了。因此,人們在適當的時候不妨放棄這樣一種觀念:“準確”總是好的。
魯迅講過一個故事——有家人家生了個男孩,合家高興透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有的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說的人得到一番感謝。有的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說的人得到了幾句恭維。有的說:“這孩子將來要死的。”說的人一定會得到大家合力的痛打。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說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那麽既不願說謊忽悠人,也不願遭打,就隻能說:“啊呀!這孩子嗬,您瞧!多麽……阿唷!哈哈!”這種打哈哈就是一種模糊語言,包含了機智的情趣。
模糊語言在外交場合上用得最多。什麽“我們關注到”之類的話,經常出現在外交發言人的口裏。因此,模糊語言也叫外交辭令。外交辭令是運用不確定的、或不精確的語言進行交際的一種語言表達方式,在公關語言中運用適當的外交辭令,是一種很好的“鐵布衫”防身術。外交辭令主要表現在語言的含糊上。
1962年,中國在自己的領空擊落美國高空偵察機後,在記者招待會上,有記者突然問外交部長陳毅:“請問中國是用什麽武器打下U-2型高空偵察機的?”這個問題涉及國家機密,當然不能說,更不能亂說,但對記者的提問,又不能不答。於是,陳毅來了個閃避:“嗨,我們是用竹竿把它捅下來的呀!”用竹竿當然不可能捅下來,但大家都心照不宣,哈哈大笑一陣便罷了。
國家大事上經常要用外交辭令,生活中的小事情有時也會用到。有些人老實忠厚,不善外交辭令,他們認為外交辭令是政治家的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外交辭令沒有必要。事實上,外交辭令在任何場合都大有用處。
例如,夫妻間吵架,要你去評理。你還真的把自己當公正的法官,問清事情的來龍去脈,“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地把誰是誰非分析得頭頭是道。結果,被你分析得沒有道理的人不服.爭吵繼續。吵架過後,先是一方怨恨你,等到他們夫妻和好,怨恨你的說不定變成了兩個。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真是何苦呢!人家的家務事,你判得清?還不如一上場就施展外交辭令,做一個糊塗的和事佬。
最後,還需補充的是:模糊式的外交辭令隻能在特定的場合用一用。老是用這種語言的人,會因為虛偽而得不到他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