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棄華而不實的話

據《歌德傳》記載:以《少年維特之煩惱》、《浮土德》等不朽名著蜚聲世界文壇的德國大詩人歌德,在青年時代攻讀的不是文學而是法學,曾獲得法學博士的學位,成了一名律師。

有一次,有人請歌德在法庭上擔任辯護律師。這位年輕的律師心潮澎湃,熱情很高,他一走上法庭,就發表了一通演說:“啊,如果喋喋不休和自負競能預先決定明智的法院的判決,而大膽和愚蠢競能推翻已得到證明的真理……簡直是很難相信,對方居然敢向你提交這樣的文件,它們不過是無限的仇恨和最下流的謾罵熱情下的產物……啊!在最無恥的謊言、最不知節製的仇恨和最肮髒的誹謗的角逐中受孕的醜陋而發育不全的低能兒……”

這一段“帶有一股熱情的行吟詩人的氣味”的辯護詞,辭藻華麗而很有熱情,充分顯示了歌德潛在的文學才能,可惜效果並不好,旁聽席上的聽眾公開表示對這種辯護的不滿,並不時發出低低的嗤笑聲,法官也微笑著搖搖頭。對方的律師抓住這個機會狠狠地駁斥和譏笑了他。

歌德被激怒了,隨即用一種“戲劇性的感歎”來繼續他的發言:“我不能再繼續我的發言,我不能用類似的這種瀆神的話來玷汙自己的嘴,對這樣的對手還能指望什麽呢……需要有一種超人的力量,才能使生下來就瞎眼的人複明。而製止住瘋子們的瘋狂——這是警察的事。”

這次連法官們也不能保持緘默了,法官向他指出,這樣的發言不能被允許,法庭上不能用這種語言來進行辯護。歌德的第一次出庭辯護就遭到旁聽者的非議,受到法官們的指責,以失敗而告終。

後來,歌德思慮再三,終於放棄了律師的生涯,轉而從事文學創作。

少年時代起就才華橫溢、傲視一切的歌德,具有非凡駕馭語言的能力,但他的辯護為什麽卻失敗了呢?

歌德的辯護之所以失敗,主要是因為用語華而不實,好聽卻沒有說服力。歌德的辯護詞在語言的形象、辭藻的華麗方麵下了很大的工夫,他所選用的詞語形成一種文藝語體,用這種語體說話,簡直如同詩人在朗誦詩歌,戲劇家在琢磨台詞。而他作為律師,其角色也就變換了,優美的文學語言與他的角色發生了衝突,與法庭這一特定的場合嚴重失調,它根本不是辯護詞,自然也起不到辯護的作用。對於法庭來說,它隻是一堆無濟於事的“漂亮的廢話”,所以歌德辯護的失敗是必然的。

在平時的談話中,運用口才雖然不是法庭辯論,但同樣要摒棄那些賣弄辭藻、華而不實的話。質樸的語言是最美的語言,華而不實的話往往令人生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