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多容易嚼到舌頭
夜路走多了,自然容易碰上鬼;說話說多了,自然容易嚼到自己的舌頭。曾國藩曾說過:“人生壞事的兩個因素,一是自傲,二是多言。多言生厭,多言招禍,多言致敗,多言無益。”
《笑林廣記》中有一笑話,可能大家都聽說過。說有人在家設宴款待幫助過他的人,一共請了四位客人。將近晌午,還有一人未到,於是自言自語道:“該來的怎麽還不來?”一聽到這話,一位客人心想:“主人這麽說,那麽我是不該來了?”於是起身告辭。主人很後悔自己說錯了話,便道:“不該走的又走了”,另一位客人心想:“難道是說我是該走的了?”也起身告辭。主人因自己說話不周把客人氣走了,十分懊悔。妻子也埋怨他不會說話,於是他辯解道:“我說的不是他們啊”。最後一位客人一聽這話,心想“不是他們!那隻能是我了!”,於是歎了口氣,也走了。
這則笑話當然有些誇張。將生活中常見的事情進行誇張,是形成笑話的一個重要手法。但笑話歸根到底也是如藝術一般,盡管高於生活,但來源於生活。
《鬼穀子·本經符》中有雲:“言多必有數短之處。”這就是成語“言多必失”的出處。為什麽言多必失,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首先,任何一個人都客觀存在一定的語言失誤率,從概率的角度來說,“言”的基數越大,失誤的絕對數目就會越大;其次,言語過多,難免把時間與精力側重在說上了,給思考留的時間與精力過少,必然會增加語言的失誤率,
我們從小就知道,做人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意思是知道的就要說,要說就毫無保留地說。但長大後卻發現,這句箴言是有問題的。首先,什麽是“知”,是“真知”還是你所“知”?其次,如果什麽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話,人豈不成了一台不知停歇的肉喇叭?再者,無所顧忌的“言”,難免變成傷人的刀。
鄰居老張和妻子幹架,令老張臉上掛彩。有好事者問你老張傷從何來。你“知無不言”地說明來由,有必要嗎?然後還“言無不盡”地傳播他們之所以幹架的原委,不是多事嗎?一句“不太清楚啊”的回答,不是很好。要是好事者繼續誘導你:“聽說是老張妻子發飆……”你裝糊塗,一句“是嗎?我不清楚”給打發了,不是很好嗎?
聰明的人,在非原則問題上懶得作計較,在細小問題上懶得去糾纏,對不便回答的問題佯裝不懂,對有損自身的問題假作不知,以理智的閉嘴化險為夷,以聰明的閉嘴平息可能發生的種種矛盾。一個人唯有靜下心來,才能集中精力,才能心地空澄,才能明察秋毫,才能多聽、多看、多想,才能不鳴則已,一鳴驚人。而且,因為你恰如其分的閉嘴,無疑給別人留下了足夠廣闊的表演空間,而你則是一個好聽眾、好觀眾,這樣無疑是會贏得別人的好感與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