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比電影更可怕 《犯罪心理》原型!南非殺人魔被判坐牢1340年

無期徒刑,是剝奪罪犯終身自由,實行強製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屬於自由刑中最嚴厲的刑罰。

在我國,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嚴厲刑罰方法,但在一些已經廢除死刑或事實廢除死刑的國家,無期徒刑就是他們的極刑。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國家在廢除死刑之初,往往會加大對輕微罪行的刑罰來震懾犯罪,在西班牙就有這麽個例子。此人名叫布裏埃爾-格蘭多斯,1968-1970年間,他在馬略卡島郵局當郵差,在他任職的這兩年間,總共投丟了42768個郵件。被捕後,布裏埃爾承認,自己私拆過30850個普通包裹和4868個緊急包裹,他會將其中的文件銷毀,留下支票、現金和其他有價值的物品,兩年間他這樣獲得的錢款大概在50000美元。

由於其罪行非常惡劣,法院一審判處其384912年有期徒刑,除此之外,他還需要支付2000萬美元的罰款,要知道,38萬年都足夠讓智人進化成現代人類了。不過,這畢竟是特殊時期的判決,法院很快就意識到了這項判決的荒謬性,最終,布裏埃爾隻被判處14年零2個月的有期徒刑,罰款9000比塞塔。

1964年,毛帕-塞德裏克-馬克出生於南非。他的父親在他10年級時去世,這之後馬克就決定輟學打工,補貼家用。他獨自一人來到了約翰內斯堡,成為一名水管工。雖然年少失學讓他無法從事更輕鬆、薪水更多的工作,但彼時的馬克對生活相當滿足。他很快在老家結了婚,陸續和妻子生下了4個孩子,還在約翰內斯堡交了一個女朋友,除了道德上有問題,完全是個守法公民。

馬克這樣的人生,放在當時的南非來說稀鬆平常,可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塊會是什麽味道。這個普通人,毫無征兆地變成了殺人不眨眼的惡魔。1996年4月,他強奸並殺死了一名路過的女性,直到他被判刑,警方都沒有找到她的遺體。更令人發指的是,馬克和受害人根本不認識,兩人此前的生活也沒人任何的交集,他隻是因為想殺人,所以殺死了她。這次獵殺讓馬克徹底瘋魔,隨後的半年裏,他接連屠殺了3戶人家,並搶走了受害者家中的所有財物。

到了1997年4月,他已經累計犯下了11起案件,目標大多是商店的店主,還有一對無辜的夫婦隻是和他打了一個照麵,就遭到了搶劫、殺害。正當全城商店都人心惶惶之際,馬克忽然轉變了作案目標,他開始引誘出租車司機到偏遠地區,在那裏將他們殺死然後搜刮走車上的財物。

或許是殺害那對夫婦給這個惡魔帶來了某種“快感”,他在進行上述罪行時還一直在狩獵夫婦。1997年6-7月,有9對夫婦死在他的手上,8到11月,他襲擊了13名店主,並搶劫、殺死了一名無辜路人,12月,有三戶人家慘遭毒手,家中活人無一幸免。一時間,馬克變成了約翰內斯堡的都市傳說,每當夜幕降臨,整座城市都因為那些罪行而顫抖著無法入睡。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連環殺手最大的特征,就是“固定”。連環殺手之所以殺人,是為了滿足他們心目中一個固定的理想目標。這個目標的內容可能與一個或多個人的性、權利甚至生存有關,也可能是某些他們堅持的內容扭曲、與現實脫節的道德文化觀念。連環殺手和一般罪犯有一個相似之處,他們也會千方百計地為自己的罪行尋找合理依據,他們的殺人動機、殺人手法以及殺害目標通通是為了這個“依據”服務的,所以不會輕易發生改變。可約翰內斯堡這兩年發生的案件,毫無邏輯可言。

這也讓警方在調查時,下意識地將每起案件都作為獨立凶殺案進行調查。在側寫的幫助下,他們將案件分成了兩大類,其中一類的凶手被命名為“wemmer pan(約翰內斯堡的一個地區)殺手”,此殺手熱衷於隨機作案,如果受害者被他抓住時獨自一人,他會用石頭將其砸死,如果遇到是的一對夫婦,殺手會當著丈夫的麵性侵妻子,之後再將兩人一起殺死。第二類案件的凶手被命名為“錘子殺手”,他的犯罪對象是商店的店主,該殺手會使用錘子將受害者擊殺在商店中,之後再實施搶劫。

警方一開始根本想不到,這兩個殺手會是同一人。必須承認的是,馬克是一個相當獨特的殺手——他沒有受害者或者武器偏好。被馬克殺死的人,幾乎涵蓋了南非的所有種族、所有性別、所有年齡段。受害者職業從出租車司機到商店店主,沒有特定的範圍,甚至連犯罪工具都不是固定的,刀、槍、石頭、錘子他都使用過。在他的心中,隻有一個準則是必須堅持的,那就是——殺!

不過結合他的兩個身份,我們還是能總結出一些他殺人的規律:他在殺害男性店主時,喜歡使用錘子這類的鈍器,但是在殺害男性出租車司機時,更喜歡用槍。當受害者是夫婦時,馬克依舊會用槍來解決,可受害者隻有女性時,他就會用刀殺人。

綜合上麵的特點,警方甚至懷疑,作案的不止兩人,而是一個團夥!不過就算是全世界最縝密的犯罪,也必定會出現紕漏,隨著警方調查的深入,藏在“wemmer pan殺手”和“錘子殺手”背後的真凶麵貌越發清晰。在追查受害者被倒賣的財物時,警方在一家當鋪中發現了一個名叫Patrick Mokwena人正是這些贓物的來源,這個名字,調查錘子殺手警員們也見過——他曾經在一家裁縫店定製襯衫,之後殘忍地殺死了店主。至此,兩個殺手正式重疊在了一起,警方決定並案偵查。

1997年12月,馬克作為“wemmer pan殺手”嫌疑人被捕。他十分痛快地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還配合警方還原作案路線,指認犯罪現場。由此得到的數據後來和地理信息係統以及犯罪地圖技術一起使用,警方繪製出了一幅馬克的犯罪地圖。這份地理側寫表明,馬克還是和犯罪專家所了解的連環殺手一樣,隻不過他的固定項是地理位置——地圖現實,這些凶殺案有三個中心點:馬克工作的場所、馬克兄弟的家以及馬克女友的家。

既然證據確鑿,馬克很快就被送上了法庭,眾人都以為他已經誠心懺悔,沒想到這人在法庭上突然改口,否認所有的指控,並對133項罪行表示不認罪。這個瘋子在法庭上的表現堪稱歇斯底裏,每次陳述說到自己的母親時,馬克就崩潰大哭,感到憤怒時,他會使勁把頭撞向被告席的鐵欄杆上,6名法警才能將其攔住,在檢方提供證據時,這個人渣當著死者家屬的麵呼呼大睡,氣得對方以淚洗麵。最不可容忍的是,當女性法官提醒他應該為此感到羞恥時,馬克叫囂自己一定會上訴,兩年內就能走出監獄,並會對其進行奸殺。

但馬克有罪簡直是已經是板上釘釘了,除了警方通過偵查掌握的證據,還有幸存者當庭描述了自己的遭遇,警方請到的專家團現場還原了馬克用石頭砸碎受害者頭骨的全過程,其手段之殘忍,讓包括法官在內的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

2000年9月6日,南非共和國最高法院裁決,在馬克被指控的35起謀殺案件中,27起案件證據確鑿,依法判處馬克27個終生監禁;26起謀殺未遂,每起判處15年,其中有兩起各判處10年;14起強奸案,每起判處20年;41起暴力搶劫,每起判處12年;對於搶劫未遂,嚴重身體傷害,非法擁有火器,以及非法持有彈藥的罪名,判刑7年3個月,合計刑期1340年。

或許有人會有疑問,馬克如此罪大惡極,為什麽還能苟活於世?其實南非早在1990年2月起就暫停了死刑的執行,1994年,南非正式廢除死刑。對於這樣的結果,就連馬克自己的一位親戚都表示:“如果死刑還在,我會更開心。”

好在,南非政府不可能再放這樣的惡魔出來了,至今馬克仍在監獄之中,預計他此後餘生都會在其中度過。可惜的是,我們到現在都沒辦法知道,他究竟為何犯罪,那些受害者則更加悲慘,他們永遠也無法得知馬克為什麽要殺死他們了。

後來,美劇《犯罪心理》受此案啟發,以馬克為原型設計了一個人物,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