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征虜將軍

九個地下洞穴開鑿好後,因為我們不急於穿越回到現代,朱由校皇帝便把我們接回了皇宮。

老林和老張認為,九洞市步行街下麵的九個地下洞穴,其實是由我們四個人穿越到明朝的都廣府後開鑿的,還說這與《九洞府誌》中記載的內容相吻合。

我和溫柔柔卻覺得這不符合邏輯,我們明明是從已經鑿好的地下洞穴中,穿越到明朝都廣府的,應該是幫我們穿越到明朝都廣府的洞穴開鑿在前,而我們在明朝都廣府內開鑿的地下洞穴在後,這樣才合情合理。

繞來繞去,這個問題最後就演變成了“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類循環因果的問題了,真的是“雞說雞有理,蛋說蛋有理”。

穿越到明朝後的這段時間,我堅持每天直播十六個小時,通常是從早上七點直播到晚上十一點,截至天啟元年十二月底時,我的粉絲數量已經突破百萬大關。

轉眼就到了天啟二年(1622年),努爾哈赤發兵攻取廣寧。

努爾哈赤占領廣寧後,又接連攻陷義州、錦州、右屯衛等四十餘座城堡。

廣寧之戰後,明朝喪失了整個遼東。

遼東就像是京師的左臂,左臂被斬斷,大明江山已不再是完整之軀。

朱由校痛心疾首之餘,把我們四人叫到了後花園,問計民生國事。

如今的朝廷,並不是皇帝說了算,畢竟朱由校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

我們四人都不想幹政和樹敵,所以對於已經發生了的事,我們不妄加評論。

對於即將發生的事,老張善意地提醒道:“皇上,據史書上記載,明天努爾哈赤將下令把遼河以西的百姓,驅趕到遼河以東進行屠戮,現場慘絕人寰。”

“是啊,所亡遼西百姓在十萬以上,無論老人、婦女,還是兒童,統統都被砍頭,遼河東岸到處都是無頭的屍體,血流成河,哭聲震天,屍橫遍野”,老林也感歎地說道。

朱由校聽了潸然淚下。

“皇上,我既然已經穿越到了大明,我就要為大明盡一份力,請您恩準我去殺敵,讓大明百姓免遭這場殺戮吧”,我熱血沸騰,主動請纓。

“天洞,後金兵有幾萬之眾,你不要逞匹夫之勇啊”,老林好言相勸道。

老張和溫柔柔,也勸說著我。

我看到朱由校麵露難色,便說:“請皇上賜我一把狙擊槍和一匹千裏馬,縱使敵人千千萬,我也要讓大明子民免遭屠戮”,我自信滿滿地說道。

“狙擊槍是什麽火器?”朱由校不解地問道。

“就是將你們用的鳥銃改裝一下,就可以了”,我解釋道。

鳥銃因為可以射落飛鳥而得名。鳥銃身管較長,設準星和照門,槍機發火,口徑較小,發射鉛彈,射程較遠。

持鳥銃射擊時,一手前托槍身,一手後握槍柄,可穩定持槍進行瞄準,射擊精度較高。它的基本結構和外形已接近我們近代使用的步槍,是近代步槍的雛形。

我在海軍陸戰隊服役期間,不光練就了一身過硬的實戰本領,而且還較為全麵係統地學習了武器起源和槍械改裝知識。

當天晚上,我改裝了兩支鳥銃,備足了彈藥,騎上千裏馬,然後一騎絕塵而去。

起初,老林、老張和溫柔柔也想跟我一起去。

我故意裝作滿臉嫌棄地說道:“你們別添亂了,又不是去攀岩探險,是上戰場,我可是經過嚴格訓練的特種兵,你們陪皇上在宮裏等我的好消息吧。”

出行前,朱由校召集文武百官,下詔封我為“征虜將軍”。

一路上,我都在想,當時明朝軍隊已經裝備了大量的火器,而後金的八旗騎兵卻是大刀長矛,冷兵器是怎麽打贏火槍火炮的呢?

京師離廣寧有三百公裏,我騎的這匹千裏馬最高時速可以達到七十公裏,但因為我還帶了一百多斤的槍支彈藥,所以馬的最快時速降到五十公裏。

三百公裏的路程,需要連續跑上六個小時,這樣我可以天亮前趕到廣寧。

天快亮時,一直縈繞在我的腦際的那個問題,終於讓我想明白了:明軍屢敗後金兵,與明朝內部落後的生產體製有關。

明朝末年,黨爭不斷、政治腐敗,加劇了體製的腐敗。明軍雖然擁有大量的火器,但這些火器的質量非常差,很多鳥銃都無法發射彈藥,而且精度也偏得離譜。

我在改裝這兩支鳥銃時,就發現這個問題。幸好這兩支鳥銃遇到了我,改裝後,它們的有效射程達到了三百多米。

到了廣寧,我繼續策馬往遼河邊跑。

天剛亮,騎在馬上的我,就遠遠地看見後金兵,正把成群結隊的平民百姓往遼河邊驅趕。

我騎在馬上,破例提前幾分鍾開始了直播,並發表了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說。

“砰——”,隨著一聲槍響,我打響了阻擊後金兵殺戮大明平民百姓的第一槍。

三百多米外的一名後金兵,應聲而倒。

經過我改裝後的鳥銃,操作相對簡單,雖然每次隻能射出一枚鉛彈,但我裝彈的速度非常快,對我射殺敵人影響甚微。

我連續射殺了數十名後金兵後,他們才反應過來。

接著,幾十名後金騎兵揮舞著大刀長矛朝我奔來。

對付騎兵我不會直接射擊騎在馬上的騎兵,而是直接朝馬射擊。

要想用槍打死一匹馬,應該朝哪個部位瞄準呢?

首先是對準馬的心髒瞄準,也就是馬的前胸,擊中這個部位,可以讓馬一槍斃命。

其次,就是對準馬的腦袋。如果子彈射入馬的頭部,破壞腦部的神經係統,那馬必死無疑。但馬的頭部橫截麵很窄,在馬快速奔跑的情況下,卻很難一擊命中。另外,角度不對的話,也容易打在堅硬的頭骨上,這樣就很難將馬一擊致命了。

因此,想要一槍打死一匹快速奔跑的馬,就要對準馬的前胸瞄準,前胸位置的麵積可比馬的頭部大多了。

我一般都是朝馬的前腿正上方射擊,剛好打中心髒。

對於從側前方跑來的馬,我也會從側麵射擊,瞄準馬前腿的上後方,讓子彈穿過肋骨擊中它的心髒。馬猝然倒地後,馬上的後金兵不死則傷,一下子就失去了攻擊力。而倒地的馬,又很容易絆倒後麵奔跑的馬。

這樣,我隻需槍殺跑在前麵的幾匹馬,那後麵的幾十名騎兵就頓時亂作一團,死的死,傷的傷。

指揮要懂兵法,單打獨鬥更要講謀略。雖然我是特種兵,但麵對數倍於我的敵人時,就不能一味硬拚了。你想想,幾萬後金兵,我一支槍怎麽射殺得過來了。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我一邊射殺後金兵,一邊尋找他們的最高指揮官。

我掃視了一遍人頭攢動的後金兵隊伍,發現有一個頭戴高頂缽型盔的人,一直騎在馬上指揮著周邊的後金兵,我斷定此人絕非等閑之輩,便果斷策馬朝那個人徑直奔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