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皇帝逼著“劈腿”什麽的,我也不想

文/最安神

早春微涼,冷風絲絲縷縷地在院子裏盤旋,迎春花嫩黃的花瓣在有些凝結的空氣中微微顫抖。

突然一個少年興致勃勃地從房間裏衝出來,開心地大叫:“我寫完了!我寫完了!”少年眉目英俊,俊俏非凡。袖子挽至肘上,清秀的麵龐上蹭了一點墨水。

門口的仆役揉著惺忪的睡眼問他:“您寫完什麽了啊?”

少年得意洋洋道:“那十八口大缸的水啊!我小的時候問爹爹,什麽時候自己寫字才能像他寫的一樣好,他說我隻要把那十八口大缸裏的水都用完了,我就出師了!”

說罷,他不再理一臉迷糊的仆役,轉身衝進房間裏急匆匆地鋪開一張新紙,拿起毛筆說:“好,我要寫一些字,讓父親母親都看一看!”

少年真的寫了厚厚的一遝字。或許他真的太希望得到父親母親的稱讚與誇獎了吧。他抱著自己的心血,激動不已地衝到父親房前,希望得到父親的一句肯定。

沒想到父親隻是略翻了翻,然後歎了口氣,在他的“大”字底下點了個點,變成了個“太”字。

少年沒想到自己如此努力,卻隻換來了父親的歎息與無奈。他不服氣,拿著字又去找母親,打算讓母親評評理。因為害羞,他隱瞞了父親點下的一點。

母親到底還是比父親耐心多了,拿起紙張仔細斟酌揣摩了半天,她看了看兒子,明白他對於書法的熱情與喜愛,試探著說:“練了這麽久,還是有一點像你父親的。”

少年湊過去看,發現母親的手指正指著父親加上去的那一點,頓時羞愧萬分。從此,他不再浮躁,十年如一日地練字,希望自己能成為超越父親的書法家。

這個少年,就是曆史上赫赫有名的王獻之。而他最後也確實與父親王羲之齊名,並稱為“二王”。

王獻之又名王大令,字子敬,小名官奴,是山東人,是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從小活潑可愛,冰雪聰明,成年之後英俊非凡。琅琊王家在曆史上原本就美男子眾多,這王獻之更是眾多人中的佼佼者。也是,王羲之自己本身就帥得感天動地,兒子們又能差到哪去呢?

眾所周知,王羲之是有名的書法家,兒子們受到他的影響,也都從小習字,長子王玄之,擅草書和隸書;次子王凝之,也擅長草書和隸書,他的妻子是曆史上有名的才女謝道韞;三子王渙之,擅草書,字跡和父親最像;四子王肅之,曾參與過蘭亭集會;五子王徽之,在書法上有極大的突破與成就;六子王操之在當時也很有名氣;小兒子王獻之,則是在書法上有最高成就的一個。

從年少時期,王獻之就表現出了自己在書法上的天賦以及極高的熱情。他七八歲的時候練字,注意力非常集中,就像我們小時候看動畫片一樣,眼睛都不眨。他爸王羲之從後麵經過他都沒有發覺。王羲之一時興起,突然想拔兒子手中的毛筆,結果王獻之握筆很牢,王羲之沒有抽掉。

或許是真的開心,或許是為了掩飾自己沒有惡作劇失敗的尷尬,王羲之清了清嗓子誇兒子:“你以後一定會有出息的。”

通過這個故事我們得知:一,寫字的時候筆要握牢;二,不要讓爸爸單獨帶孩子;三,隻要你反應夠快,是絕對可以避開一些尷尬的局麵的。

聽到父親誇獎的王獻之非常開心,下定決心好好練字,成為超越父親的書法家。三年、五年、十年,數十個春夏秋冬輪回而過,當年的小少年已經成為了挺拔的青年。終其一生,他都在書法的海洋中遨遊,不曾有一天的懈怠。

不過王獻之留下來的筆墨並不多,最直接的原因還是因為唐太宗更喜歡王羲之的字,對王獻之的字有一些偏見。此處可以看出金主爸爸的重要性。

說起王獻之的美貌,史書上並沒有過多的著墨。但我們從一句句短小精煉的話語中,還是能推斷出王獻之是一個非常英俊的男子的。

時間過得飛快,小少年初長成時,迎娶了自己的表姐郗道茂,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情真意切,誌趣相投,可以稱得上是佳偶天成了。我們無法得知當年的婚禮有多麽盛大,但是王家與郗家在當時都是有些權勢的家族,兩家聯姻,必然不會隨隨便便的。婚後,小夫妻二人感情也非常好,沒有任何矛盾,兩人淡泊名利,醉心於書法,在不愁吃不愁穿的情況下遊山玩水,自得其樂,要是放在現在,估計會成為網紅夫妻。兩人婚後生了一個女兒,取名玉潤,不久後夭亡了。夫妻二人悲痛萬分,再無所出。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事情發生的比我們想象得還要突然。有一個女人,喜歡上王獻之已經很久很久了。這個人就是東晉簡文帝司馬昱的第三女司馬道福,史稱新安公主。

新安公主年少時期就傾慕於王獻之,一心一意想嫁給王獻之給他生孩子。可惜天不遂人願,當時朝廷礙於桓家的權勢,不得不將新安公主嫁給桓溫之次子桓濟,來穩定家族的統治。新安公主一千個不願意,也不敢反抗命令,隻得委委屈屈地嫁了。後來桓濟自己作死,想謀殺叔父桓衝,事情敗露後被流放了。

這下好了,再也沒有人能阻擋她司馬道福了!小公主當即放棄了前夫,跑回宮中,央求皇太後與皇上,希望他們能幫助自己成就了這段姻緣。

可當時王獻之是結了婚的呀!人家是生活幸福的有婦之夫,憑什麽說換媳婦就換媳婦。

結果皇帝一紙詔書下達:令王獻之休妻再娶。

這下王獻之蒙了,王獻之青梅竹馬的妻子也蒙了,這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王獻之重情重義,不願意迎娶新安公主,他早就答應了發妻一生一世一雙人,憑什麽現在要因為個任性的公主就要變卦。他思前想後,到底還是不敢直接反抗聖旨,把整個家族的腦袋當做兒戲,於是隻能想了個最差勁的辦法——自殘。

你新安公主喜歡我,不就是喜歡我的皮相嗎?好,我現在變成個殘疾人,看你還嫁不嫁。王獻之當即用艾草燒傷了自己的雙腳,讓自己變成了一個貨真價實的瘸子,進宮回複:“臣有殘疾,不便娶公主。”

新安公主笑了:別鬧了,我喜歡的是你的臉和你的才華,你就是瘸子我也嫁給你!

事情到了這一步,就再也沒有挽回的餘地了。王獻之的原配妻子隻得背起行囊離開了家,臨走時可能哭了,也可能沒哭——有的時候心碎了,就沒有眼淚可以流了。

從曆史記錄中我們可以得知,王獻之終身都對這件事有著極大的愧疚。《晉書》中記載,王獻之曾經在給郗道茂的書信中寫道:“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複何由日夕見妹耶?俯仰悲咽,實無已無已,惟當絕氣耳!”

我當年原本想著與你攜手終老,沒想到世事無常,你我竟然走到了這步,說起來全都怨我。

王獻之那時候迷戀修仙,長年吃一些亂七八糟的藥。腳被艾草熏傷之後也反複感染,他在信中常常嚷嚷自己腳疼,疼得厲害時總是想起發妻來。

他與新安公主的婚後生活應該不幸福,因為王獻之直到四十一歲,才與新安公主生下了一個女兒,取名王神愛,也就是後來晉安帝司馬德宗的皇後。

司馬德宗是有名的癡呆皇帝,連吃喝拉撒睡都不能自理。公元412年,王獻之的獨女崩於徽音殿,時年二十九歲,諡安僖皇後,沒有子嗣留下。

郗道茂的事情幾乎影響了王獻之的一生。四十三歲那年,他的腳傷越發嚴重,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家裏的人為他請來了道士做法,希望他能好好地離開。

那個時候,人臨死之前會向道士說一些自己懊惱的事情,有點像基督教向神父懺悔。

王獻之懺悔道:“我這一輩子做事情,都憑著良心,沒有一絲一毫的出格。隻有我的表姐、我的發妻。我對不起她,我罪無可恕。”

之後,他閉上眼睛,悄然仙逝了,享年四十三歲。

這就是大書法家兼美男子王獻之的一生。他的感情生活我們無法去評價,我們也沒法說新安公主如願嫁給他是否就真的那麽快樂。那是屬於王獻之的一個謎,隻有他自己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