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女孩
穿著性感,行為舉止不拘小節,抽煙喝酒文身,被很多人定義為“壞女孩”。
可是有句很出名的話,這樣說:"雖然我抽煙、喝酒、紋身,但我是個好女孩。”
對於夜店女孩來說,她們就是這樣的女生,
但很多男生都會被她們的夜店經曆和戀愛史嚇跑。其實夜店女孩,也隻是想找個家而已。
從喧鬧的酒吧出來,夜店女孩站在街邊熟稔地點燃了一支煙。對麵吹來徐徐的江風,穿著超短裙的夜店女孩忍不住把裙擺往下拉了拉。
酒吧一條街閃爍的霓虹燈把空氣烘成一塊甜膩膩的蛋糕。那些開著跑車的年輕男人的副駕駛座上,無一例外地都有一個跟夜店女孩裝扮差不多的女生,她們像是從工廠統一定做批發來的:大胸,長腿,長發,白皙的皮膚,精致的妝容,一雙空洞的眼睛看著周圍。
夜店女孩在抽完第三支煙的時候,屬於她的那張副駕駛座才緩緩開來。
坐在車裏的年輕男人,在抱怨來時路上遇到的傻帽兒差點刮花他的車子,掛了電話,抬眼看到夜店女孩今天的裝扮,他露出輕蔑的笑容。
“到最後還不是打電話讓我來接。”
夜店女孩坐上車,冷冷道:“你以為真找不到人送我嗎?給你個機會而已。”
“送?送酒店還是**?”年輕男人毫不客氣,臉上滿是不屑。
“啪”一聲,夜店女孩自己還沒反應過來,她的手已經落在了對方的臉上。她自己也嚇了一跳,趁對方還沒有徹底回過神之前,她迅速地打開車門,跳下了車,在對方氣急敗壞的罵聲中逃跑了。
夜店女孩沿著那條筆直的馬路一直走,走了很長的路,她才發覺自己累了,氣喘籲籲地坐在一旁的台階上,從包裏掏出一包煙,抽出一支,火機在安靜的空氣裏發出“嘩”一聲,點燃。
嘿,美女,借火成不?
夜店女孩轉過頭,看見三米開外站著一個男孩,雙手插在兜裏,痞裏痞氣地望著自己。
夜店女孩把打火機扔過去,男孩精準地接住。在“有點冷啊”話語結束的時候,站在不遠處的男孩點燃了嘴邊的香煙。他看上去二十六七歲的模樣,走近夜店女孩,問她是不是一個人在外麵玩。
夜店女孩吐出煙霧,揚了揚眉:“關你屁事!”
或許因為兩個人都不是善類,所以相愛才能既迅速又熱烈,男孩愛上了夜店女孩,因為她那點故作成熟的可愛。
男孩和現在的女友分手,讓夜店女孩住進了自己的家。兩個人都沒有工作,過著閑散而日夜顛倒的生活:晚上一起泡吧喝大酒,跟著舞池搖晃的燈光擺動身體,抱在一起,仿佛下一秒即使是世界末日也知足了。
男孩並不安分,認識新的女生就會產生好感,會獻殷勤,會主動邀請對方喝酒吃飯。可是他每次都信誓旦旦地用“我隻喜歡你一個,別的不過逢場作戲而已”來應對夜店女孩。好像這理由光明正大得足可以見證他們忠貞不渝、地老天荒的愛情。
夜店女孩因為這樣的事發過很多次火,還有幾次她直接打車去了現場,一腳踹開包廂的門,操起桌上的酒瓶砸在了桌上,衝男孩大吼:“你他媽的回不回去?”把一旁的女生嚇得花容失色。
情況最慘烈的一次,是夜店女孩直接用碎酒瓶紮傷了自己的手臂,鮮血直流,把在場的所有人都嚇壞了。夜店女孩從此名聲在外,再也不敢有女生敢接近男孩。
同樣,夜店女孩也並沒有讓男孩有安全感:夜店女孩出去泡吧,和朋友出去玩,可以好幾天不回家。她冷酷起來的時候令人害怕,好像她隻是一縷幻象,下一秒就會煙消雲散,怎麽也抓不住。
他們彼此用其他異性來剌激對方,獲取對方的注意和害怕,然後再緊緊地綁在一起。兩個人都不是什麽善類,一邊薄情寡義,一邊心懷鬼胎;兩個人都是浪子,在愛情的江湖裏快意恩仇,用感情的刀狠狠地捅向彼此;兩個人都是舔過血的人,哪有什麽真善美可言,但他們依然彼此相愛,在一場場你死我活的戰役裏,即使傷痕累累,他們也不肯放手讓對方就此解脫。
“怎麽可能解脫?我都還沒有灑脫放手,即使魚死網破,我也要與他糾纏。”這是夜店女孩說的話,當時她待在家裏,用自己買來的紗布和紅藥水包紮了手臂,簡直酷斃了。過後,她抽了根煙,對我說:“對別人而言,像我這種女孩從來都不是什麽好貨。我承認這點,可我不殺人放火、不背叛朋友,也重情重義,比起那些為了私人小利而傷害朋友的人不知強多少!對於愛情,我不過是想找個可以勢均力敵的伴侶而已,最後,男孩還是跟夜店女孩分手了。分手那天,兩人分別帶著浩浩****的一大群朋友來到酒吧,那架勢像是約打群架。夜店女孩問:“你確定要分?隻要踏出這個門,以後咱倆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男孩抽了口煙,把煙頭狠狠地摁滅在桌上,大罵了一句,然後衝夜店。女孩幹脆利落地說:“分!”
當然沒有打架,兩路人馬各自喝了酒就作鳥獸散了,夜店女孩很早就起身離開,從人群中默默走出了酒吧。站在寒風中的她有些瑟瑟發抖,按了好幾次打火機,都沒能點燃煙,最後她生氣地把打火機往地上一扔,嘴裏的煙也吐了。她想起一年前,差不多也是這個時候,她和前男友分手,遇到現在的男孩。她站在街邊往周圍望了望,不知道自己在莫名期待什麽。其實,對於戀愛這東西,她從來都是可有可無,但男孩們喜歡她,並不是因為她有多漂亮多迷人,而是單單覺得她看上去好追。
夜店女孩露出一絲苦笑,在冷風中縮了縮脖子,不過幾秒的時間又梃直了,後背像打了一塊鐵板似的,即使落敗,也依然要驕傲地消失在街道盡頭。
夜店女孩用家裏給的錢開了一家咖啡館,可生意冷清得耍死。來的全是她的朋友,夜店女孩收留了好幾個無所事事的朋友,把他們養在店裏。他們會幫她打掃店裏的衛生,會磨咖啡豆,還幫忙養養貓。胸無大誌的朋友們聚在一起,每晚等到咖啡館打烊,就像開派對似的,放音樂,跳舞,喝酒,喝放過冰塊的汽水,把青春盡情地耗費在無用的事上。
夜店女孩對人生沒什麽太大的抱負,她除了想快樂,好像找不到別的目標。愛情可以讓人快樂,酒精可以讓人快樂,和朋友待在一起也同樣可以讓人快樂。及時行樂,是夜店女孩的人生準則,還有什麽比快樂更重要的事。
夜店女孩很喜歡約翰?列儂的一句名言:“上學後,人們問我長大了要做什麽,我寫下‘快樂’,他們說我理解錯了題目,我說他們理解錯了人生。”她想起之前和富二代男友在一起,每天被他載著到處兜風,去見他的朋友,大家混在一起聊天,開香檳,每天都像過節一樣。但她知道,自己於他而言,隻是消遣,總有一天會膩味,不過,夜店女孩並不放在心上,她遇到的每個男孩都不是善類,彼此勢均力敵,分手有痛苦,也會兩敗倶傷。愛情是生活的調味品,夠刺激,才可口。所以,當他推開咖啡館大門的時候,夜店女孩根本沒把他納入考慮範圍。
那天,咖啡館照常按時打烊,放著音樂,夜店女孩就坐在門口,抽著雪茄。他是被這深夜燈火通明的小店吸引過來的,裏麵的音樂傾瀉而出,他先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才推開了門。
“可以給我一杯咖啡嗎?”他明眸暗齒,站在雕花木門前,熠熠生輝。
他是個太好的人。
這個“好”,就是好,沒有別的拐彎抹角的意思。就像他會穿整潔而普通的衣服,不會為了突顯特別而去穿奇裝異服。他每次來咖啡館都端端正正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用電腦打字做事,隨身帶一塊手帕,很儒雅地說話,對人有禮貌,麵對誰都能有和煦燦爛的笑容。他是生活在正常軌道上的人,做事有計劃有規律,跟夜店女孩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可是自從他那晚無意闖入這家咖啡館後,他們彼此的生活便交織在了一起。
他覺得夜店女孩開的這家咖啡館很有意思。別人的咖啡館都是擺滿植物和各種小清新飾品,把咖啡館裝飾得雅致恬靜。夜店女孩的咖啡館卻是濃鬱的哥特風格,屋裏看不到一樣偏小女生的擺設:煙灰缸是骷髏頭,咖啡杯是深灰色的陶瓷杯……屋裏沒有花啊草啊,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大型人偶擺件或怪獸肢體。再加上昏黃的燈光,咖啡館裏充斥著一股歐洲中世紀吸血鬼城堡的風格。照理說,他應該更喜歡前一種清淨的氛圍,事實上也是,隻是那天在家裏寫不出東西,附近常去的咖啡館又關門了,他才無意闖入這裏當時,夜店女孩和朋友們都沉浸在他們頹廢張揚的世界裏,他的世界本不應該與他們的有任何瓜葛,可正是因為這種新鮮感,他對這裏、對夜店女孩,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中午,咖啡館裏有簡餐,他每次都點小炒肉蓋飯,配一杯摩卡,坐在位置上慢慢吃完,動作儒雅到不行。店裏平時沒什麽客人,他來後,常常都是一個人包場:夜店女孩戴著耳機聽自己喜歡的金屬樂,燈光時不時掃到他窗外的陽光灑進來,把他照得亮堂堂的,聽說他是個自由撰稿人,所以時間安排上都由著自已,可在他身上一點也沒看出隨意的痕跡,他每天定時來這裏寫稿、看書,儼然這裏已經成了他辦公的地方。
奇怪的是,每次夜店女孩看到他,自已的心就跟著靜下來,有很長一段時間,夜店女孩都沒有再在晚上招待過她的朋友,沒再把音樂開到震耳欲聾,沒再喝酒抽煙恣意虛耗時間和精力夜店女孩買來刊有他文章的雜誌和書,窩在軟綿綿的沙發裏看,想通過這些文字去了解這個男人的內心世界和想法她想,她是有些喜歡他的。他和她過去遇見的任何一個男孩都不一樣;對他而言,也是。
前半生沒遇見過夜店女孩這款,後半生也不會。他喜歡在寫稿間隙偷偷抬頭看一眼窩在沙發裏的夜店女孩。她穿衣服很隨便,背心加襯衣外套,牛仔褲上的破洞已經不辨年月,也不知道是本來就有,還是被磨破的,但穿在她身上就是好看有時候,她就隻穿一條吊帶短裙,在咖啡館裏走來走去,但不會讓人產生不好的遐想,會覺得她可愛又充滿活力夜店女孩就像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焰,出於對光明和溫暖的本能向往,遇見她的人都會情不自禁地向她靠近。
萬聖節那天,咖啡館被夜店女孩的朋友征用為開派對的場地,一大早上,朋友們穿著奇裝異服,把臉弄成大花臉,放著恐怖的音樂:夜店女孩叼著煙,站在長桌前切水果。
他跟往常一樣,推門進來,看到眼前烏煙瘴氣的場景,整個人愣住了。
“喲,你來了!”夜店女孩取下煙,吐出煙霧,眼皮上亮閃閃的,是朋友給她擦的金粉她也忘了自己今晚是要扮吸血鬼還是女巫,早上起來就一直忙前忙後,早飯還未來得及吃,煙倒是抽了半包。
“今天你回家寫吧!我們要開派對,特別吵”
他沒動,掃了眼店裏,脫口而出:“我可以參加嗎?”於是,他被夜店女孩派去掃地擦桌子。直到下午,夜店女孩端來一盤蛋糕給他吃」他一抬頭,嚇了一跳,夜店女孩的臉上也不知什麽時候又被貼了什麽東西,皺巴巴的一團,像個老太太。
“我扮的是老巫婆”她一臉無所謂,說話間突然從兜裏掏出一盒不知什麽玩意兒的東西,就開始往他臉上抹,“你穿成這樣太不合群了,你就扮僵屍好了!”
其實說是開派對,不過是換個名義喝酒:大家隨便聊聊天,就開始喝酒去,桌上蛋糕水果擺了一長條,卻沒人吃他額頭前被夜店女孩貼了張鬼門符,說電影裏的僵屍都是這身打扮。
他吃了許多蛋糕水果仍沒飽,夜店女孩一臉鄙視,拉著他單獨去小廚房,從櫃子裏找出一把麵條,燒了一鍋熱水,丟了進去,煮熟撈起來,打開一瓶不辨原材料的醬倒了上去,攪拌攪拌,遞到他麵前:“吃吧!”
他試探性地先嚐了一口,本以為會有黑暗料理的強大殺傷力,結果沒有——意料之外地好吃。
“這是什麽醬?”
“獨家秘製。”夜店女孩撓了撓臉,結果把貼在臉上的皮膚撓了下來。
“什麽鬼東西?貼著癢死了。”說著她三下五除二地把臉上黏著的東西全都摳掉了。最後無聊地坐在板凳上一點一點地撕還沒弄幹淨的碎皮。
大概是餓了,他吃麵條吃得滿嘴都黏著醬汁夜店女孩就坐在他對麵,看著他吃相好笑,“噗”一聲笑出來,很自然地伸手抽了張紙巾幫他擦幹淨,順帶撕掉了他額頭上的鬼畫符。
四目相對,兩個人就像捅破了什麽,不小心窺見到彼此本該藏好的心意。夜店女孩往後縮了縮,說道:“吃完記得洗碗!”
晚上大家都喝醉了夜店女孩也喝了不少,臉紅撲撲的,倒也沒醉得不省人事。她坐在沙發上看別的朋友玩,環顧四周,不知道他去了哪裏,屋裏沒有他的蹤影。後來大家建議玩捉迷藏,喝了酒的大家都興致勃勃的,估計光是數數也能玩到淩晨。夜店女孩匆匆跑上樓尋找藏身之處,隨便推開了一間房門,想要藏在衣櫃裏。結果房門打開,一陣涼風跟著鑽出來,撲上夜店女孩的臉。屋內沒開燈,陽台上站著一個人,背對著夜店女孩。夜店女孩剛想張口,結果聽到樓下有鞋子的響動,她急忙進去把門關上,把那個身影拉到自己身邊,捂住他的嘴。
“噓!”靠近後,夜店女孩才發現是他。
兩個人一起躲進衣櫃裏,狹小的空間讓兩個人挨得很近。夜店女孩聽到他“咚咚咚”的心跳聲,仰起頭來望向他:“你心跳那麽快幹嗎?”
他一低頭,呼吸便順勢鑽進了夜店女孩的脖子裏。他吃過木糖醇,氣息有著涼涼的薄荷味。
“因為你在身邊啊!”
夜店女孩怔住,還沒說話,衣櫃門便被“嘩啦”一下突然拉開了。房間裏燈火通明,站在櫃外的朋友們得意地大笑:“哈哈哈,抓到你們了!”
萬聖節過後,夜店女孩和他誰也沒有主動提起過衣櫃裏發生的事。他照常來寫稿吃飯喝咖啡,隻是不時會帶些特別的小禮物,送給夜店女孩。他也不說是專門送的,隻說是自己隨手帶來的,或者在哪裏見到的覺得便宜就買下來了。夜店女孩把這些小玩意專門擺放在一個架子上,想要看看這個笨蛋到底要送多少東西給她才肯表明心意。
那天他來咖啡館,夜店女孩不在店裏,她的一個朋友在幫忙看店。他問夜店女孩去哪兒了。對方聳肩表示不知情。那一整天,他都心不在焉的,打開的文檔隻寫了幾行,反複刪減,怎麽也湊不成一句話。
直到傍晚,夜店女孩才回來。不過他沒能認出她,還以為是來店裏的客人。夜店女孩染回了黑發,穿了一件很素的外套,蹦蹦跳跳地走進來,就像早就知道他會坐在這個位置上,也招手打招呼:“嘿!”
那聲“嘿”像是一句暗語,把他雙疲憊的狀態中拉回來。
夜店女孩走過去,自然地挽起他的手,把他拉起來:“帶你去個地方。”他懵懵懂懂地跟著她,不知她的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夜店女孩並沒有帶他去什麽特別神秘的地方,兩個人一起吃飯逛街,又去小吃街買了很多小吃此時的夜店女孩跟普通女孩看上去並無二致,沒了出挑的發色,沒了惹眼的穿著打扮,混在人群裏,根本沒人多看她一眼夜店女孩拉著他的手走在前麵他就這樣無頭無腦地跟著她。
結果,夜店女孩突然停住腳步,他竟沒能反應過來,硬生生撞上了,夜店女孩在那一刻轉身,順勢輕輕抱住了他:“小心!”這輕輕一抱,像是突然打開了一個開關。夜店女孩身上有好聞的洗發水味,他忍不住回抱住她,說出那句藏在心底很久的話:“不如做我女朋友?”
夜店女孩輕輕地笑了笑,幹脆利落地回答他:“好啊!”
那一刻,天上仿若突然綻放了無數絢麗唯美的煙花,為他們的擁抱定格下難忘的一瞬。
夜店女孩捏了捏他的臉,不懷好意地說:“不過你要答應我一個條件“你說!”
“你要陪我去紋身,你紋我名字的首字母,我紋你的。”
他驚訝地“啊”了一聲,可是已沒有反悔的餘地,隻能鄭重其事地點點頭。
夜店女孩並不知道,他是否就是最適合自己的那個人,談了那麽多場戀愛,就像坐上了一輛緩慢的列車,看了也沒能到達終點站。但她已經不著急了,因為對於目的地,她已經不在乎了。富二代男友也好,混混男友也罷,都是她深深愛過的人她的愛情本就是一場疾風,到來的時候,迅速橫掃過境;離開的時候,從不拖泥帶水。
愛情若是一場豪賭,夜店女孩從不計較成本。愛就愛了,不愛就不愛了。回望過去,晚風清涼,天空嶄新。
眼下,她有良人可愛;未來,她想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