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公園被丟掉的屍體
一睜開眼,我來到一個明亮的走廊。
【宿主,來到一個現代的平行世界。你現在是在扮演一名警察隊長。】
下發任務結束後,係統便消失不見。
辦公室門口開著。
“好,我知道了。”剛走到李局門口就聽見他在接電話。
我輕輕敲門,李局一臉嚴肅地掛掉電話,說:“快去把你們小組叫去會議室開會。來案子了。”
我點頭,不敢怠慢。
“今天早上五點,錦鴻公園發現一具女屍。發現人是早起晨跑的年輕男性。其他人已經到達現場並進行封鎖。目前沒有找到證明死者的身份證件。脖子上有掐痕,嘴巴周邊還有屍斑。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大概在晚上12點到淩晨2點。”李局拿著資料說著。
“岩路和林亦去往現場看看有沒有新發現,蘆薈和虎哥去調查死者個人信息,肖勻繼續幫助其他小組跟進詐騙案。解散!”
我和岩路迅速來到現場,周圍已經被警察拉了警界線。
我們跟看守的警察出打了聲招呼,便進去了。
我們將口罩、手套、鞋套一一穿上。
屍體已經被拖走,昨天晚上淩晨1點左右還下了場雨,而且死亡時間不算很久,沒有什麽太大的味道。
但是我還是第一次見這種場麵,不免皺起眉頭。
我檢查檢查現場,岩路拿筆記錄。
很快,我發現屍體不遠有一排亂七八糟的腳印,已經被雨破壞的不成樣子。
“屍體旁邊的鞋印已經被破壞了,有用的信息已經被雨衝刷得差不多了。”
我心想:凶手看上去是第一次行凶,現場都沒任何掩飾,腳步雜亂,應該是行凶後立馬跑掉。
可惜腳印被破壞了,不然案子就簡單多了。
我們接著又巡視一圈,確實除了鞋印什麽都沒有。
之後我們回到廳裏,屁股剛坐下,法醫就把屍檢報告遞給了我。
我打開屍檢報告,裏麵的照片是死者的屍體在現場所拍。
照片裏那具女屍的脖子上有紫紅色的掐痕,按照掐痕力度來看,凶手是名男性。後麵的報告上顯示,女人口鼻處的屍斑是用手捂出來的痕,凶手指紋不全,手指指紋處疑似受過傷,除此之外沒有異常。
我細細端磨著照片,發現一個問題:這個屍體後背有泥土,前麵被雨衝刷的很幹淨,看來是下雨前作案。
“現場沒有錢包也有可能是凶手把死者殺害後盜走錢包。”我冷冷地說。
“奸殺?”岩路發出疑問。
我搖搖頭,說:“屍體的下體並沒有性摩擦的痕跡。”
“看現場的情況,應該是下雨前作案無疑了。”
我問:“死者是什麽身份?”
“未知,等蘆薈和虎子的調查結果。”
反觀蘆薈和虎子這邊。
他們拿著死者照片四處詢問是否有人認識她。幾經輾轉,終於在一家娛樂會所裏麵找到了。
據娛樂會所的老板說,這是他們會所裏的一名員工,叫王媛媛。
虎哥問道:“這個女人在你們這裏是做什麽的?”
老板回答:“她是陪酒的。”
“說清楚!我不信就是單純的陪酒女,別以為警察不知道你這裏是幹什麽的。”虎哥彪壯的身體,加上刑警特有的威嚴,犀利的眼神直勾勾盯著老板。
“警察同誌,我們這裏是正經場所。”老板被盯得直打哆嗦。
“再不實話實說,封了你這娛樂會所。”
“別…別啊,警察同誌我說。王媛媛是專門陪客人喝酒的,必要情況下還會陪睡。”
“家是哪裏人?”
“這我不知道,她在我這工作三年,一次沒回過家,也沒提及過她的家人。”
“王媛媛有什麽關係比較好的人嗎?”
老板思考半天,說:“隻有一個允越平時愛跟她講講話。”
“你知道她最後一位客人什麽人?”
“王媛媛陪的最後一個客人,是一個叫王宇浙的人,那人是個富二代,經常來我們這兒消費。她陪酒價格低,人也不漂亮,也29歲了。哎,我還聽說,我隻是聽說啊,那天富二代把王媛媛叫過去給他朋友看,當著很多人的麵羞辱她長得醜。”
“從哪聽說的?”
“很多人都聽見了,最後從包房邊哭邊跑出來。她也沒什麽朋友,畢竟長的不行嘛。”
“後來呢?你不維護一下你員工的利益?”
“那是店裏的VIP,咱也不敢得罪啊。隻能給王媛媛一點獎金,這事就這麽過去了。”
蘆薈滿臉鄙視地看著老板,問:“王媛媛有沒有什麽常客?”
“常客啊……”老板故作思考,“啊”了一聲說有個叫李子豪的人偶爾找她。
“隻有一個?”
“是啊,她不好看,能有常客就不錯了。”
“有沒有李子豪和王宇浙的聯係方式?”
“王宇浙是VIP,留有電話號碼,但是李子豪沒有。”說著把王宇浙電話給了他們。
“這樣啊,可以麻煩你把允越叫過來一趟嗎?”蘆薈說。
老板點點頭,起身把允越叫了過來。
蘆薈問:“王媛媛最近有什麽煩心事嗎?或者行為有什麽異常。”
允越說:“最近她很少來這裏,我們最近唯一的交流就是一個星期前她買了條金鏈子。在跟我炫耀呢。”
“誰給她買的。”
“我不知道,估計是李子豪吧。”
又是李子豪,蘆薈和虎子對看一眼,繼續問:“你覺得她人怎麽樣。”
“還好吧,就正常人。”
蘆薈和虎子見也問不出什麽,便離開了。
“慢走啊,兩位警官。”老板說。
兩人離開娛樂會所,回到廳裏進行匯報。
李局聽完幾人的匯報,又給四人分配任務:“岩路和林亦去調查李子豪,蘆薈和虎子去找王宇。解散。”
“係統,你能不能幫我查查有關李子豪的個人信息?”我來到廁所悄悄的叫出係統。
【?】
“我想節省時間快速回去。”
【沒有辦法幫你查到……需要宿主你自己努力。】
我:“……”
也就是說,在每個案件中,係統一無是處。
我歎了口氣,接受著命運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