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黑旗的故事

1

在這家酒吧裏,我絕對是個被人看不起的窩囊廢。

每天我帶著為數不多的鈔票,在角落找一張桌子坐下,要一杯最便宜的啤酒,慢慢喝,喝一晚上。淩晨兩點就把打烊的時候,我才離開酒吧,步行回女朋友家。隻有在那個時候,女朋友結束一天生意,我才能回她的房間裏好好睡上一覺。而第二天中午,我起床後,女朋友又會給我幾十塊錢,讓我再到酒吧裏混上一天日子。

我是個吃軟飯的,這讓我很是難受。

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雖然女友說過,等她賺足了三十萬,就和我一起回老家,開家小賣部,但我們在城裏待了那麽多年,卻始終沒存到這個數。

我忍不住摸了摸額頭上的那道傷疤,不禁悲從心來。

三年前,我從鄉村來到這座城市,當時女友說她在一家餐館裏端盤子。還記得那天是女友的生日,我想給她一個意外驚喜,並沒說自己會來,隻是提前找她要來詳細的地址,說要讓快遞公司給她寄一份生日禮物。

我那天來到女友給的地址,站在防盜門外敲了敲門,門內響起女友的聲音,問是誰敲門。我回答,說是快遞公司的。女友卻在門內大聲說,讓我過半小時再來。

我猜,大概女友得在屋內換好衣服化好妝再開門吧,於是我坐在樓道裏,足足等了半個小時,終於等到女友打開了防盜門。

我正要站起來,卻看到門內走出一個男人。女友站在那個男人身後,手臂挽著手臂。

我當時就氣壞了,衝上去想揍那個男人。女友也看到了我,她嚇得滿臉煞白,卻閃身站在那個男人身前。我放下了緊握的拳頭,而那男人卻使勁朝我推了一下,然後拔腿就跑。我在樓梯上滾了幾圈,額頭正好砸在樓道旁的鐵扶手上,綻出一條長長的血縫。我滿臉是血,站起來想追那個男人,但他早已跑得不知所蹤。

我要女友給我一個解釋,她向我坦白,原來她在城裏沒有一技之長,找不到工作,最後隻好淪入風塵,靠出賣自己的身體賺取金錢。剛才那個男人是她的熟客,所以她看到我後,會情不自禁站到那男人身前。不過,那個男人以後再也不會來了,他看到我掄著拳頭上來,一定以為我和女友是串通起來玩“仙人跳”的陷阱。

我勸女友不要再做這下賤生意了,她卻冷笑著說,讓我先試試能不能在城裏找到一份工作來養活她。

我第二天就去了人才市場,可我沒文憑沒學曆,沒有一技之長。我去應聘保安,人家看到我額頭下那剛結痂的傷疤,說我會嚇著業主。我去建築工地,別人又說我力氣不夠大。在城市裏徘徊了整整一個禮拜,我花光了所有錢。女友早就猜到了這個結局,她扔給我一千塊錢,這是我找工作時,她輕輕鬆鬆賺到的錢。

在酒吧裏,她為我點了一杯酒,說:“黑旗,靠賣力氣賺錢買的酒,與出賣身體賺錢買的酒,味道是一樣的。”

我把那杯酒一飲而盡。那天,我喝醉了。

2

後來我漸漸習慣了吃軟飯的角色,每天女友開工的時候,我就躲到小酒館裏消磨時間,直到她收工了,我才回到她租住的老式筒子樓裏。我擔心有人認出我來,所以每次都會戴著一副能遮住半張臉的墨鏡。

我很憋屈,卻沒人知道我的痛苦。我想讓女友早點結束生意,回到老家,開個簡陋的小賣部,總能養活我們兩人。可是,她卻總說還沒存夠開小賣部的錢。

上個禮拜,女友還把存折攤在她做生意的雙人**,說還差五萬呢。

所以,今天在酒吧裏聽到那個半醉的女人說,想找個人撞死她丈夫時,我不禁接過了話題,問她是不是認真的?我想從她手裏掙到五萬塊錢,然後帶著女友離開這座沒有給我任何希望的城市。

我看過不少香港警匪片,殺個人,在鏡頭裏似乎也不是一件太難的事。

但我還是有點膽小,我擔心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我給了她一周的考慮期,這一周的考慮期,其實也是給我自己的。

目送她離開酒吧後,我記下了那個男人的名字,他叫陳栩,一個即將升遷的公務員。

然後我看了一下時間,又要了一杯啤酒。

約莫淩晨兩點的時候,酒吧該打烊了。可奇怪的是,女友一直沒給我打電話。平時她擔心我回屋時撞到客人,所以她收工後給我打過電話,我才能回屋。

難道今天她的生意特別好嗎?憋屈感再次湧上心頭。

我走出酒吧,在路上踟躕了半個多小時,女友依舊沒有打電話過來。

我走到了女友租住的那幢老式筒子樓樓下,抬頭望了一眼。女友的那間屋,燈關著。

有點不對勁,平時就算做生意的時候,女友也會把燈開著。難道她收工後忘記了給我打電話,徑直上床睡覺了?

我心中隱隱有些不爽,但還是上了樓,拿鑰匙打開了防盜門。

就在門開的一瞬間,我嗅到一股血腥味撲麵而來。

3

女友躺在出租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板上,早已停止了呼吸。一柄猜到斜插在她的腦後,白花花的腦漿都被砍得流了出來。她雙眼圓睜,似乎死不瞑目。

我本來情不自禁想要撲在她的屍體上痛哭,但理智卻讓我不要這麽做。

這附近的人,都知道女友是做什麽生意的,也常看到我出入其間,還很可能曾經聽到過我與女友吵架。如果警察接到報案,來到這裏,最先會懷疑誰呢?當然是我!發生命案後,警察通常都會第一個懷疑與死者關係最密切的人。雖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裏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還戴了能遮住半張臉的墨鏡。

沒人能記得我,除了那個曾經與我談過殺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屍體旁,在血腥氣息與屍臭的包圍中,靜靜想了很久。

如果報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這肮髒營生的秘密,肯定會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連老家都會知道。

在我來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說自己在飯店裏端盤子。我來到城市之後,女友則給老家的人說,我們一起在做服裝生意。我們不時會寄錢回老家去,在老家親戚的眼中,我們是被羨慕的對象。如果一旦讓人知道女友在做什麽,我們的父母都會淪為別人的笑柄,一輩子也抬不起頭來。

一個小時後,我站起身,開始行動了起來。

我先從屋裏翻出女友的存折和銀行卡,我們常一起去取錢,所以我也知道密碼。看了看餘額,早就超過了她訂的三十萬的計劃。看到數字,我不禁有些鬱悶。女友根本從來就沒考慮過和我一起回老家開小賣部的事,她在城市裏已經愛上了這行出賣身體的買賣。

既然如此,我接下來要做的事,就沒那麽有罪惡感了。

我把自己脫得精光,然後把女友的屍體拖進浴室裏。我用斧頭劈開她的屍體,再用砍柴刀將屍塊分碎,接著把碎裂的屍塊放在案板上,抄起切菜刀,把她的肉切成一塊塊薄如蟬翼的肉片,用刀柄把她的骨頭砸成一片片細碎的骨渣。我又從廚房裏找來手動絞肉機,把一臉盆肉片絞成肉末,再一點點扔進抽水馬桶,衝進下水道。至於那些骨渣,我隻能裝進黑色的塑膠袋裏,留待次日扔進護城河邊的小樹林裏。那裏人跡罕至,沒有人能發現樹林深處還有一袋人體碎骨的。而她的毛發,我則用剪刀剪碎了,和碎骨放在一起。

對了,還有滿浴室的紅色鮮血與淡黃色油脂,我花了整整兩瓶廁所潔淨劑,才完全消滅地板上的異狀。

當窗外露出魚肚白的時候,我終於結束了分屍的工作。

我癱坐在浴室的地板上,長長籲出一口氣。

等我扔掉那袋毛發與碎骨後,我會取出她的錢,然後前往另一個城市。

在城市裏,要讓一個人消失,是很容易的。我會繼續以女友的名義給家裏寄錢,同時模仿她的筆跡,以她的口吻給家裏寫信,說與我分手了。而我也會以我自己的筆跡和口吻,給自己的父母寫信,說與她分手了。

信件會慢慢減少,反正我們已經幾年沒回老家了,再幾年不回老家,也沒什麽關係。

很完美,我突然發現,自己不知不覺中成了一個完美主義者。

4

天亮後,我並沒有急著去護城河邊的小樹林扔掉黑色的塑膠袋,而是美美地倒在**睡了一覺。分屍,簡直就是一樁體力活,我耗盡了所有的體力。

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

睡覺的時候,我想到一個新的問題。以後決不能坐吃山空,再多的錢都有用完的時候,更何況女友留給我的錢,還根本不足以令我衣食無憂。我為什麽就不能當個職業殺手呢?來錢快,隻要手腳幹淨一點,力求完美,就總有辦法逃過警察的追捕。

第一筆生意,就從陳栩開始做起吧。

我決定暫且不管給那個叫蘇雅婷的女人一周的考慮期,先殺了陳栩再說。

不過,在正式做殺手之前,我得先練練膽量才行,不然真到了動手的時候,心慈手軟臨場脫逃,可就壞大事了。

要怎麽練膽量呢?我看著客廳裏放著的黑塑膠袋,我不禁尋思,一會兒趁著天黑去護城河邊的小樹林扔骨渣,順便把刀也帶上。如果在樹林裏能碰到露宿的流浪漢,就用刀殺死那個流浪漢,以此來練膽量。

隻要殺過一個人,突破了心理底線,再殺第二個人就容易了。

半小時後,我拎著黑色塑膠袋離開了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樓。

我沒有乘坐出租車,而是步行。走了大約四十分鍾,我來到了護城河旁的小樹林邊。分開草叢,我鑽進了小樹林裏,約莫到了深處,我把黑色塑膠袋裏的骨渣和毛發分散著倒進了四周的草叢當中。然後站起身來,一動不動,靜靜聆聽小樹林裏的動靜。

也別說,我還真聽到有人走過樹林,腳踩斷樹枝時所發出的窸窸窣窣的細碎聲響。

我默默地拔出了一柄鋒利的匕首,放輕腳步,緩緩向細碎聲響傳來的地方靠了過去。我雙眼圓睜,很快就看到在小樹林深處的一片難得的空地上,有一道剪影。是個女人,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也不瘦。是流浪漢,還是精神病人?嗬,無論是什麽人,都不重要。

現在,我要取她的命了!

我握緊匕首,手指裏滲出絲絲汗液。

令人興奮的一幕即將來臨。

我能感受到腎上腺素分泌時,身體不由自主產生的細微顫栗。

我慢慢走到了那個女人的身後,然後揚起手臂,準備狠狠刺下去。

可就在這時,我的腦袋“嗡”的一下,然後一陣尖銳的疼痛自後腦傳來。在我倒下昏迷之前,我朝後望了一眼,但卻也隻看到一道黑魆魆的剪影,應該是個拎著鐵棒的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