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4五年前

在那間酒吧裏,夏黛對我說,隻要我能幫她,她就把一幢有著三套平房的小院子送給我。當然,過戶的時候會注明我花了八萬塊錢才買到這個院子。

我要做的事就並非隻是扮作快遞員,把那個自製的嬰兒床送到上官麗娜家就算完了。我還有很多事要做。

上次夏黛送來U盤圖紙與預付金的時候,她本來隻想著嫁禍上官麗娜。但就在她當天回到院子後,於偉安就來到她那兒,向她攤牌,要求與她分手。分手費,就是那個院子。

所以夏黛決定更改計劃,不再嫁禍上官麗娜,而是直接對於偉安不利。

夏黛一門心思想殺死於偉安,但她是個聰明人,殺死於偉安之後,必須有把握全身而退,她才會實施謀殺計劃。

因此,她需要我的幫助。

隻是那個嬰兒床已經做好了,留在自己身邊是個潛在的危險,所以我還是它送到了上官麗娜那兒。

或許哪一天,這個嬰兒車也能派上用場。

夏黛在那杯遞給於偉安的啤酒裏,加入了適量的鼠毒強。這所謂的“適量”,並非致死量,隻能令於偉安暈倒。

於偉安陷入昏迷後,夏黛立刻打電話報警自首。她知道,於偉安隻要及時被送入醫院,就能撿回一條命來。而她不會成為殺人凶手,隻會成為殺人未遂的嫌疑人。如果認罪態度好,大概也就在女子監獄裏待上五六年就行了吧。為了殺死於偉安,夏黛情願在監獄裏待五六年。

等她進了女子監獄之後,殺死於偉安的任務,就落到了我的頭上。

價值二十萬的小院子,就是買凶殺人的酬金。

夏黛讓我不要著急,我有五六年的時間慢慢實施,隻要在她還在監獄裏的時候動手,就行了。因為隻有這樣,她才有銅牆鐵壁一般的不在場證明。

我第一次去探監的時候,她就告訴我:“你不用急著動手,最好時間拖得越久越好,這樣才沒人會懷疑到我頭上。”

我答道:“嗯,你等我的好消息吧。”

還是在我第一次探監的時候,當談話接近尾聲,我忽然對夏黛說:“對了,我忘記給你說了,當初製作嬰兒車時,我們曾把複製的正版嬰兒車貼紙和商標貼在自製的那輛車上。我記得,當時你貼貼紙的時候,似乎並沒有戴手套吧?”她愣了愣,我又旋即補充道,“就在你給於偉安下毒的那天,我悄悄潛入上官麗娜的別墅,把那輛嬰兒車偷了出來。現在嬰兒車就放在那個院子裏,保存得很好,車架與貼紙上的所有指紋,都會好好地留下來。”

夏黛的臉色頓時變了。

我略帶歉意地對她說:“對不起,我必須要保護自己。你懂的。”

她明白了,然後說:“你要挾我?好吧,如果哪天你需要我幫你辦事,隻要我做得到,就一定幫你做到。哪怕幫你殺人,我也能做到。當然,有一個前提條件,你必須在我出獄之前,殺死於偉安!”

“沒問題!”我向她做了個揮手道別的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