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的盜竊案

美國的紐約警察局,警官邦德手持一份案件的卷宗走進了警長奧力克的辦公室,將卷宗畢恭畢敬地放在了上司的桌上。

"警長,5月15日子夜1時,位於貝爾斯劇院附近的一個首飾店被竊去大量貴重首飾,罪犯攜贓物駕車離去。現已抓獲了拉斐爾、戴維、波斯3名嫌疑犯,請指示!"

奧力克警長安詳地看了得力助手一眼,翻開了卷宗,隻見邦德在一張紙上寫著:

事實1:除拉斐爾、戴維、波斯3人外,已確證本案與其他人沒有關係。

事實2:嫌疑犯波斯如果沒有嫌疑犯拉斐爾做幫凶,就不能到那家首飾店作案盜竊。

事實3:戴維不會開車。請證實拉斐爾是否犯了盜竊罪?

奧力克警長看後哈哈大笑,把邦德笑得莫名其妙。然後,奧力克三言兩語就把助手的疑問給解決了。

請問,警長是怎樣斷案的呢?

參考答案

拉斐爾當然犯了盜竊罪。從事實2中可知,沒有拉斐爾的話波斯不會單獨作案,而從事實3中又可知戴維不可能單獨作案,而除了拉斐爾之外,沒有別人跟此案有關。於是可知,拉斐爾肯定犯了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