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該做的,不要偏離方向

一隻獅子老了,經常感到自己覓食越來越吃力,決心改變方式,運用計謀取食。於是,它整天躺在洞裏裝病,故意大聲呻吟著,讓野獸們聽見。百獸前來探望它,走進洞中的都成了獅子的腹中餐,來一個吃一個。

後來一隻狐狸識破了獅子的陰謀,它來探望獅子。遠遠地站在洞口,說什麽也不肯靠近。獅子便裝作和善的樣子,勸狐狸進洞和它聊聊天兒。狐狸謝絕了獅子的要求,它說:“謝謝你的好意,我看我就不必了,因為我很為自己擔心。看看地上就明白了,這裏有許多走進你洞裏的腳印,可怕的是,沒有出來的腳印。”

在這個寓言裏,動物們一個接一個地到獅子那裏送死,這種亦步亦趨地跟從,正是它們滅亡的主要原因。相反,細心的狐狸,仔細地觀察前者留下的腳印,有了這些前車之鑒,狐狸及時思考,立即緊急刹車,知道什麽該有所為,什麽該有所不為,很聰明地保全了自己。

當我們回顧曆史的時候,就應吸取前人失敗的教訓,吸收他們成功的經驗,這樣才會少走彎路,避免重蹈覆轍。前輩留下的東西看來不容忽視,因為這是無價之寶。

有所為,有所不為,看似平常,卻是長期修養才能達到的一種境界,可說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相信,理論上說,每一個人的稟賦和能力的基本性質是早已確定的,因此,在這個世界上必定有一種最適合他的事業,一個最適合他的領域。當然,在實踐中,他能否找到這個領域,從事這種事業,不免會受客觀情勢的製約。但是,自己應該有一種自覺,盡量縮短尋找的過程。在人生的一定階段上,一個人必須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到底想要什麽。世界無限廣闊,**永無止境,但屬於每一個人的現實可能性終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對一切可能性保持著開放的心態,因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時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拋下自己的錨,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領域。老子說:“不失其所者久。”一個人不論偉大還是平凡,隻要他順應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並且一心把自己喜歡做的事做得盡善盡美,他在這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園。於是,他不但會有足夠的勇氣去承受外界的壓力,而且會有足夠清醒的思維來麵對形形色色的機會和**。

所以,我們在工作和生活中,很多時候需要自己想清楚什麽是該做的、什麽是不該做的,從而有所為,有所不為。但很多時候因為非此即彼的原因,我們往往不能放下自己,回歸自然,會做不該做的事情,會說不該說的話。

當然,人活在世上,該有這樣或那樣的欲望,否則可能與行屍走肉沒有什麽不同,但關鍵看自己的欲望是否正當。當欲望合理、正當的時候,我們就該滿足自己的欲望,實現人生的理想,為體現人生的價值做應有的努力,這也就需要我們“有所為”。

但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不可能什麽都想得到而又什麽都不想失去。你必須學會選擇,學會放棄。有哲人忠告:人一生隻能做好一件事。我們隻有一雙手,每隻手隻有五個手指頭。有時候我們兩隻手不能都伸出去,一隻手的五個手指頭因為不能什麽都抓住。所以我們應該去抓該抓的,值得抓的東西,這就是要切實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關鍵是要“有所為”。而要“有所為”,首先要弄清“為”什麽?即你的目標是什麽。隻有弄清了自己的目標,才會用盡一生的精力去追求,去拚搏;也隻有弄清了自己的目標,才會“有所不為”。

比如,你如果選擇了從政之路,你就要放棄經商、發財的念頭;又想當官,又想發財是很危險的。“有所為,有所不為”,最難的是“有所不為”。“有所不為”就意味著放棄,而放棄往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為放棄意味著失去某些既得的利益,如位、名、權、利、家庭,等等。而這些在某些人眼裏往往是趨之若鶩的東西,怎能棄之不要呢?因此,“有所為,有所不為”要求我們權衡輕重、利害、得失,做出正確選擇。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麵臨著“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選擇。比如,機關人員選擇下海,這就意味著將失去悠閑的生活、良好的福利等;選擇成為一名成功的企業家,這就意味著將在一定程度上放棄愛好的文學、電視、藝術等;選擇支援邊疆就意味著將失去與妻女、老母和家人的團聚,失去許多過去的朋友;選擇做個模範丈夫(或妻子)就意味著失去單身貴族的瀟灑和浪漫……

“有所為,有所不為”是事業有成的經驗。據說,國際上有一條公認的企業經營法則,叫“馬特萊法則”,又稱80∶20法則。它的要旨在於將20%的經營要務明確為企業經營應該傾斜的重點方麵,從而指導企業家在經營中收攏五指捏成拳,突出重點,全力傾斜,以此來牽住經營“牛鼻子”,帶動企業經營各項工作順勢而上,取得更好成效。國外許多知名的大公司借鑒馬特萊法則,指導企業傾斜性經營實踐,都獲得了很大成功。這一入木三分的經營法則提倡的正是一種“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經營方略。

這條法則對於那些“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者來說,同樣具有十分可貴的借鑒作用。大凡新上任的領導,無不想建功立業,在任期內有所作為。但事實上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實現理想,幹出成績。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四麵出擊,雄心勃勃,樣樣都要“爭一流、當先進”,本想“大有作為”,結果肯定會事與願違,有的甚至事倍功半、一事無成。究其原因,與沒有處理好“有所為”與“有所不為”的辯證關係不無關聯。

孟子曾說:“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其意是說“為”與“不為”乃一對矛盾,“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有所不為”方能“為必成”;反過來說,如果不分主次、輕重、緩急,不講條件,不顧後果,單憑主觀願望,什麽事都想“為”,勢必“無為”又“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