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要勇敢地去表達

“膽小鬼抓不住美人心”是洛克菲勒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口頭語。這句話他一般是用在商業投資的決策上。當人們問他是如何抓住妻子勞拉的心時,他卻不願意透露自己求愛的細節。於是,人們推測當時有一個情場手段更為高明的人也在追求勞拉。1864年3月,洛克菲勒擔心他的情敵會擊敗自己,便認為到了先下手為強的時刻了。一個知情人士回憶道:“約翰·D想把她娶到手,於是有一天去見她,鄭重其事地向她求婚,就像提議做一樁生意一樣。她也鄭重其事地接受了。”可以想象,他倆當時都鬆了口氣,不好意思地你看著我,我看著你。

求愛,可以分為浪漫式的求愛和講求實際的求愛。這兩種求愛方式,如果缺乏追求愛的藝術,又都能導致失敗。

求愛是戀愛的起點,求愛的失敗意味著理想中的愛情被扼殺在搖籃裏,也可以說是一種愛的挫折和命運的不幸。

求愛的方法有很多,但應因時而異,應地而異,因人而異。

☆浪漫式求愛

求愛成功必須依賴恰當的情境,比如掌握對方信息,自身的情感熾熱化,恰當的時空,特別重要的是要激發對方情感,把對方帶入角色。

隨著社會的不斷開放,人們越來越受文化傳媒(如文學、電視、電影等等)的影響,並且對其中的一些浪漫式的愛情越來越感興趣,在愛情生活中,人們也越來越浪漫。因而,浪漫式的愛情故事越來越多。

浪漫主義方式的愛,又稱一見鍾情,即在雙方沒有什麽交往的前提下,瞬息之間憑印象產生的愛。一見鍾情有兩種:一是“一見”之後相互鍾情,即兩人相見之後立即產生了友愛,並且溝通成功,從此就開始戀愛。另一種是“一見”之後單一鍾情,即在相見之後,一方愛上了另一方,而另一方則不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鍾情的一方向另一方求愛,就很可能遭到拒絕,這就是求愛失敗。

浪漫式的求愛失敗原因有很多。首先,兩人沒有交往的經曆,雙方互不了解,求愛者可能單憑某種印象或契機愛上對方,可是對方卻沒有產生愛,也不會隨便相信一個陌生人的愛,就不會輕易接受求愛者。一般說來,愛必須以了解為基礎。社會心理學的人際吸引理論已經證明:熟悉是決定喜歡的一個因素。隻有熟悉,才可能產生信任,隻有信任才能產生愛。因此,人們不會輕易去愛一個陌生人。其次,浪漫式的求愛不具備成功的情境。因為對方不熟悉、不了解求愛者,對之沒有什麽肯定的情感,更沒有進入情感的熾熱狀態,突如其來的求愛反而會使對方莫名其妙。求愛成功必須依賴恰當的情境,比如掌握對方信息,自身的情感熾熱化,恰當的時空,特別重要的是要激發對方情感,把對方帶入角色。然而浪漫式的求愛並不具備這些條件和情境,尤其是求愛時對方處於“死寂”狀態,因而就隻能是以失敗告終。愛的爆發要靠一股**,正如炸彈少不了引信一樣。隻有當雙方之間都富有**時,愛的航道才能開通。

然而,人們總是希望自己的行動能收到如願以償的效果,求愛者更希望自己的求愛能獲得圓滿成功,因此,求愛者一旦失敗便會覺得愛的希望破滅了。對此,有的人也許幾天之後就會進入正常狀態,這種人往往這樣自我寬慰:準備不足就應不抱多大希望,既然沒有任何基礎,自己愛得並不深,更沒有從對方那裏獲得愛,也就沒有多少值得留戀和惋惜的,來得快的愛失去也快;可是,另外一些人則會感到很難過、很痛苦、很懊喪,他們可能這樣認為:在還沒有真正了解和交往時,對方就表現出如此大的吸引力,倘若經過深一步交往,甚或生活在一起,那該多麽幸福啊!因此,得不到他(她)太可惜了!

這種浪漫主義式的求愛失敗也可能給失敗者造成失戀錯覺。求愛不成,自己的愛被否定了,就可能以為自我被否定了,愛情破滅,因而感到若有所失。這樣,有些人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會煩惱、苦悶、憂愁和喪失信心。但是一般來說,過一段以後這種心態就可能自行消失。因為浪漫式的求愛一般是由表麵印象,比如身體的吸引力、才華的表現等引起的,這種愛並不牢固和深刻。

浪漫式的求愛多發生於男子中,有一些男士往往為女士的美貌、溫柔、熱情所吸引而冒昧地求愛。男士勇氣足,易衝動,失敗了也容易恢複,不但熱得快,而且冷得也快。相反,女士不易於浪漫地求愛,但善於單相思。在純單相思型的假失戀者中,女士多於男士。因為女士成熟早、懷春早,善於細心觀察,並且考慮婚戀問題時比較嚴肅、認真,而又不易於衝動和激**感,有比男士更強的壓抑和自控能力,因此,默默地愛著,苦苦地相思著的女士較多。

☆現實性求愛

一般來說,求愛必須有其現實的交往基礎,在一定認知基礎上的求愛就是現實性的求愛。不過,認知既可以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認知,又可能是雙方的相互認知。因此,現實性的求愛又可以分為兩種:單一認知基礎上的求愛和相互認知基礎上的求愛。前者是一方了解和熟悉另一方,而另一方則不了解和熟悉彼一方;後者是相互了解、互相熟悉。這兩種求愛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敗。

單一認知基礎上的求愛有如單相思一樣,多半發生於對“風流人物”的愛。在一個生活區、一個單位、一個群體中,相對來說,總有一個或幾個最出眾的、最引人注目的“尖子人才”。盡管這樣的“名人”不一定了解、熟悉別人,但別人卻對這樣的人有所了解或比較熟悉。在一個班級中,學生幹部、學習成績好的、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男生,往往會成為女生的追求對象;而那些比較漂亮、溫柔可愛的女子則容易成為男生追求的目標。在其他團(群)體中也一樣,如眾的人總是人們追求的目標。然而,這種追求往往很難成功。首先,一般人對“名人”滿意,但“名人”不一定對一般人有好感。因為有的“名人”認為一般人配不上自己,不能構成“門當戶對”;有的認為對方之所以向自己求愛是因為自己有名氣,對方愛的是名氣,而不是自己本人。假如有別人代替了自己的名氣,對方也許就會去愛別人;或者當自己身敗名裂時,對方便不一定繼續愛自己。鑒於這種看法,“名人”常常會拒絕自己不太了解的人的求愛。另外,有的“名人”或許是因為不了解對方或者是因為自己春風得意而目不斜視,或者是因為另有選擇等原因而拒絕對方的求愛。

其實,盡管有些人向“名人”求愛是因其有名,但也有相當多的人並非如此。他們向“名人”求愛,決非為其名氣所吸引,不是愛其名,而是愛其實。隻是因為他(她)出眾才被了解和認知,而名氣並不是愛的對象和原因。由於人們廣泛地尊重、崇拜、宣傳“名人”,求愛者對其情況可能了如指掌,一旦發現“名人”的思想本質能與自己構成心理平衡,便去求愛。這樣的愛是永存的,不管其名是否長久,因為追求者愛的不是人的名氣,而是有名的人;並且隻要是這個人,有無名氣依然愛戀不變。但是,即便如此,“名人”對此卻不一定能理解。因此,要想求愛成功,必須首先設法讓“名人”了解自己,進而讓名人理解自己的愛。這就是恰當而充分的自我暴露。把自己的基本特性:內在本質、思想情感、價值、信仰體係巧妙地暴露給“名人”,以便他(她)了解、熟悉自己。其次,也是主要的,就是使“名人”確信自己的愛是高尚的而不是庸俗的。這關鍵在於正確地對待“名人”的名氣,不能瞎吹亂捧,而應深入了解、客觀評價;在其得意時,不去捧場沾光;在其困難時,要主動、熱情、真摯地去幫助和支援。隻有這樣,才能贏得“名人”的愛。很多“名人”往往愛上一個在眾人看來不相稱的人,其奧妙就在於此。絕大多數“名人”討厭那種“勢利型”的人,因為每個人都隻愛自己看來值得愛的人,決不想愛一個虛情假意的人。一般來說,關心人、體貼人、賢惠的女子是有“名氣”的男子所喜歡的,而那些庸俗的女子根本。不可能成為其愛人。明理、剛毅而有誌氣、不卑不亢的男子是姑娘所要尋求的,而那些低三下四、投其所好、胸無大誌的男子則會使姑娘們退避三舍。

單一認知基礎上的求愛失敗,求愛者會感到很失望和可惜。失敗者可能會產生自卑感,或者由自省到自強。在日常生活中,二者都存在。

求愛的另一種更為普遍的形式是在相互認知基礎上的求愛。在這種情況下,求愛者與被求者之間相互熟悉、有所了解,並有一定的交往基礎,甚至還可能有一段友誼。但是,通過了解雙方並不合適,即不能達到心理平衡——至少在被求者看來是這樣;或者是出於家庭或其他方麵的原因,以致求愛失敗。這種失敗,因為雙方有過一段交往,容易被誤解為失戀,即把求愛前的交往特別是友好的交往等同於戀愛,把友誼等同於愛情。這是一種最典型的假失戀,這種假失戀者幾乎有失戀者的全部心理特征和行為表現。

一位在縣銀行工作的姑娘,同在外地重點大學讀書的中學同班男同學通信一年後,相互之間均有所了解,並且開始建立了較好的友誼。有一天小夥子收到姑娘的求愛信,當時他考慮到雙方並不真正、全麵地互相了解,時機不成熟,並且大學學習剛一年,因而婉言謝絕了。可是,這位姑娘感到非常苦惱,認為這位大學生欺騙了自己,拋棄了自己。於是,就大肆攻擊對方,這位姑娘實際上已經視對方拒絕求愛為拋棄自己。然而,她沒想到:每一個人都有愛和求愛的權利與自由,被求者也有自行處理的自由和權力。既可以接受和回報,也可以拒絕。

事實上,求愛失敗並不是失戀,求愛隻是建立戀愛關係的起點,在此之前還根本沒有戀愛,甚至沒有溝通,怎麽可能會失戀呢?因而,失敗者的失戀感覺隻是一種錯覺:把一般的異**往等同於初戀,把友誼、異性間朋友式關係等同於愛情,把拒絕求愛等同於拋棄愛人。這幾個等式是以認同作用為契機建立起來的。這種因為自己心中愛對方,並且也希望對方回報自己的愛,往往會把對方對自己非愛的但是友好的言行認作愛的舉動。於是,就滿以為對方已經愛自己,一旦求愛就可大功告成。因而一旦事與願違,失敗者就會把一切罪責都歸於對方,自己在失戀的錯覺世界中向隅而泣。

在當代社會交往中,異性之間除了愛情關係、性關係,還有更為普遍的和寶貴的朋友關係,愛情之外還有友誼。當代青年切忌把二者混淆,而要清除這種狹隘思想,樹立正確的戀愛觀和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