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饒人更易征服人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得麵紅耳赤,誰都不肯甘拜下風,以致大打出手,造成很壞的後果,不好收拾。事後靜下心來想想,當時若能忍讓三分,自會風平浪靜,相安無事,小事化無。事實上,有理的人越是表現得謙讓,越能顯示出他胸襟坦**,富有修養,反而更能讓他人欽佩。

我國漢朝時有一位叫劉寬的人,為人寬厚仁慈。他在南陽當太守時,小吏、老百姓做錯了事,他隻是讓差役用蒲鞭責打,表示羞辱,此舉深得人心。

劉寬的夫人為了試探他是否像人們所說的那樣仁厚,便讓婢女在他和屬下集體辦公的時候捧出肉湯,裝作不小心的樣子把肉湯潑在他的官服上。要是一般的人,必定會把婢女責打一頓,即使不如此,至少也要怒斥一番。而劉寬不僅沒發脾氣,反而問婢女:“肉羹有沒有燙著你的手?”由此足見劉寬為人寬容之度量確實超乎一般人。

還有一次,有人曾經錯認了他駕車的牛,硬說為劉寬駕車的牛是他的。這事要是換了別人,不將那人拿到官府去治罪,也要狠揍他一頓不可,可劉寬什麽也沒說,叫車夫把牛解下給那人,自己步行回家。後來,那人找到自己的牛,便把那牛還給劉寬,並向他賠禮道歉,而劉寬非但沒責備那人,反而好言安慰了他一番。

這就是有理讓三分的做法。劉寬的度量可謂不小,他感化了人心,也贏得了人心。

人人都有自尊心和好勝心,在生活中,對一些原則性的問題,我們為什麽不顯示出自己比他人有容人的雅量呢?

俗話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會偶有過失,因此每個人都有需要別人原諒的時候。但是,人們對待自己的過錯往往不如看待他人的那樣嚴重。這大概是因為我們對自己犯錯的背景了解得很清楚,而對於他人的過錯造成的原因卻不甚知曉,因此對於自己的過錯就比較容易原諒,而常把注意力集中在人家的過錯上。即使有時不得不正視自己的錯誤,也總覺得是可以寬恕的。可見,無論我們自己是好是壞,我們總是能夠容忍自己。

然而,輪到我們評判他人的時候,情形就不一樣了。我們用另外一副眼光百般挑剔地去發現他們的不對。例如,假使我們發現他人說謊,我們將會嚴厲地譴責對方的不誠實,可是誰又敢於保證自己從來都沒說過一次謊?

有些人一旦陷入爭鬥的旋渦,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不僅是為了麵子,有時也是為了利益,因此一旦自己得了“理”,便不肯饒人,非逼得對方承認自己的錯誤不可。然而“得理不饒人”雖讓你吹著勝利的號角,但這也同時埋下了下次爭鬥的種子。因為這對“戰敗”的對方也是一種麵子和利益之爭,他當然要伺機“討”還。

在這種時候,我們為什麽就不能像劉寬那樣,即使自己有理也讓別人三分呢?其實,有些時候給他人留下台階,也是為自己以後留下了一條後路。

的確,在與他人相處的過程中,人們常常會因為對事物的理解不一,個性、愛好、脾氣、要求不同,以及價值觀念的差異而產生矛盾或衝突,此時我們應記住一位哲人的話:“航行中有一條規律可循,操縱靈敏的船應該給不太靈敏的船讓道。”其實,在生活中也應遵循這條規律。

因此,做一個肯理解、容納他人優點和缺點的人,才會受到他人的歡迎。相反,那些對人吹毛求疵,沒完沒了地又批評又說教的人,是不會擁有親密的朋友的,也不會受到更多人的擁戴。

謙讓寬容是一種修養,一種氣度,一種德行,更是一種處世的學問。

如果我們都具有了這種寬容忍讓的心態,我們與他人之間的關係就會變得更加和諧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