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比較,得出最好的選擇

在你運用了“排除法”之後,還是無法做最後的決定,像是選到最後,有兩個候選人或候選物,選來選去,排除A也不是,排除B也不是,令人難以選擇。這時候,你可以運用最後的絕招——“比較法”。

方法很簡單,你隻要拿出一張紙,把兩個要選擇的人或物分別寫在兩邊,然後各自在這兩個選擇的底下,列出它們的優缺點。等你列好之後,你該選擇哪一項,通常便可以一目了然了。

正所謂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將你的備選答案進行客觀的比較之後,正確的選擇就撥雲見日出現在你的眼前。

國內某著名大學的一個女生在不久前跳樓自殺,據稱其在自殺之前,也曾用比較法為自己的“活著”還是“死去”做了一番選擇。她生前在網上寫帖子說:我在“死去”的下麵寫了許多好處,而在“活著”的下麵卻一片空白(大意——編者注)。於是,她選擇了縱身躍出窗台。

這位天之驕子的自殺,引起了許多人對當今教育的一片唏噓與反思。在此,編者僅就其選擇的技術上分析其得失。這個女生在人生生死的十字路口,用生與死各自的好處進行了比較再做決斷,可謂有一定的理性,此為“得”。但其“失”之處在於比較的不客觀:死真的能一了百了嗎?活著真的沒有歡樂與希望嗎?事實上,死去元知萬事空,活著則一切皆有可能。

造成上麵這位女生的悲劇,不在於其運用了“比較法”,而在於其運用“比較法”時未能做到客觀公正的評判與比較,結果也就謬之千裏。因此,各位在運用“比較法”做選擇時,一定要盡量做到客觀公正地評價與比較備選答案,不要預設立場,鑽入錯誤選擇的死胡同。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