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自己盡力了嗎

我們經常會聽到類似的說法:這件事我已經盡力了,但還是沒有成功,我無怨無悔。是的,我努力了,我爭取了,即使輸了,也沒有任何值得遺憾的。隻是,還有一個小小的同時也很重要的問題:你所謂的“盡力”,是盡到了哪種程度的力呢?是不是“盡力”之後,就連吃飯、走路也使不出力氣了呢?如果不是如此,怎麽能說自己已經盡力了呢?

某位著名的法學家在課堂上曾這樣對學生說:“當你為一個案子辯論時必須竭盡全力,如果你掌握了有利的人證物證,就要抓住事實毫不放鬆。如果你掌握了有利的條文,就用法律拚命地攻擊對方。”

這時,一個學生突然發問:“如果既沒有有利的證據,也沒有有利的法律條文,應該怎麽辦?”

這位法學家想了一下說:“即使碰到這種最糟糕的情況,你還是要想方設法,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盡量製造有利於己方的證據以及尋找對方的漏洞。”

“實在是因為客觀原因才會失敗。雖然輸了,可是我們也已經盡力了。”——我們經常會聽到諸如此類的自圓其說。然而,這常常隻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借口而已。

所謂的“盡力”,是否意味著你已經絞盡腦汁、用盡才華,發揮了所有潛能,動用了所有可以利用的人力、物力?

如果不是,怎麽能說自己盡了力呢?

德國大音樂家貝多芬說:“在困厄顛沛的時候能堅定不移,這就是一個真正令人敬佩的人的不凡之處。”

在緊要關頭,絕對不可以鬆懈,必須想盡辦法、拚盡全力衝破難關。一旦你穿過了瓶頸,前方就會豁然開朗,進入另一個光明燦爛、無比順暢的人生階段。這就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