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得為金錢困惑

女孩玲冰是個80後,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沿海城市打工,工作雖然辛苦,但還算穩定。兩年前處了一個男朋友,對方雖然長得不帥,但是個老實人。

玲冰和男友"風風火火、轟轟烈烈地熱戀了幾百天,好像錢財都如身外之物,整天喝空氣、喝白開水就飽了"。然而,**之後,現實情況擺在麵前:兩人都是從農村出來打工的,也都不想再回農村過日子,但是兩個人每個月的工資加起來才四千多元,想在城市買房談何容易,就算有了"首付款",但是,就那點微薄的薪水,連每月還按揭都不夠,還怎麽生活、怎麽養育下一代?

想到未來的"房奴"生活,玲冰最後還是選擇了與男友分手。朋友問她,"以後想找一個什麽樣的?"玲冰說,這還用問,有房子的!"有房才有家",這是許多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但是,隨著房價步步攀升,買房子對於大部分人、特別是年輕人來說,越來越難。

前一段時間,一條《80後的愛情死在房子上》的帖子出現在各大論壇,成為網友熱議話題。說的正是像玲冰一樣的故事——沒有房子不結婚。

而最近,一項網絡調查結果表明,高達49%的網友堅持“無房不結婚"。這些網友認為,沒有房子,就沒有家,如果可以選擇,結婚一定要選擇有房一族。還有人說:"自私的男人才讓心愛的女人一直跟著搬家。”

“高房價製造剩男剩女"、“80後的愛情注定死在房子上!”這些網絡流行語聽起來有些現實和殘酷,但也客觀地反映了一部分現實情況。

結婚一定要有房子嗎?是房子重要還是感情重要?沒有房子婚姻就不幸福嗎?而有了房子婚姻就一定幸福嗎?

與此同時,很多未婚的男孩因沒有房子而鬱悶萬分。錢,在他們看來,比什麽都重要,以至當前“金錢至上”的觀念十分流行。有些人為了錢、為了發財,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庭上,一群年輕人站在被告席時,個個低著頭。誰也不會想到,這夥人為了能發財,策劃了一起又一起的大案,不惜把罪惡之手伸向了朋友,在沒要到錢後,竟將對方**。

這夥人為首的叫陳高,他不願意吃苦,卻總是想著賺大錢,為此,他盯上了一位開店的女老板。在跟了幾天摸清了女老板的出行規律後,陳高約上幾個同伴一起下手,晚上9點多,他們開著車子等在了女老板的必經之路上,等到女老板經過時,陳高立即開車超過跑車,在將車子逼停後,幾人下車衝上去拉車門。幸運的是,女老板早就把車門鎖好,幾個人吃了閉門羹,隻好謊稱問路逃跑。女老板隨即報警。

搶劫沒有得逞,陳高一夥非常沮喪,但是他們並沒有放棄發財計劃,這時,其中一個成員郭海提出計劃沒成功,幹脆找個人來殺掉算了,這樣手上沾點血順利。陳高對這個計劃頗為讚同,馬上提出大夥去綁架自己的女朋友於紅。說幹就幹,這夥人馬上以請於紅吃飯為由將於紅騙了出來。女孩一進車子,陳高等人立即麵露凶相,不由分說就把於紅綁起來蒙上眼睛並商量著殺人。於紅聽到朋友的談話,嚇得趕緊求饒,考慮到在車上殺人太不吉利,他們決定先敲詐於紅的家人。巧的是,於紅的家人不在家,並且電話聯係不上,惱羞成怒的劫匪不由分說將於紅輪番強奸了……

最終,陳高以涉嫌綁架罪、強奸罪、搶劫罪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無期徒刑。而他的其他同夥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20年不等。

瞧,這就是為了金錢而失去自由的最好見證。實在是得不償失。

"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誠然,金錢很重要,追求金錢沒有什麽不好,因為我們需要保證生活質量,但是不能把金錢

放在第一位,比金錢更珍貴的還有許多許多,比如愛心、感情、尊嚴……

其實,透過金錢的魔力,揭開它那神秘的麵紗,就會發現,錢不過是一種商品,如果喪失了那種能夠交換商品的能力的話,那麽紙幣不過是一些廢紙,金屬幣也隻不過是一堆破銅爛鐵。我們對金錢要有一種正確的認識,既不能像晉朝的王夷甫那樣把它蔑稱為“阿堵物”,連碰也不願碰它,也不能為它而瘋狂,用不正當的手段去獲取它。總而言之,我們對錢的態度應是“取之有道,用之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