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適當的稱呼

稱呼是指人們在正常交往應酬中,彼此所采用的稱謂語。在日常生活中,稱呼應當親切、準確、合乎常規。正確適當的稱呼,體現了對對方的尊敬或與對方的親密程度,也反映了自身的文化素質。

在社交中,人們對稱呼是否適當十分敏感。尤其是初次交往,稱呼往往影響交際的效果。有時因稱呼不當會使交際雙方發生感情上的障礙。不同年齡、國家、地區、社會集團之間都有不同的稱呼。

有時候,稱呼別人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是為了滿足別人。試想遇到一位朋友,最近被提升了主任,當時就先跟他打招呼:“主任,真想不到能在這兒見到你。”如果他聽到你跟他打招呼,就會顯得格外高興。甚至你會發現,雖然平時他是個不大健談的人,但那天卻顯得很健談。

瑞典國王卡爾·哥史塔福訪問舊金山,一位記者問國王希望自己怎麽被稱呼。他答道:“你可以稱呼我為國王陛下。”這是一個簡單明了的回答。

稱呼不僅僅是一種禮貌,不論我們如何稱呼別人,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傳達這樣的意思:“你很重要”“你很好”“我對你很重視”。

使用稱呼還要注意主次關係及年齡特點。如果對多人稱呼,應以先長後幼、先上後下、先疏後親的順序為宜。如在宴請賓客時,一般以先董事長及夫人,後隨員的順序為宜。在一般接待中要按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的順序稱呼。使用稱呼時還要考慮心理因素。如有的人30多歲還沒有結婚,就稱其為“老張、老李”,會引起對方的不快。對沒有結婚的女人稱“太太、夫人”,她一定很反感,但對已婚的年輕女人稱“小姐”,她一定會很高興。

此外,稱呼應該根據社會習慣來進行,例如稱呼一般分為職務稱、姓名稱、職業稱、一般稱、代詞稱、年齡稱。職務稱:經理、科長、董事長、醫生、律師、法官、教授等;姓名稱:一般以姓或姓名加“同誌、先生、女士、小姐”等;職業稱:是以職業為特征的稱呼。如上尉同誌、秘書小姐、服務小姐等;一般稱:太太、女士、小姐、先生、同誌、師傅等;代詞稱:用代詞“您”“你們”等來代替其他稱呼;年齡稱:主要是以親屬名詞“大爺、大媽、伯伯、叔叔、阿姨”等來相稱;對工人:比自己年齡長的可稱“老師傅”,與自己同齡或小於自己的人可稱“同誌、小同誌、師傅、小師傅”;對農民:比自己年長的可稱“大伯、大娘、大媽”,與自己同齡或小於自己的人可稱“同誌”,在北方也可稱“大哥、大姐、老弟、小妹”等;對經濟界人士:可用“先生、女士、小姐”等相稱,也可用職務相稱,如“董事長、經理、主任、科長”等;對知識界:可以用職業相稱,如教授、老師、醫生(大夫),還可以用“先生、女士、太太”等相稱;對文藝體育界:可用職務稱,如“團長、導演、教練、老師”等,對於一般的演職員、運動員,就不能稱“演員”或“運動員”,而要稱呼“先生”或“小姐”。

最後對自己的親屬,一般應按約定俗成的稱謂稱呼,但有時為了表示親切,不必拘泥於標準的稱謂。但對外人稱呼自己的親屬,要用謙稱。稱自己長輩和年齡大於自己的親屬,可加“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等。稱輩分低的或年齡小於自己的親屬,可加“舍”字,如“舍弟”“舍妹”“舍侄”等。至於稱自己的子女,可稱“小兒”“小女”等。

適當的稱呼是人際關係的關鍵,正所謂“各就其位,再行言談”,方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