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要自己擔

責任就是對別人和自己負責。

——李增陽

有個十一歲的美國男孩在踢足球時,不小心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鄰居向他索賠12.5美元。12.5美元是筆不小的數目,足夠買125隻生蛋的母雞!闖了大禍的男孩向父親承認了錯誤,父親讓他對自己的過失負責。

男孩為難地說:“我哪有那麽多錢賠人家?"父親拿出12.5美元說:“這錢可以借給你,但一年後要還我。”

從此,男孩開始了艱苦的打工生活,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掙夠了12.5美元這一“天文數字”,還給父親。這個男孩就是日後成為美國總統的羅納德·裏根。

成長心語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做錯事,這時就需要我們勇於承擔過失,然而如何承擔呢?從裏根的故事中我們學到了,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承擔過失,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榮耀。總是靠父母的幫助和溺愛是成功不了的,也是不能彌補過錯的,更不能獲得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