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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第三次來,就是因為詹姆斯家的事。他家朝向我們家的窗玻璃全被人砸碎了!共有八塊玻璃,隻有一塊低過木柵欄的,沒有碎,警察在現場看了半天,沒看出什麽名堂,就去了隔壁詹姆斯家。我們聽到那個白人老頭子跟警察爭了起來。這事之後,再看見到路邊推垃圾桶的詹姆斯,我們都低下頭,不跟他打招呼了。我們不看他也知道,他正立在路邊恨恨地看著我們進出。他跟警察敢吵,我們自然不在話下啦。我們迅速進屋關上大門,像做了什麽虧心事。七塊窗玻璃碎了,隻能肯定碎的方向是我們家的院子,可並不說明就一定是我們家人幹的!盡管我們也心知肚明確有一個無聊的人存在著,可這事要講證據的!我和莫尼卡正打算在屋子的四角安裝監控探頭,以證實我們的清白。

那段時間天氣特別冷,沒過兩天,那老頭的子女趕來,把他的玻璃給換了。我們看在眼裏,心裏有些不安,也有點內省,怎麽回事呢。可是,這份感歎沒持久一個星期,白人老頭家的玻璃又碎了,還是七塊。警察在我們的屋角發現了一塊碎石,跟落在詹姆斯家的一樣,從而說明石子是從我們家院裏扔過去的。

這次莫尼卡緊張起來,她拿出藍校長做過癌症手術的有關材料,意思是如果真是我們家所為,最可能是一個生了大病、大腦受傷的八十歲老人幹的,希望博得同情將事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為藍校長一概否認,詹姆斯又拿不出有力證據,我們這才表態,願意聽從警察調解。警察進入詹姆斯家大門後,就沒有見他出來,聽說詹姆斯年少時有過犯罪記錄,警察是不是在教育疏導他呢。

直到第三天,莫尼卡打警察局電話,主動谘詢調查進展,可又沒有找到當值的那個人。正要鬆口氣,大門外一陣喧嘩,我們衝到大廳打開大門,隻見詹姆斯滿臉漲紅,在大門前跳著腳大嚷大叫,有三兩個鄰居遠遠地看著,莫尼卡要我回屋,由她出麵交涉。這段時期無辜的詹姆斯感覺倍受欺負,今天終於精神崩潰,跑到我們家來鬧,要求我們承認錯誤,賠禮道歉,否則他要摔倒在我們家門前,並以在我們家門前摔傷為由,上告法庭,他激動時指著我們家房子叫道,“要賠光你們家的房產!”

他要讓我們傾家**產,把我們掃地出門!他說著就躺倒在地,四肢亂動,大聲呼叫,搞得我們哭笑不得。一部警車悄悄地停在附近,那個辦案的警察舉著攝錄機走到他跟前,莫尼卡對他說,“你別耍賴了,你說的話做的事,警察都錄下來了。”

他一聽到警察來了,回頭看了看,叫聲小了。警察問他怎麽樣,可以站起來說話嗎。他這才平靜一些,站直了身體。

經過調解,我們出於同情與緩和鄰裏關係,願意出資補好他家的玻璃,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承認砸了玻璃,在這一點上,莫尼卡非常較真。我們決定不在房屋的四周安裝探頭,這豈不是給法庭提供作案的證據嗎。我們決定改成前後門都上鎖,進門出門全部要用鑰匙開鎖,鑰匙一家五口人除了藍校長,每人一把,隨身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