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淩亂的現場

到樓下後,鍾健也將現場照片采集到手,我們便開始進行初步現場勘查。根據現場的血液凝固程度,五人應該是在短促的同一時間內被先後殺害,具體死亡時間有待法醫進一步查證。根據當地派出所提供的信息,死者五人分別是。

張彥明,男,76歲。

袁青,女;78歲。

張三麅,男,43歲。

劉喜,女,35歲。

張燕燕,女,6歲。

五人都是本地戶籍,成員構成屬於傳統的家庭關係,張彥明和袁青二位老人是張三麅的父母,劉喜是張三麅的妻子,之前劉喜曾有過婚姻,但婚後不久前夫因醉酒死於意外,守寡五年後改嫁給張三麅,張三麅也是再婚,之前的妻子不能生育,二人五年前就離了婚。如今張三麅夫妻二人育有一女,也就是6歲的張燕燕。

“這麽慘的滅門案,十有八九是尋仇來的,居然連小孩子都不放過……”身後的記錄員一邊查看現場,口裏若有若無地咕噥道。

我埋頭觀察著,也回了一句,“行了,別發感慨了,別誤導自己,先好好看現場。”

這是不假的,刑偵人員最忌諱主觀臆斷,萬事都要跟著線索和證據走,一旦把自己帶入邏輯陷阱,很有可能就一條路走偏下去。

大概查看一番,樓下的四名死者都是被一柄水果刀刺死,二位老人被殺害的時候躺在**,喉嚨均被切開,刀最後插在袁青老人胸口。張三麅夫婦死在門口,但奇怪的是,年輕力壯的張三麅被一刀割喉,且身上沒有多餘傷口,顯然遇害當時並沒有反抗能力。而他妻子身上則有十多處刀傷,死前有明顯掙紮痕跡,地上不規則散布的血跡也表明,她死前很有可能做出過激烈的反抗行為。

詢問了老太才知道,原來張三麅前年受了工傷,頭部遭重創,至今半身不遂,平時連行走都很困難。這樣看來,張三麅的確沒有機會反抗,而且二位老人都是在**被殺害,那案發當時應該隻有劉喜可能與歹徒進行搏鬥。

我們來之前曾想過,如果隻有一個凶手,那在短時間內殺死一家五口的確有些困難,但現在初步分析看來,這個案子也不可忽視隻有一個凶手的可能性了,不過這當然也要等到現場信息進一步采集才能判斷。

趁著屍體並未移動,第一現場應該算保留完好,我和鍾健開始推敲案發經過,這樣方便縮小鎖定範圍。

目前無屍檢數據,我們隻能將作案時間鎖定在今日淩晨四點之前,而且最有可能是在夜間。我們發現屋子門窗完好,門鎖無撬痕,應該是屋內人主動開門,而開門者當然是四肢健全的劉喜,由於凶手意圖尚未明確,再加上現場線索未收集完成,所以無法確定具體死亡順序。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倘若凶手對其他人構成威脅,劉喜必然與其進行搏鬥,所以最先死亡的應該是劉喜。

判斷死亡順序很重要,根據現場情況對案發具體情形進行還原,這樣才能從中推測出凶手的作案意圖。

但目前來說,隊員們都尚未發現成型的線索,隨後我們又對屋內外展開進一步勘察,除了一鍋燒焦的米飯之外,好像並沒有什麽異常之處。

這兒的農村用得是連炕灶,燃料則是山上的木柴,要是米飯在灶上無人看管,就會出現燒焦的情況。這樣看來,一家五口人在遇害的時候,灶上還燒著一鍋米飯,仔細查看發現,應該是一鍋米粥。但我此時又有些疑惑,既然是夜間或者淩晨發生的事情,為什麽灶上會煮著一鍋粥?難道是這家有吃夜宵的習慣?

報案的老太太見我在灶房徘徊,此時又歎息一聲道:“可惜了這麽好的媳婦,一家人平時生活起居全靠她,山上路遠,一個來回就到了早上八九點,每天上山之前她都要把一家人的早飯準備好……”

原來是這個時間段,如果四五點就要出發上山,那麽劉喜就必須起得更早,案件應該是在淩晨三四點發生的。根據老太提供的線索,我又將灶房查看了一遍,發現這兒空間局促,並沒有地方堆放柴火,那麽每天劉喜生火做飯的時候必定會到柴房去取柴。

“這麽說,劉喜在案發之前應該早就醒來了。”我若有所思道。

“那張三麅呢?這個時候他應該還在休息,而且他估計也幫不上什麽忙,為什麽他會衣著整齊地倒在門口?”鍾健的話忽然提醒了我,剛剛我們猜測的死亡順序有了漏洞。

老太太聽出我們的疑惑,隨即解釋道:“他們兩口子都起早貪黑,畢竟家裏兩個老人都行動不便,孩子馬上又要到了上學的年齡。三麅也是個好小夥,就是可惜受了傷,之後他雖然走路不太行,但還有一隻手能靈活行動,平時就靠單手單腳在家裏編竹筐,也好補貼家用。”

原來二人都在案發之前醒來了,張三麅在屋裏編竹筐,劉喜準備早飯。

劉喜開門撿柴,而在這之後劉喜應該在廚房忙碌,通常情況不可能再將門反鎖,屋子是敞開的,也就是說,凶手很有可能在那時進入。這樣看來,剛剛猜想的死亡順序可就不一定了,那麽此時凶手有可能是先殺了張三麅,再向劉喜動手。

我和鍾健正在推測死亡順序時,那邊采集腳印的隊員好像遇到了麻煩,我過去看了看才發現,這地方根本無法采集什麽腳印。這房子應該有很多年頭,也可能是老人的祖屋,地上別說水泥,連石磚都沒有,屋裏和屋外沒什麽區別,隻不過多年的踩踏讓土地變得堅硬平整。

之前我們都遇到的是城市裏的案件,就算稍小一點的鄉村,室內應該至少有水泥地板,但這種情況我還是頭一次見,畢竟室內案件偵破的方便之處就在於,可以收集嫌疑人的腳印或毛發等痕跡,如今看著這滿地被風吹散塵土,隊員們也束手無策。

“那樓梯上呢?樓梯是木板的,上麵應該會有腳印。”我想起樓上還有屍體,隨即指了指通往閣樓的方向。

“沒什麽價值,這是室內簡易樓梯,人踩上去隻有半個腳印,而且塵土太多了,提取出來也不準確。”那隊員聳了聳肩,表示這種事情實在難辦。

“那算了,你們去屋子外麵看看。”鍾健擺了擺手,示意他們先退出去,既然沒什麽其他線索,都擠在第一現場總歸不是好事。

鍾健這時候顯然對廚房沒什麽興趣,此時又走向樓梯,想查看樓上有什麽線索。但就在他上樓的時候我忽然想到,如果樓梯窄小,那小孩子上樓的時候會不會留下完整腳印?樓上並沒有床鋪,小女孩為什麽要上樓,而且是在淩晨的時候?

我隨即將屋外的隊員叫進來,讓他們看看樓梯上是否保留了下孩子的腳印,如果沒有,那就說明小女孩是被人臨時抱上去的,而那時候能完成上樓動作的,隻有劉喜或者凶手本人。

但凶手完全沒必要將小孩子抱到閣樓上去殺害,唯一能解釋的就是,凶手在殺害張三麅的時候,劉喜將孩子抱去樓上,這也說明,劉喜知道來者不善,那麽仇殺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等隊員忙完,結果卻與我所想背道而馳,樓梯上有孩子的腳印,而且還有很小的巴掌印,說明小女孩上樓的時候十分慌張,這個時候應該是劉喜與凶手搏鬥是時間。那麽小女孩的死可能是由於看見了凶手的樣子,這時惱羞成怒的凶手才殘忍地將鉛筆插到小女孩的眼睛。

但這也都隻是初步猜想,畢竟每多一個猜想就多一種正確可能,我們最終要做的就是一個個否定錯誤的可能性。初步現場勘察主要是取證,這用肉眼很難看出什麽端倪,最重要的還是對犯罪痕跡和犯罪遺留物進行提取,至於案情分析,這種時候並不是第一要務。

這種人煙稀少且沒有任何監控的地方,現場勘察取證顯得極其重要,但當我們完成最後的取證工作時,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信息出現了。

提取指紋的隊員在隨身電腦上比對了刀柄上的指紋,發現上麵隻有劉喜的指紋,也就是說凶手並未攜帶凶器,這把水果刀是劉喜家中的物品,難道並不是蓄意殺人?僅僅臨時起意就將全家滅門?

但刀柄上沒有凶手的指紋,排出極端情況之外,這卻又說明凶手帶著手套之類的工具來掩飾痕跡,如此一來,顯然不符合臨時起意殺人的心理特征。

看著屋子裏雜亂的陳設,我的思緒也隨之繁亂起來,如此淩亂的現場本就讓人摸不著頭腦,況且初步勘察之後居然沒有任何有力的結論,目前看來還是先將提取手上的線索整理匯總,到了案情分析會上配合法醫的查驗結果再說,那時候應該能做出幾個像樣的模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