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肉”

“是!我請求參加保護行動。”楊晨並不是真的擔心阿華的安全,向南華這類“貨色”本身就是個危險分子,不是一般人能搞定的。隻是他對阿華上午的經曆很是好奇,很想見見老排長,聽他當麵再說一遍。

晚上再開會的時候,線索有了一些進展,雷鳴的底氣足了一些。

“切割工具是造船廠專用的高密度金屬切割砂輪,J國造,因為非常貴,所以造船廠管理很嚴,沒有發生砂輪片遺失的情況。炸藥和預先估計的一樣,已經化驗確認為C4軍用炸藥,這種炸藥民用市場沒有,軍方的配備也很少,沒有發生丟失的報案,估計和砂輪一樣,是直接帶進來的。”雷鳴有板有眼地說道,“現場彈殼我們聯係了北方集團輕武器研究所,從他們的信息庫中查詢了彈殼編號,隻能確認這批子彈生產於1990年,他們查不到銷售的目的地。另外,通過彈頭,確認了現場一共有4支槍進行過射擊。

“車輛方麵,我們查了全市6家二手車交易市場,類似這樣付款、提車但未辦理手續的,從上周起,全市還有12輛,其中8輛有購買人信息,人和車都找到了,初步看沒有問題;另外四輛和作案車輛情況相同,沒有登記購買人信息,兩輛轎車,一輛舊212吉普,一輛海獅麵包車,車號已經下發交警隊幫助協查,目前還沒有發現蹤跡。

“分析交通錄像的人員已經增加到80人,但目前為止還沒有新的發現,錄像帶總計4000小時,工作量太大,需要一點時間。

“全市所有涉外酒店已經清查了一遍,外籍人員一共有2332名,截至21:00,我們查了能找到的800多人,都有入境記錄,也沒有發現特征相吻合的人員,剩下的人隻要回到酒店,就可以甄別,時間不會太長。

“現場的詭雷確認為A製攻型手雷MK3A2,這種手雷主要以衝擊波殺傷,軍方從未報告過失竊,估計也是帶進來的。北方公司說BY國家聯盟裝備這種手雷很普遍,殘片齊全的話也隻能檢索製造時間,去問他們也無能為力。另外,據我們的技術部門檢驗,引爆的手雷可能是‘減藥裝’,降低了殺傷力,具體減了多少,需要實驗,但我們沒有同型號的手雷,所以……”說到這裏,雷鳴忍不住用眼神瞟了一下海軍的兩位首長,突然又想起保密的問題,就趕緊收回目光,接著往下說,“我和戚局長下午去拜訪了一下那位Peter徐。他已經向南洋方麵匯報了情況,並且表示陳老先生已經同意他留下來協助調查。這個Peter進入陳家差不多10年了,深得信任,但我們對他的嫌疑仍沒有排除。

“Peter說玉佛在南洋是放在花旗銀行保險庫內的,他一共隻見過三次,其中兩次是陳家和什麽人開會的時候見過,他那時隻負責外圍保安,會議內容以及參會的是什麽人他都不清楚,隻記得人數很多,大概有100人,現場保安非常嚴格,除了搜身以外,最外圍警戒是由F國軍方承擔的。最後一次見玉佛就是這次展覽,出國的時候,陳家用高層關係找軍隊用A製M60坦克裝運,一個排的武裝士兵押運,回國入庫也是同樣的安排。玉佛入境和出境的運輸過程我們安排的是防彈車裝運,押運人數大概在20多人,保安力量不如國外,但從受傷者的中彈情況以及剛剛得出的手雷‘減藥’的情況分析,劫匪不想造成大麵積人員傷亡,尤其是死亡。案發時間可以說是綜合考量,幾個要素平衡點的最佳時間了。

“我們安排人與我市博物館的專家了解過情況,玉佛是先朝幫派頭領進貢皇帝的貢品,後隨戰亂流出宮廷,下落不明。幫派後裔有一個分支派係一直在尋找玉佛。抗戰期間,玉佛被老上海金店獲得,陳家付了2000塊大洋買下,但一直沒有提貨。玉佛跟隨金店遷移至重慶保存至抗戰勝利,陳家舉家到南洋定居。期間那個幫派分支也想出更高的價格購買玉佛,被拒絕。

1948年陳家回國提貨,老上海金店沒有多收一分錢就交貨了,為此,陳家非常感激。這次展覽,實際上是陳家還了金店一個人情,也沒有收任何費用。”雷鳴自己也不知道,這樣的背景調查會不會讓在座的大人物滿意,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據專家估計,這個玉佛的文物價值是無價之寶,如果在歐美拍賣,大概在2500~5000萬美金之間。”

會場陷入了一個短暫的停頓之中。

“我補充一個情況。”唐宗漢趁著空,開了口。

“我一個特警隊員下午報告,他的一個戰友在案發現場外圍發現了一個觀察哨,歐美人,有化妝,有一枚同樣的MK3A2手雷。因為怕傷及群眾,目擊者沒有繼續追蹤。觀察哨還自報了一個名字‘Top Gun’,應該是個代號。”

聽到這個代號,在場的“核心人員”都為之一振。錢處向陳偉奇交換了一下眼神,然後用盡量平靜的聲音問了一句:“這個人有什麽特征嗎?”錢處現在的身份是軍方代表,武裝警察從軍方邀請來協助工作的,另外兩位安全局的特派員現在是公安部特派員。李廳長沒有介紹陳偉奇中將,看作派,誰都知道他是個大人物,在場的其他人也沒有問。

“目擊證人除了臉部以外,描述得很詳細……”唐宗漢一字不差地複述了一遍阿華提供給楊晨的特征描寫。

介紹完畢,幾位“核心成員”很隱蔽地交換了一下眼神——有關“Gun”的行蹤問題現在明朗了。

戚局長想了想,突然問道:“目擊證人是什麽人,描述很專業啊,另外,他能確認手雷的型號嗎?”

“是我手下楊晨的戰友,排長複員,楊晨我帶來了,您如果有問題,可以直接問他。”

“叫他進來。”

楊晨進來後先向大家敬了一個標準的軍禮。李廳長幾位對這個小夥子很是滿意,而楊晨的目光則在陳偉奇和錢處以及武裝警察兩位首長的身上多停了一會兒。

“你是狙擊手?”李廳長趁楊晨進來的工夫已經問了幾個有關楊晨的問題。

“報告,是。”楊晨的回答幹淨利落。

“哪個部隊退役的?在部隊就是狙擊手嗎?”

“C國陸軍181師邊防303團特務連。我在部隊是觀察手。”楊晨在部隊隻是在必要的情況下擔任副射手,第一專長是爆破。說是副射手,但像他們連隊,400米距離自動步槍、機械瞄準具命中人型靶頭部;狙擊槍、光學瞄準具命中雞蛋是必須的,包括炊事班也不例外。而真正的狙擊手訓練距離都在1000米以上。楊晨的水平對一個公安狙擊手來說,足夠了。爆破太危險,退伍後家裏堅決反對他繼續幹本行,所以,他報考公安的時候並沒有透露自己的第一專長,否則去排爆組的可能性更大。反正他的專長也屬於保密範疇,不透露也是執行部隊紀律——楊晨一直這麽安慰著自己。

“你們連的具體任務是什麽?你戰友叫什麽?他能確定武器型號嗎?”

錢處這次搶先發問。

“向南華,在部隊是我的排長,2006年複員,他完全可以確定手雷的型號。”楊晨刻意回避了“具體任務”這個問題。

在場軍方的人從楊晨和阿華對於外軍武器識別能力的這一點上,都感覺到這個楊晨以及他那個戰友所在部隊的經曆不簡單。錢處和武裝警察曹參謀長都已經想好了,回去一定要從軍內的係統查一下這兩個人。

“你們部隊的具體任務是什麽?我們能見一下這個人嗎?”見沒有人再發問,刑警隊的雷鳴忍不住追問了一句。

“警衛和偵察。我可以約向南華到局裏來做筆錄。還有,據向南華反映,對方拍了他的照片。”

“你確定?”雷鳴顯然對這個目擊證人非常關心。

“他電話裏是這麽說的。”

“立刻派人接他到局裏來,先做筆錄,然後保護起來,必要的話,實行保護性滯留。”戚局長立刻說道。

“是!我請求參加保護行動。”楊晨並不是真的擔心阿華的安全,向南華這類“貨色”本身就是個危險分子,不是一般人能搞定的。隻是他對阿華上午的經曆很是好奇,很想見見老排長,聽他當麵再說一遍。

“馬上去。”

“是!”楊晨敬禮、轉身、出門。

楊晨出門後,錢處誰也沒驚動,獨自離開會場,進了隔壁的小會議室。

楊晨出了會議室的門就開始打阿華的電話,一直占線。車開出了市局才接通,問明了阿華已經到家了,車才算明確了方向,開足馬力奔了過去。在電話裏,楊晨感覺阿華語氣有點怪,想想,又追了一個電話過去。

“你爸的高血壓還好嗎?”

“沒問題,你快來吧,我這裏有點新情況,快過來。”

楊晨問的是他們約好的暗語,一般以對方長輩的病情來發問,如果對方順著回答,就表示有問題了,而且,病情越重,表示對方麵臨的處境越嚴重。

四小時前。

下午,阿華也沒什麽心思做事情,找了個業務借口很早就回到了家裏,心裏一直盤算著兩件事情:上午的事情和晚上的事情——晚上找誰來泄火。

但今天運氣好像一直就不好,直到快吃晚飯了,自己的6個“情況”,一個也沒約到。

獨自在樓下吃麵條的時候,下午電話聯係的一個“情況”突然又打來了電話,阿華開始還挺高興。

“華,你被‘人肉’啦!”對方開口就這麽一句。

“什麽啊?”

“有人在網上找你,W海市,你自己看看吧,有人要以身相許哦。”

“不會吧,暈死。”阿華真的有點暈。趕緊吃完上樓。

5分鍾以後,阿華的電話就開始忙碌起來,同事、朋友、“情況”的電話接踵而至,有的問阿華當兵的經曆,有的說阿華真是活雷鋒,有的問英雄救美是怎麽回事,還有的恭喜阿華豔福不淺……搞得他一頭霧水。

奔到電腦前,阿華按朋友發的網址打開了網頁,頓時,一口沒來得及咽下去的口水差點嗆著自己。

在W海市首頁,最大的新聞是案發現場的照片,標題為《W海市今早發生警匪槍戰……》下麵的鏈接有一個標題《案發現場巧遇救命恩人,身殘小女子跪求恩人下落,以身相許(配圖)》。

“靠,太陰了吧!”阿華已經大概明白了一點,打開鏈接,看看具體內容。

“我來自中部,地震中被壓在瓦礫堆下四天。是照片中的士兵發現了我。我當時已經昏迷,嚴重脫水,是士兵哥哥一直陪著我,給我輸液。兩天的時間,即使在餘震最危險的時候,照片中的大哥哥都一步也沒有離開我,整整陪了我兩天。我因為腿被壓著,很疼,不想吃東西,大哥哥說我不吃他也不吃,硬是陪我餓了一天半。當我第四天被挖出來的時候,大哥哥當場也暈了過去。後來,我就再也沒有見過我的救命恩人。在被埋的時候我就想,如果我能活著出去,一定要嫁給我的恩人。後來,我被鋸掉了左腿,但我從未放棄過尋找他,我托著殘疾的身體,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打工,就是想找到我的恩人,我要當麵說一句謝謝,為我,也為我在地震中失去生命的全家五口人。如果他願意,我願意以身相許,報答他的大恩大德,哪怕隻有一次,我也心甘情願。今天上午,我終於在上海路看見了他,可他沒有認出我,轉身離去,我隻有一條腿,追不上他。我用手機拍下了他唯一的照片。跪求大家幫助我尋找這位崇高的士兵、我的救命恩人,我願意用我全部的8000元積蓄感謝幫助我提供他線索的人——你也是我的恩人。”

正文下麵有三張照片,第一張是災區的一個救災現場,幾名戰士圍在一堆廢墟前費力地搶救著下麵的人,讓人動容,但士兵大多數是背影,沒有特別清楚的臉;第二張,正是早上阿華被拍到的那張相片;第三張是一個小姑娘的側麵照片,村姑模樣,臉不是特別清楚,但看起來很是俊俏。

“靠,太絕了,竟然用人肉搜索來找我……”阿華下午曾經想過如果對方拍到了照片,會用什麽方式來找自己。

這不是拍電影,在800萬人口的城市中,憑一張照片找一個人,談何容易。

自己的代號警察局是查不到了,除非有名字;自己在警察局沒有數碼照片,不可能用照片進行麵部識別檢索;再說,警察局的網絡是封閉的,黑客進不去,除非有熟人——阿華曾經托人找過兩個女孩,但也是有名字或者有手機號碼才搞定的;部隊的檔案應該不用擔心,如果他們真的能進入軍方的檔案係統,那自己反正是躲不了了;自己現在租的房子除了房主知道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以外,應該沒有去警察局備案吧;自己的工作單位檔案上也沒有記錄,原來的單位早不在了……

下午,阿華就已經把所有的可能性過了一遍,並且排除了大部分可能。

換位思考,自己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找私家偵探在案發地長期蹲守,碰運氣了。但即便雇傭私家偵探,最少也要一段時間吧。他實在沒想到對方用了一個當今最簡單也可能是最有效的方式——“人肉搜索”來找自己。

楊晨敲門的時候,阿華正在看回帖。打開門,沒等楊晨問,阿華就說了一句:“我被人肉搜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