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的應用

博弈論在現實生活中具體化的應用主要是在企業經營和管理中的應用。

首先來看博弈論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是如何應用的。

波特五力分析模型是由哈佛商學院教授邁克爾·波特提出的一項用於分析市場競爭和態勢的模型。該模型中有一個特別有意思的概念,叫作“潛在進入者的危險”。我們知道市場類型主要有四大類:完全競爭市場、壟斷競爭市場、完全壟斷市場和寡頭壟斷市場。各大行業市場中多數是壟斷競爭市場。壟斷競爭市場遵循優勝劣汰原則,有新企業進入市場,也有舊企業退出。於是現有企業與新進入企業之間就產生了博弈,兩者的博弈取決於資源控製、企業市場優勢、規模經濟效益等因素。

如果你是現有市場中的行業壟斷者,為了防止潛在競爭者進入市場,你會采取怎樣的策略呢?

你可以用以下幾個博弈策略來保障自身利益。

策略一:擴大生產能力。

壟斷者對潛在進入者實行“威脅策略”,目的是為了防止他們進入市場。但要達到目的,這種“威脅”要具備可信度,而要使“威脅”具有可信度主要取決於壟斷者的承諾。對此,壟斷者要研究讓“威脅”變得可信的條件是什麽。一般來說,若壟斷者不實行這種“威脅”,他就會遭受更大的損失。實行“威脅策略”需要承諾行動,這就意味著要付出成本,而“空頭威脅”無任何成本,所以這種“威脅”無法有效阻止潛在競爭者進入市場。企業發一個聲明進行自我標榜或宣稱將要做什麽是非常容易的,但它們很難帶來實質性的效果。因此,對局者必須采取具有較高成本或要付出較高代價的行動,他的“威脅”才能變得可信。

策略二:保證最低價格。

“保證最低價格”就是要限製性定價。若潛在進入者的產品定價是A,那麽企業隻需要將產品定價低於A,就能防範其進入市場。如某家電商家以低價出售一批高端配置電腦,並承諾在未來一周內若其他商家以更低價格出售相同商品,就會退還全部差價並按照差價額的20%予以補償。例如,一個消費者在該商店用10000元購買了一款電腦,三天後,其他商店相同的電腦指定價5000元,那麽這個消費者就能向原商家申請補差價和賠償。它不僅能獲得5000元的退款,還能獲得1000元的補償。

假設一個企業麵臨一個存在兩期的市場,會做出以下選擇:

第一期定價100元,並以壟斷高價獲利20000元。潛在企業見到該行業有利可圖就會選擇在第二期進入市場。當兩大企業都售賣相同商品時,其價格會降為50元,利潤變為10000元。於是,該企業兩期市場總共獲利:20000+10000=30000元。

為了防止潛在企業進入市場,該企業在第一期製定低價60元,獲利15000元,潛在企業進入市場後,價格降為30元,兩個企業的利潤都為0。

潛在企業不會在該企業製定低價後進入市場,因為它明白即使進入第二期市場,其利潤也是0。這樣該企業就能確保在第二期製定一個壟斷高價100元,因此其兩期總利潤為15000+20000=35000元。

企業的最低價條款可以使消費者在未來一周內不因商品降價而後悔購買商品,這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承諾,也是對競爭者的一種警告。在法律限製下,商家向消費者的承諾一旦公布便不得不實行,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製裁,這就保證了該承諾具備了絕對可信度。同時,商家對其他商家發出的不要降價競爭的“威脅”也會達到其預期效果。

策略三:掠奪性定價。

企業把產品價格製定為成本價以下,讓潛在競爭者認為無利可圖,從而打消其進入市場的可能。這樣一來,就能達到驅逐其他企業的目的。而當競爭對手被驅逐到市場外後,企業就能利用自身在市場內的壟斷地位回調價格,並以壟斷高價彌補前期的損失。掠奪性定價也可稱為價格報複策略。限製定價針對的是還未進入商場的潛在競爭對手,其目的是以一段時間內維持低價來打消潛在對手進入市場,而掠奪性定價針對的是即將或已經踏入行業市場的新企業,例如你在新企業進入時擴張產能,使行業的產能過剩,並以超低價競爭,往往就能防止新企業進入。

策略四:廣告戰博弈。

在商業圈內,優秀的商品不計其數,有些商品看起來其貌不揚,隻有真正使用過後,人們才知道它的價值如何、質量如何。企業家們形象地將這類商品稱為經驗品。一個企業的產品質量堪憂,那麽它一般不會去做巨額廣告,因為低質量經驗品很少能吸引回頭客,它明白自己沒有強硬的籌碼去博弈。而那些能生產出高質量經驗品的企業才是巨額廣告的金主,這些企業的底氣在於高質量經驗品往往能吸引大量的回頭客。

古諾模型和伯川德模型是用來描述企業之間產量競爭博弈、價格競爭博弈的有效模型。無論從宏觀層麵還是從微觀層麵,博弈論對企業製定競爭策略都有指導意義。在當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利用博弈論思想來經營和管理企業越來越受到企業家們的青睞,商業博弈的藝術不僅能帶來名譽,還能帶來切實的利益。

其次,我們再來看一看博弈論在企業管理中是如何應用的。

市場經濟的發展促使商業競爭日益加劇,而在現代企業的經驗決策中,博弈論的地位日益增高。行業內,大大小小的企業之間都存在競爭,但主要表現在為首的幾大企業或集團之間的對抗。這些競爭都能歸結為博弈問題,若企業能運用博弈論模型進行決策,將會使決策變得更加合理。各種社會競爭的加劇,讓人們開始追求效率、執行力和理性決策,這些方麵都充滿了博弈思想。

為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業要根據市場情形做出最優決策。很多企業會在做出決策行為之前熱衷於進行市場調研,主要是因為不同的市場情形對決策的影響是不同的。例如,企業在完全競爭市場和寡頭市場中所做的決策往往是不一樣的。在完全競爭市場中,若一種商品的市場價格是給定的,企業就會根據該價格進行博弈模型的計算,從而決定生產多少產品和向市場供應多少產品。但在寡頭市場中所遇到的情況就會複雜很多,企業所要麵對的市場信息是不完全的,麵對各種強大的競爭對手,企業的決策能力有限,但是市場時效性又會逼著企業做出決策。不過,企業可以在這種情況下做出三個合理假設:

第一是使自身成為理性的經濟人,一切行動都要以利潤最大化為出發點。

第二是要以他人的生存為自己的決策前提,不能盲目做出決策。與他人建立相互依賴關係或合作關係,使決策能對其他主體產生影響,同時其他主體的決策也能影響自身的決策。

第三是建立寡頭市場情形。若行業內隻有少數幾家企業,則每個企業的市場份額就會變大,在競爭對手較少的情形中,每個企業的行為都會產生較大的相互影響,其中的決策就會充滿博弈色彩。

企業在決策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均衡問題。在企業博弈中,每一個理性決策者都要在其他參與者反應的基礎上來確定自己的理想行動方案。若每一個參與者共同產生的結果是均衡的,那就說明局中人的策略組合是最優的。這個均衡的結果既不意味著每個局中人能獲得最大化利益,也不意味著整體能獲得最大化利益,它隻是一種給定條件下的必然結果。若這個均衡被一方打破,它就可能獲得一個更差的結果。近年來,博弈論越來越受到商業界人士的重視,通過調整決策達到合作共贏逐漸成為市場的主流。

如果沒有博弈論的研究成功,人們對現代社會競爭和衝突這些現象的理解將處於一個非常淺薄的階段。正是有了博弈論的研究結果,我們才能受到啟發,在現實生活中努力尋求合作共贏。

企業是社會的重要組成單元,要想構建和諧社會,企業需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企業要想實現和諧的目標,就需要以服務社會為宗旨,以公平誠信為原則,以安全環保為基礎,以協調有序為保障,以依法治企為根本,以科學發展為目標。這就要求企業建立一個長期有效的協調機製,實現內外環境的和諧,將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從而使企業獲得可持續發展。

市場經濟中的每一方都在為自身利益而奮鬥,不管個人還是企業都會在各自所在的環境中進行大大小小的博弈,而在博弈當中,衝突和矛盾是難以避免的。

隨著社會企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企業分工、員工收入、社會保障等諸多領域的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忽視差距和矛盾,否認博弈的現實隻能讓問題變得尖銳化,所以無論企業還是個人都應該客觀看待差別,正視現有的矛盾,用博弈的思路和合作的方式來麵對未來。

那麽,在博弈中,什麽是各方達成協議的基礎呢?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情況下都有規則的約束。所以達成協議的首要基礎是規則的透明,它也是人們互相信任的首要條件。除了規則透明外,誠實守信也是合作的基礎。對政府管理者來說,保證公開、公正執法是取得人民信任的前提;對企業管理者來說,取得員工的擁護和信任是實行企業決策的前提;對競爭企業來說,講求誠信、公平、公正,才能在行業內立得住、站得穩。若規則不透明,就會產生信任危機,管理者就不能與群眾或員工達成共識,社會或企業就不可能向著和諧、穩定邁進。

企業之間的和諧要建立在合作共贏上。作為博弈的參與者,各企業要達成協議,需要各方麵都能接受,而不一定要求各方利益均等。在實現和諧的道路上,企業要製定合理的製度用以解決問題,而製度的建立需要利用科學的手段才能實現。企業之間一旦達成合作,就要約束好自身行為,不能想怎麽樣就怎麽樣,共贏是雙方共同的目標,也是合作的最終目的,它能引導和督促雙方向著共同的利益邁進。如果不能保障各方共贏,合作就會產生裂縫,背叛的一方就得不到各方的支持,企業也就無法達到和諧、穩定的狀態,甚至還可能導致嚴重的問題。

在博弈中,經濟利益隻是構建和諧的部分因素,卻不是全部因素。人文因素也是構建社會和諧的基石。企業管理者要多與員工溝通,多了解他們的非經濟需求,做到人文關懷,這對促進社會和諧同樣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