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寡婦

蜜莉扣動了扳機,“砰”的一聲,西蒙連吭都沒吭一聲就一頭栽倒在地上,斷了氣。

“見鬼!”蜜莉咕噥了一聲。上帝對蜜莉實在太不公平了,她又失去了丈夫。

其實從一開始,蜜莉就不想要那支惹禍的槍,可丈夫堅持把槍給她,這可倒好,丈夫自己倒命喪於槍口之下了。

西蒙是蜜莉的這一任丈夫,同時也是蜜莉這些丈夫中最固執、最喜歡發號施令的一個。他喜歡別人叫他“西”。

由於工作的原因,西蒙常常要去外地出差,一去就是好幾個月,所以他認為妻子獨自一人待在家裏不安全。西蒙堅持認為,蜜莉必須學會使用槍,以便今後能保護自己。

可蜜莉對槍支一點好感都沒有,她甚至對槍心懷恐懼。蜜莉寧可跟隨丈夫到處出差,也不願意與一支槍待在家裏,所以,她就懇求丈夫出差時帶著她,這樣就可以隨時待在丈夫身邊了。可西蒙卻不願意這麽做,他不希望妻子跟隨自己辛苦地四處奔波,於是不顧蜜莉的極力反對,還是買回了一支槍,並開始教她如何使用這個能致人死命的小玩意兒。

“親愛的,你看,”西蒙說,“你先拉開槍栓,像我這樣。”說著,西蒙動作優雅地做了一個示範。然後,他把槍遞給蜜莉,讓她試著做一下。可蜜莉剛一接過槍,不知怎的,那槍就走火了,於是便發生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與西蒙同樣倒黴的還有阿奇博德,他喜歡人們叫他阿克。阿克死得也非常蹊蹺。據他叔叔說,阿克從小就喜歡玩水,天生會遊泳,還曾認為自己的前世是一條魚。總之,阿克從小到大,對水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而蜜莉則恰恰相反,她非常怕水。

其實,蜜莉並不能算是個膽小的女人,自然界中很多可怕的東西她都不懼怕——她不怕閃電,不怕老鼠,甚至不害怕蛇,但她一見到大片的水域,就會害怕得頭暈目眩。若是讓蜜莉在小小的遊泳池裏遊泳倒還好,但如果讓她坐著小船航行在水中央,她會被嚇得魂飛魄散。所以,如果蜜莉生活在沒有飛機的年代,她絕不肯去美國之外的地方。

阿克喜歡水,蜜莉非常愛他的丈夫,所以她也經常陪著阿克去水邊遊玩。不過,蜜莉從來不到船上去,她隻肯站在岸邊,微笑著看阿克劃船。但阿克堅持認為:夫妻一定要有相同的愛好,這樣才有共同語言。於是,他堅持叫蜜莉上船:“親愛的蜜莉,上來吧,我會好好保護你的,請相信我!”

“阿克,我相信,可是我真的不行……”

阿克對蜜莉說:“如果你不上船,就意味著不夠愛我!”

阿克都已經說這樣的話了,蜜莉還能怎麽辦呢?於是,在阿克的幫助下,她戰戰兢兢地上了船。小船漸漸地離開碼頭,蜜莉坐在船上心驚膽戰,她不住地懇求阿克把船劃回去。可是阿克對此置之不理,他覺得要想治好蜜莉的恐水症,就得讓她完全克服對水的恐懼。當小船劃到湖心時,巨大的恐懼讓蜜莉“騰”的一下站了起來,阿克怕她有閃失,急忙站起來想扶她一把,可蜜莉下意識地雙手向外一推,頓時,阿克失去了平衡,落入水中。蜜莉又驚又怕,放聲尖叫起來。其他遊船上的人們聽見了呼救聲,紛紛趕來救人,可直到四個小時之後,阿克才被人們找到,可憐的他已經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

阿克死後,蜜莉又嫁給了喬納森,他喜歡別人叫他喬。喬納森對蜜莉的母親有點兒不滿,因為蜜莉的母親總是把他叫錯成“約翰”。他不止一次地對蜜莉抱怨說:“你母親是一個不錯的嶽母,但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的名字叫錯!”可憐的喬並不知道,用不了多久,蜜莉的母親就不會再叫錯他的名字了。

喬是個熱愛大自然的人,非常喜歡野餐,他經常帶著蜜莉到野外去。在那裏,兩個人擺下一張折疊桌,插上一頂遮陽傘,然後在傘下品嚐著美味的雞胸肉、火腿,痛飲冰鎮香檳,那是一種多麽美妙的享受啊!但是,喬的野餐卻並非僅僅如此,他太崇尚自然了,以至於他堅持要從自然中獲取食物來源,他經常說:“所謂野餐,必須從野外獲取食物!”

他們最後一次野餐的那天,陽光明媚,萬裏無雲。喬去河邊釣魚,他安排蜜莉去樹林裏采蘑菇和野草莓。蜜莉對蘑菇一竅不通,喬就教他如何辨認蘑菇——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味道鮮美,哪些難吃……蜜莉就盡力按照喬所說的去做。不巧的是,蜜莉那天沒戴眼鏡——因為喬總是說她戴眼鏡的樣子難看。所以,蜜莉就在看東西模模糊糊的情況下,采摘了一大籃蘑菇和野草莓。

兩個小時後,他們在露營地會合了。喬拎著一串釣到的魚,向蜜莉炫耀著,而蜜莉也高興地展示著那滿滿一籃的蘑菇和野草莓。他們坐在太陽傘下,暢飲波旁威士忌。過了一會兒,他們覺得非常饑餓,就收集樹枝生著火,然後把魚埋在灰堆裏烤,並用樹枝串起一串蘑菇,放在火上烤。烤熟之後,喬狼吞虎咽地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太喜歡吃蘑菇,所以就吃了點兒野草莓。最後,他們又一起把烤魚吃了個精光。

不一會兒,喬忽然嚷嚷著肚子疼,最後疼得在地上直打滾兒,蜜莉急忙過去扶住他,隻見大顆大顆的汗珠從喬那蒼白的臉上滾落下來。原來,蜜莉分辨蘑菇的功夫還沒學到家,在喬剛才吃的那些蘑菇裏,混著幾個毒蘑菇,就這樣,喬在痛苦的掙紮中送了命。

蜜莉的下一個丈夫是潘,他的全名叫潘勒頓。到現在蜜莉都不忍回想他出的事,要是潘當時稍微往旁邊一點,無論是向左還是向右,那個半身像就不會要了他的命。

潘年輕時代的夢想是做一個室內設計師,但遭到他父親的阻撓,最後潘隻好進入一家銀行,成為一名銀行職員。和蜜莉結婚後,潘在室內設計方麵的天賦得到了充分的發揮,他把結婚的新房變成了藝術設計的試驗場。潘先是按攝政時期的風格裝修了房子,隨後又覺得不理想,想把它改為維多利亞或現代風格。最後,他決定還是按照古典風格來裝修,在樓下放置六個古羅馬將軍的半身像,為了遙相呼應,在樓上也放置了六個半身像。在蜜莉看來,這太莊嚴肅穆了,冷冰冰的,根本不像客廳,倒更像是博物館。可潘堅持己見,蜜莉也就沒有反對。潘連續熬了幾個通宵,終於完成了設計草圖。隨後,他就指揮搬運工把十二尊沉重的石像扛到家裏來了。

新房裝修好不久,有一天晚上,蜜莉正要上樓換衣服,潘站在樓下叫住她,說:“希望你換上那件藍色的睡袍,那會讓你顯得更加性感。”蜜莉滿心歡喜地俯身給了潘一個飛吻,也正是這個動作不小心將身旁的尤利烏斯·愷撒半身像碰翻,從天而降的石像當時就奪走了潘的性命。

當蜜莉將這一悲劇向父母訴說時,父母在悉心安慰女兒的同時,也委婉地提出:“親愛的,你知道,我們家的墓地裏已經沒有潘的位置了。你瞧,你叔叔亞當和嬸子貝斯、你爺爺、你父親和我——當然還有你,都要葬在那裏,所以……雖然我們非常歡迎把潘葬在那裏,可事實上,已經沒有容納他的地方了。”

最後,蜜莉不得不在河對岸很遠的地方替潘選了一塊墓地,把他埋葬在了那裏。葬禮結束後,蜜莉很為潘感到悲哀,也因為自己迫不得已,將潘孤零零地留在那麽遠的地方而遺憾不已。不過沒過多久,艾爾就去陪伴潘了。

艾爾,他的全名是艾羅西斯。他愛好體育,對體育的癡迷程度幾乎不亞於阿克對水的迷戀,但同時他也是個固執的男人,就像喬堅持在野餐時一定要從野外采集食物一樣。

艾爾堅持要教蜜莉學習打壘球。

蜜莉擔心自己細膩的皮膚會被磨出趼子,還怕運動會導致小腿抽筋,所以她從不參加體育運動。但艾爾卻不管這些,他沒征求蜜莉的同意,便為她在壘球俱樂部裏報了名,艾爾希望和妻子一起站在運動場上,參加夫妻壘球比賽。

當蜜莉舉著球棒站在運動場上時,感到渾身不自在,她多麽希望艾爾能夠理解她,說一聲:“親愛的,實在不行就下去吧,我不勉強你。”

可艾爾說的卻是:“擊球,親愛的,我知道你行!狠狠地來一下,打啊!”

於是,蜜莉鉚足了力氣猛揮球棒,結果球棒不偏不倚,正好擊中了艾爾的太陽穴,他當場倒地死去了。事後,雖然蜜莉非常痛苦,但也感到一絲慶幸——畢竟她打死的是艾爾,而不是穆爾。因為,在比賽開始前,是穆爾站在蜜莉身邊的,可蜜莉就要擊球時,艾爾非要和穆爾調換位置,為的是親自指導蜜莉,結果反倒被打死。如果蜜莉打死的是穆爾,那麽他的妻子瑪麗·穆爾是絕不會放過她的。

艾爾死後,蜜莉不止一次地聽爺爺說:“蜜莉是一個迷人的女孩子,男人們圍著蜜莉轉都是因為她的美貌和金錢。”

但蜜莉覺得,爺爺隻說對了一半兒。男人們被自己的美貌所吸引,這不假,可他們並不是為了錢才和自己結婚的。自己的前幾任丈夫都有體麵的工作,並且每一任丈夫都在結婚前買了一份人身保險,其受益人正是自己,而且,根據保險規定,凡是意外死亡,就會得到雙倍賠償,又不用交遺產稅。可見,並非丈夫們貪圖自己的錢,正相反,他們的死反倒給自己留下了許多錢。

不久,蜜莉又與博瑞嘉結了婚。嘉是蜜莉這麽多丈夫中最溫和的一位。

嘉的眼睛裏總是充滿神采,尤其是當他凝視蜜莉時,更是充滿了深情。可是他們的婚姻注定短暫,隻持續了不到一年的時間。

嘉是一個喜歡喝酒的人,他喝蘇格蘭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時,都能保持頭腦的清醒,可奇怪的是,他對杜鬆子酒卻非常敏感,隻要喝上一點點,就會變得情緒失控。蜜莉知道他有這個毛病,所以從來不敢在家裏存放杜鬆子酒。然而,最後還是由杜鬆子酒引起了悲劇。

有一天,亞當叔叔來看望他們時,帶來了杜鬆子酒。嘉一看到杜鬆子酒,就不顧蜜莉的勸阻,急不可耐地打開喝了一小杯。亞當叔叔在蜜莉家吃過午餐,便告辭準備回去,蜜莉急忙起身送叔叔出門,到馬路邊的公共汽車站去,也就是十幾分鍾的時間。當蜜莉回到家時,驚訝地發現嘉正在一杯接一杯地痛飲著杜鬆子酒,她知道現在已經無法阻止丈夫了,就跑到廚房切了一盤牛肉,希望食物或許能轉移嘉的注意力。但是她錯了,嘉正好拿牛肉當下酒菜,很快,一瓶杜鬆子酒就要見底了。

這時,嘉已經無法控製自己了。他的情緒非常高漲,對著蜜莉喋喋不休,然後又拎著酒瓶跑到樓上的陽台,嚷嚷著要去賞月。蜜莉擔心他有閃失,不放心地跟著他上了陽台。嘉站在陽台上,興奮地對著天上的明月比比畫畫,等比畫夠了,他又一仰脖把瓶子裏的酒喝光,隨著一聲興奮的大叫,他把空瓶子從陽台上扔了下去。蜜莉心想,如果瓶子掉在石頭路麵上,一定會摔個粉碎!但卻隻發出了“砰”的一聲,原來樓下的灌木叢和馬鞭草接住了那個瓶子。

嘉喝完了酒,賞完了月,忽然想起了蜜莉,他回頭叫道:“我的姑娘在哪兒?我親愛的姑娘在哪兒?”

蜜莉咯咯地笑著,說道:“我在這兒,你來抓我啊?”

嘉搖搖晃晃地過來,想抓住蜜莉,可蜜莉靈巧地一閃,從嘉的腋窩下鑽了過去。兩個人就在陽台上玩起了“老鷹捉小雞”的遊戲。嘉轉過身來,看準了蜜莉的位置,猛地撲了過去,誰知他用力過猛,竟然撞斷了陽台上的鐵欄杆,頭衝下栽向地麵,這下灌木叢或馬鞭草沒像接住酒瓶那樣接住他,他的脖子當場就折斷了,人也死掉了。

嘉死後幾個月,阿德博特走進了蜜莉的生活。阿德博特喜歡別人叫他博特,他與蜜莉的婚姻持續得比較長——整整兩年。如果不是博特也意外死掉的話,他們的婚姻或許會持續更長時間。

蜜莉非常愛博特,就像討好丈夫的所有太太一樣,盡力來討好博特,盡管她非常不能理解為什麽博特不讓她戴眼鏡。她知道,報紙上說過,美國有一半的人都在戴眼鏡。不過博特也有自己的理由,他說蜜莉是完美的,不許她用眼鏡來醜化自己可愛的臉,所以照這麽說,博特之死也是他自找的。

原來,博特在與蜜莉結婚兩年之後,犯了一次嚴重的心髒病,至於他怎麽得的心髒病,就沒人知道了,恐怕連博特的母親也說不清楚,總之,他被送進了醫院。

在博特住院期間,蜜莉一直細心地照顧著他,出院後,蜜莉更是對博特的飲食起居照料得無微不至。而博特卻表現得像個被寵壞了的孩子,他要蜜莉一天二十四小時守在他身邊,一刻也不能離開。

那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蜜莉疲憊地趴在床邊,迷迷糊糊地睡著了。就在她睡得正香時,博特把她搖醒,原來,到了博特該吃藥的時間了。她沒戴眼鏡,就摸摸索索地在抽屜裏尋找,她覺得最外麵的藥盒應該是,就從裏麵取出藥來,倒了杯水幫博特服下。可沒想到,蜜莉拿錯了藥,結果藥物再次誘發了博特的心髒病,他再也沒醒過來。

博特去世之後,蜜莉有好長一段時間沒有再談戀愛,她隻是想靜下心來,好好回顧和思考一下,為什麽這些事情接二連三地在她和她的丈夫們身上發生。

蜜莉不得不承認,由於丈夫太多,她把他們都搞混了。她記得她以嘉的名義捐了一大筆錢給麻省理工學院,可過了好長時間,她才回想起來,博特才是麻省理工學院的畢業生;她向動物保護協會捐了一筆錢來紀念喬的生日,可後來她才想起,喬其實並不喜歡動物,而喜歡動物的是阿克,再說,那天也並不是喬的生日,而是阿克的;有時候,她會默默地懷念和西蒙**的美妙滋味,可後來仔細一想,其實不是和西蒙,而是和潘;有時候,她會回憶和嘉去巴黎旅遊的美好日子,而事實上,她隻和阿克一起去過巴黎;有時候,她還會想起和喬去威尼斯度過的悠閑假期,其實和她在聖馬可廣場喂鴿子是阿克,並不是喬。

雖然蜜莉總是把丈夫們搞混,但這沒關係,關鍵是蜜莉尊重他們每一個人,懷念他們每一個人。當蜜莉還是個小女孩,剛開始對愛情有所憧憬的時候,她就夢想著能和她的真命天子白頭偕老,隻可惜造化弄人。

再過幾年蜜莉就到三十歲了,而她已經有……呃,得想想看,到底有幾個丈夫。

蜜莉掰著手指頭數著自己的曆任丈夫——博特、喬、阿克、嘉、西蒙、潘,一共六個丈夫。咦,奇怪,怎麽少了一個?噢,對了,還有艾爾,怎麽把艾爾忘記了?他可是蜜莉最喜歡的丈夫之一。算上艾爾,一共是七個丈夫。蜜莉曾經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曾先後得到了七份完美的愛情;但同時她也是最不幸的,到頭來她仍是孤身一人。

現在,蜜莉對愛情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她覺得,不會有男人再敢懷著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因為她的婚姻史本身就是一部充滿悲劇的曆史,任何想追求她的男人在知道這段曆史之後,都會退避三舍的。

蜜莉的心情特別鬱悶,她非常希望能把自己的疑慮和苦惱向別人訴說,她常常想:“要是有人願意傾聽該有多好!”但她結婚的次數越多,死的丈夫越多,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發回避這個話題,他們似乎認為,與蜜莉探討這個話題是很不禮貌的行為,擔心會刺痛蜜莉的心靈。可是他們恰恰忽略了,其實蜜莉最迫切、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她急需和別人談談發生在她身上的悲劇。

這天,當蜜莉又在自悲自憐時,門口突然傳來了敲門聲,她打開門,隻見門口站著一個身材高大、英俊瀟灑的男人,看起來有四十出頭。

蜜莉心裏想:“以前的每個丈夫大多與我同齡,而眼前的這個男人比我大了至少十歲,看來他肯定不是想和我結婚的。”

“雷蒙德夫人!”

“很抱歉,你找錯地方了。”蜜莉說。

“難道你不是雷蒙德夫人嗎?”那個男人問了一遍,他以為蜜莉沒聽懂他的話。

見蜜莉沒反應,那個男人又說了第三次:“雷蒙德夫人!”

直到這時,蜜莉才猛然清醒過來:“天哪,連自己都差點兒忘了,有一任丈夫——博特,他全名就是‘雷蒙德·阿德博特’呀!”既然曾經有一位丈夫姓雷蒙德,那麽稱自己為“雷蒙德夫人”自然也沒錯了,想到這裏,蜜莉對那個男人點了點頭。

“我叫威廉姆斯,請問,我可以進來嗎?”那個男人自我介紹說。

蜜莉再次點了點頭,請他進屋。

其實,威廉姆斯是紐約女王區警察局重案組的一名警官,他對蜜莉隱瞞了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他這次來找蜜莉,是一次秘密行動,連警察局的上司和同事都不知道。

原來,由於蜜莉的丈夫連連死亡,威廉姆斯早就對蜜莉心生懷疑了。那還是在蜜莉的第三位丈夫意外死亡之後,威廉姆斯就去找過警察局長,希望能傳喚蜜莉進行調查,但局長一口拒絕了威廉姆斯的請求,因為局長和蜜莉的爺爺和父親有很深的交情,他堅信,蜜莉絕對不可能是謀殺丈夫的凶手。

後來,蜜莉的第五個丈夫也意外死亡了,威廉姆斯實在坐不住了,他再次去見局長,請求對蜜莉展開調查。這次,局長氣得火冒三丈,狠狠地將他訓斥了一頓:“威廉姆斯,你難道是鬼迷心竅了嗎?你的懷疑都是無端的、愚蠢的,你應該去懲罰那些真正的罪犯,去女王區大街上轉轉吧!大批犯罪分子等著你去打擊,你怎麽還有工夫去懷疑一個無辜的女人?”

局長的訓斥讓威廉姆斯非常難過,可他並不放棄,因為他認定:蜜莉是個狡猾的女殺手,她正不斷殘害女王區的年輕男性,而自己的使命就是要讓這個可怕的殺手認罪伏法。

直到後來,蜜莉的第七個丈夫也因意外而死於非命,威廉姆斯終於決定隱瞞自己的身份,找到蜜莉,終止她的犯罪計劃。

於是,威廉姆斯就像前文所述,來到了蜜莉家的門前。

此前,他並不知道蜜莉是個什麽樣的女人,但他想:“既然連續七任丈夫都死在她手上,也許她是個滿臉凶相的女人。”可是當蜜莉出現在他麵前時,他也暗暗吃了一驚,看著蜜莉那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那雙纖細、嬌小的手,還有那有如嬰兒般的柔嫩皮膚,他幾乎要否定自己先前的看法,不過他還是告誡自己:“千萬不要被女人的美麗外表所迷惑,越是美麗就越危險!那七個好男人不就是被她送上黃泉路的嗎?”

威廉姆斯不得不承認蜜莉的確是個漂亮的女人,難怪那麽多男人會不顧她的婚姻史,前仆後繼地愛上她。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會露出尾巴。”威廉姆斯始終相信這一點。於是,他就與蜜莉聊起她的婚姻、她那七位不幸的丈夫以及她對愛情的憧憬……

威廉姆斯堅信:“蜜莉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壓抑了太長時間,隻要她不停地傾訴,要不了多久,就會慢慢露出馬腳。”

而蜜莉呢?她則徹底被這個意想不到的來訪者迷住了。她一直期待有人能傾聽她心中的苦悶,而威廉姆斯先生對她的傾訴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和興趣。更令蜜莉吃驚的是,威廉姆斯居然知道她那些丈夫的所有情況,甚至當她有時敘述的事實出現錯誤時,威廉姆斯還予以糾正。而且,他似乎對她說的每一個字都很感興趣,還不時掏出筆記本記錄著。

威廉姆斯似乎對蜜莉家的房子也很感興趣。蜜莉心想:“這倒沒什麽奇怪的,畢竟這是一幢有著三百年曆史的老宅子,每當春季或聖誕節期間對外開放時,十裏八鄉的人們總會蜂擁而至前來參觀。”

此外,威廉姆斯對蜜莉的丈夫們的死亡地點和經過也顯得非常好奇,不過他表現得非常小心謹慎,比如,當他站在大廳的樓梯下時,眼睛會始終緊張地看著頭頂,好像生怕上麵再掉下個石像,把自己活活砸死,像潘一樣。蜜莉心想:“威廉姆斯的擔心完全多餘,因為在潘的葬禮後,那些石像就被捐獻給了博物館。”

當蜜莉帶著威廉姆斯參觀嘉曾經跌落的陽台時,威廉姆斯也小心翼翼,顯然他擔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掉下去。

最後,蜜莉留威廉姆斯在家裏吃午飯,兩個人一邊吃一邊聊。

午飯過後沒多久,天色漸漸變了,屋子裏越來越黑,蜜莉不得不打開電燈。看樣子,一場暴風雨就要到來了。不一會兒,屋外刮起了狂風,吹得窗戶“啪啪”作響,蜜莉趕快跑上樓去關窗戶,威廉姆斯也非常有紳士風度地跟上去幫忙,但他總是刻意與蜜莉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因為他擔心蜜莉會趁他轉身之際,把他推出窗外。

突然,一道閃電劃過天空,屋裏頓時陷入了黑暗。蜜莉想:“一定是閃電燒壞了電線,不過沒關係,在燭光下兩個人反倒更有浪漫的味道。”於是,她遞給威廉姆斯一個燭台,然後又點起一根蠟燭,兩個人繼續在二樓的走廊裏關著門窗。當他們來到後麵的樓梯上時,突然聞到一股刺鼻的煤氣味。

“糟糕,一定是風把熱水器的火給吹滅了!”蜜莉焦急地說,“煤氣閥門在地下室。”

“我去關煤氣閥門。”威廉姆斯吹滅了自己的蠟燭,“吹滅你的蠟燭!站在一邊,看著通往地下室的門,別讓它關上!”說完,他就沿著漆黑、狹窄的樓梯,摸索著向地下室走去。

“吹滅你的蠟燭!站在一邊!看著通往地下室的門,別讓它關上!”蜜莉回想著威廉姆斯留下的這句話,多麽專橫、不可一世的男人!刹那間,蜜莉想象著火焰吞沒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給他做著人工呼吸。多麽浪漫的一幕!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說——風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於荒郊野嶺的古老宅邸,一個神秘的陌生男人和一個美貌迷人的女人。而她就是那個女人。天哪,多麽刺激!

“砰”,一聲巨響將蜜莉從幻想中驚醒,“上帝啊,一定是煤氣爆炸了,威廉姆斯他……他也遭遇了不幸……”

當蜜莉回過神兒時,她才意識到,原來並沒有發生煤氣爆炸,隻不過是一陣狂風吹來,通往地下室的門被猛地關上了。蜜莉想到,威廉姆斯臨走前曾說過,要讓那扇門保持開著,於是她急忙衝到門前,拚命把它推開。

就在蜜莉猛地把門推開時,威廉姆斯剛好衝上來要做同樣的事,結果那扇門狠狠地撞在威廉姆斯的臉上,他仰麵跌倒,順著台階滾了下去,最後,他的腦袋重重地撞在磚頭地板上,一命嗚呼了。

蜜莉悲痛欲絕。

多麽好的一個人,偏偏這麽倒黴!但從某種角度來說,這種事她已經司空見慣了,所以知道自己應該怎麽做:發生意外死亡事件,必須第一時間打電話報告警察,而且不能動任何東西。

當她跑向電話時,不禁有些疑惑:威廉姆斯先生與自己素不相識,可他怎麽知道自己姓過的所有姓氏,而且順序絲毫不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