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光緒帝三次做被告

戊戌政變後,慈禧太後為代表的“後黨”立即聚集起來,開始對光緒帝的變法政策進行清算。期間,發生了慈禧太後三次審訊光緒帝的鬧劇。

第一次是在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日,政變當天。史料記載,前一天,光緒帝還在宮內接見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可這時慈禧就在幕後監視,光緒帝已經失去了自由。蕭一山《清代通史》記載:“因是日有召見伊藤博文事,後在幕後監視,故未即發作。”隨後,光緒帝便被控製起來。慈禧太後召集奕劻等頑固守舊的王公大臣,對光緒帝開始了第一次審訊。據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記載,當時,慈禧儼然太上皇一樣,高坐於朝堂,光緒帝則跪在地上,並設置了竹杖。然後,慈禧大發雷霆,曆數光緒帝的“罪狀”。光緒帝能怎麽辦呢?蕭一山《清代通史》記載:“帝戰栗俯伏,惟有涕泣。”第一次審訊結束。

第二次是八月初七日,政變第二天。對光緒帝的審訊是緊鑼密鼓。這次審訊是逼迫光緒帝表態,承認康有為等為亂臣賊子,並下旨捉拿。這真的是如刀割心,康有為等是自己一手提拔起來的維新誌士,讓自己否定他們,再親自下旨捉拿,光緒帝如何能做到!但是,麵對強大的慈禧集團,光緒帝沒有別的選擇。資料《驛舍探幽錄》記載:“呈與皇上,皇上轉呈太後閱畢,仍遞交皇上。皇上持此旨目視軍機諸臣子,躊躇久之,始發下。”從這段描述中,我們看到慈禧的霸道,光緒的無奈。

第三次是八月初八日,政變第三天。這一次是慈禧太後要求光緒帝認罪。她找了很多證據,包括從光緒帝住處搜查得到的資料。慈禧太後要讓光緒帝心服口服,逐條指認。光緒帝仍然是以沉默對抗,他能說什麽呢?總之是欲加之罪。自己變法圖強,為的是國家和民族的複興,為的是大清國的強大,何罪之有!但是,他也隻有沉默,一切話都是多餘的。

慈禧太後認為,光緒帝不說,就是認罪了。既然犯了這麽大的罪行,也隻有自己出山了,這才是她的真正目的。於是,慈禧做出了最終“裁判”:

1、太後重新垂簾訓政。慈禧太後朝臣,以光緒帝的名義,下發太後訓政諭旨:“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後兩次垂簾聽政,辦理朝政,宏濟時艱,無不盡美盡善。因念宗社為重,再三籲懇,慈恩訓政。仰蒙俯如所請,此乃天下臣民之福。由今日始,在便殿辦事。本月初八日,朕率王大臣在勤政殿行禮,一切應行禮節,著各該衙門敬謹預備。”慈禧就這樣,粉墨登場,重新把持了朝政。

2、囚禁光緒帝。慈禧接著對光緒帝采取了措施。她命人大造輿論:“以帝疾作,宣示中外。”就是說,對外宣稱光緒帝得了很嚴重的疾病,不能再處理政務了。於是,光緒帝被押往瀛台,完全與世隔絕,真正是“欲飛五羽翼,欲渡無舟楫。”直到光緒三十四年去世,光緒帝在這裏度過了長達10年的囚帝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