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流氓

合上日記本,感覺有點累,因為多年的寫作和磨蹭,厚重日記本有了淡淡汙漬。

厚厚日記本疊頁已經烏黑,感覺很像一個滄桑而寂寞的老人。

躺在閣樓的**,屋頂的玻璃亮瓦泄漏下一束天光,照得閣樓通明。

光束裏,無數灰塵亮晶晶漂浮起舞,宛如紛繁的記憶翻飛沉降。

吳手衝住在電影院附近的流水巷子。

20世紀初,電影院是金沙痞子的聚集地,是暗流湧動的驚爆點。

電影院分三層樓,一樓是放映廳,二樓是放映工作室,三樓是舞廳。

一樓放映廳中間部分租出去做商鋪,85年是冷飲店,95年是遊戲室,2000年變成了冰棍批發中心。

後來又出現改變,直到門前寥落車馬稀,無人問津的電影院終於變成一堆廢墟,後來又變成了二小的台階。

電影院左麵是員工宿舍樓,在宿舍樓三層有個小放映室,裏麵可以容納幾百觀眾。

95年,電影院是潘母雞的天下,因為他承包了放映廳。

真正的大電影院無人問津,因為那段時間流行港味錄像,那些火爆**電影層出不窮,大家都往放映廳跑,所以潘母雞賺得盆滿缽滿。

而電影院周邊也成為江湖痞子們的聚集地,幾乎天天上映暴力劇情,各路大神打打殺殺,大家也都司空見慣。

暴力衝突經常在羅馬街一直蔓延到揚叉街發生,貫徹整個小城,而真正的暴力中心就是電影院。

那時候謀鎮三天一趕集,電影院周邊被擠得水泄不通,密密麻麻的人群擠滿大街,那種場景可謂恐怖。

吳手衝家的流水巷子也有無數行人經過,巷子兩邊無數店鋪,生意都很火爆。

我和吳手衝是小學同學,那時他和我讀一個班,他性情非常溫柔靦腆,和我關係非常好。

事實證明人會變的,環境改變人本身,如果我們有個好的教育環境,吳手衝絕對不可能混江湖,我也不可能這麽愚妄的寫日記。

那時候考大學非常艱難,百分之一的人才有可能考上大學,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得進入社會。

那時候大學畢業後包分配工作,那時候工作也可以頂替的,所以,絕大多數的人最多讀到初中,讀到高中的隻有三分之一。

所以家長們心態好,畢竟考大學跟中彩票差不多,而且絕大多數人考不上,於是大家都不著急,所以沒有補習班,老師們也沒現在這麽惶恐。

我記不得是什麽時間認識的六幺了,那時候她在一小附近開了間美發店,我第一次去她那裏時,就被她的美貌吸引。

我的暗戀對象從小學到初中都有好幾個,有的取得實質進展,而大多數都有始無終,我對自己無法專情而惱恨,但很快會原諒自己。

到現在我都有個固執觀點,愛情能不能持久,取決於愛人的顏值和趣味,當然,那時候不說顏值,說漂亮。

記憶似是而非,充滿了不確定,更讓人沮喪的是,95年的記憶幾乎變成了空白。

本來這事無關緊要,畢竟我隻是一個普通人,普通人的失憶對這個世界毫無影響。

但是翻看日記時,我又出現一種迷離而虛幻的焦慮感。

我無法區分日記的真偽,對於一個失憶的人來說,日記是關鍵線索,而還有一種恢複方法,那就是我的朋友們。

我可以找朋友們回憶過去,用那些淩亂線索來支撐起事實真相,我想找吳手衝,但糟糕的是,他已經去廣城了。

我的朋友們像候鳥一樣四散紛飛,他們離開小城,散落到全國各地,沒有誰在乎誰,也沒有人記得誰。

我甚至已經忘記是什麽時候和他們疏離的了,隱約記得,我們之間好像發生過一件事情,而且那事情還特別重要。

更而且,事件中幾個關鍵人物我居然也忘記了,他們隱隱藏在我記憶幕布之後,神秘叵測。

我們之間到底發生過什麽呢?我很茫然。

把日記鎖進櫃子裏,櫃子裏密密匝匝,堆滿了日記本。

還有幾盤彩麵DVD光碟,上麵的太陽國女郎穿著泳衣,搔首弄姿,**性感。

各個年份的日記封麵迥異,95年的日記封麵隻是黃色。

那種雞蛋一樣的黃。

我的日記本和這些女郎和諧相處,記憶又開始混淆淩亂了。

吳手衝初中輟學後,一直在社會上混,他也經常找我玩,那段時間,小城治安已經開始亂了。

也不能說警官不管,但大多數衝突都是打架鬥毆,互相砍殺,隻要弄不死,警官都會進行調解。

打贏的一方賠醫藥費,打輸的一方躺醫院,大家都約定俗成,隻要搞不死人,一般都不會驚動警方。

那時候混社會成為流行風氣,青少年人人想做痞子,滿大街充滿火藥味。

街頭巷尾,動不動就有人挑釁,你忍氣吞聲倒算了,隻要敢回話,立刻爆發激烈戰鬥。

有人身上隨時帶刀,他們帶刀不是嚇唬人的,而是實實在在要砍到別人身上。

而且這些社會人還受歡迎,他們吃酒要坐上席,耍女朋友都是最漂亮的。

人間充滿不公平,20世紀初,老實人根本不吃香,隻有穿得花裏胡哨的痞子才是香餑餑,他們受人尊重,感覺他們才是社會頂流。

那時候,吳手衝跟我一樣寂寂無名,街頭巷尾流行的港味情歌撩撥得我們內心瘙癢。

望著那些穿紅色燈籠褲的二逼們梳著亮晶晶發膠摩絲,帶著漂亮女朋友招搖過市,感覺他們才是人間五月天。

我在小城遭遇無數惡戰,從小學打到初中,然後又跟著吳手衝打到二十多歲。

我不知道自己收獲了什麽,唯一的紀念就是日記,日記承載著我的曆史。

我在十六歲那時決定,要做一個痞子!

最大的那種!

我和吳手衝一拍即合,他的夢想也是做一個地痞!

他的野心沒我大,因為我的野心是周潤發那種。

浪奔,浪流,萬裏滔滔永不休。

記得那年清明節,我和吳手衝坐在天馬山半山腰草地上,遠望著小城璀璨的燈火,一種洶湧**充溢胸膛!

然後我指著小城,轉頭對吳手衝道:“三年!我需要三年,做這裏最大的痞子!”

吳手衝興奮地點頭:“老七,我們一起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