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刺殺唐九函
前幾天偶爾翻起幾本日記,突然看見95年記錄的那部分,感覺有些詭異。
整整一個月,都是關於壽池的內容,一時間有些恍惚了。
蹊蹺的是,自己從來沒有去過壽池。
我覺得,要麽是我出了問題,要麽是這世界出了問題,因為我實在想不起壽池是個什麽地方。
出於一個寫作者的好奇,我開始閱讀那本日記,感覺好像發現了新大陸,又新奇,又刺激,又恐怖!
整整幾大本日記,都是關於緬國的內容,一時間有些恍惚了。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有寫日記的習慣,我喜歡用一本雜誌那麽寬的白紙寫日記。
那種白紙厚厚一疊,然後自己用鋼針刺投,用線穿過去,做成為線裝書的樣子。
白紙沒有格子,所以我寫字歪歪斜斜,沒有規範。
然而,經過漫長時間的鍛煉,我的字越來越工整,越來越小。
小到蒼蠅那麽大,螞蟻那麽大,最後像鹽粒那麽細。
沒有人能讀懂我的日記,首先就是字太小。
就算你拿著放大鏡,也不一定辯識得明白,因為我的字不僅小,而且潦草。
第一本日記是從95年7月1號開始,我記錄了殺人過程。
日記上記載,我殺他過程很快,幾乎沒有費勁。
從他背後走過去,先是抓了他頭發,然後用刀鋒割開他喉嚨。
血噴射而出,帶著腥甜的氣味。
從來沒有聞到過甜味如此濃烈的血,我懷疑他是糖尿病患者。
那個可憐的家夥捂著喉嚨,緊張地嗬嗬叫。
全身都在抽搐**,我看見他絕望而驚恐的眼睛。
很奇怪,我居然如此淡然。
日記記載,我殺的人姓唐,全名唐九函,是個無業遊民。
我之所以殺他,是因為他追求六幺。
六幺是個漂亮女人,體態嫋娜,皮膚晶瑩,前凸後翹。
唐九函是個無賴,他曾經放話,如果得不到六幺,他會殺了她。
我前後警告過唐九函五次,讓他放過六幺,而且六幺也報過警,唐九函也因為騷擾他人關了十五天
但這些根本沒用,唐九函出來繼續騷擾六幺。
然後六幺找到我,眼淚汪汪地望著我:“七哥,我該怎麽辦?”
我找唐九函談話。
那雜種梳著大背頭,戴著金項鏈,穿著花襯衣出現。
見麵就譏笑著拍打我的臉:“唐小七,你狗日的也想替人出頭?”
那天,我強顏歡笑和他說話聊天,陪他喝醉。
但這個狗雜種仍然不想放過六幺。
從那天開始,我就想辦了他。
唐九函離過三次婚,老婆都是被他打跑的,六幺要是跟了他,下場可想而知。
所以我決定動手,把他辦了。
95年殺人,可以逃亡緬國,從雲北固治鎮出發,有條隱秘小路通往邊境。
在固治鎮找滿爺,花五千塊,就有摩托車送你到緬國,再花五千塊,可以買到合法身份。
那天殺了唐九函後,我並沒有急著逃跑,因為我還有一個朋友幫忙。
朋友姓李,是個拉板車的,我喜歡結交朋友,三教九流都有。
我找李板車幫忙,把唐九函屍體拖上板車,然後用塑料布把屍體遮掩起來。
李板車的板車上還有很多紙箱,這些紙箱遮蔽了屍體。
我們把屍體埋在小城郊外五裏坡的亂葬崗,那地方埋的全是無名屍體。
之前李板車跟我說過,黃金大酒店死的小姐都埋在那裏,這話我聽進心了。
我這計劃天衣無縫,完美到了極點。
因為唐九函隻是一個社會渣滓,而且他沒有親人,死了也沒人注意。
也許我可以繼續留在謀鎮,但我知道,時間一長肯定露馬腳,於是我準備逃亡。
故事越發精彩了,翻到第二頁,仍然是五千字。
字仍然很小,很潦草,我自己閱讀也很困難。
我是在河岸邊殺的唐九函。
95年,謀鎮的河岸一片荒涼,河岸邊是密密麻麻的水竹,還有荒涼的田野。
把他約出來費了些心思,我用六幺做誘餌,約他到河岸邊談事,我就知道他會上當,果然他來了。
六幺一看見他就跑,唐九函就猛追。
這時候我從田埂邊起身,跑到他身後,一把抓緊他頭發,然後一刀割了他喉嚨,跟殺雞一樣簡單。
血四處噴濺,我把他從背後拉倒在地,血汩汩的流淌,又臭又甜。
他足足掙紮了一分鍾才死,為了讓他死快點,我在他心髒補了一刀。
日記上寫,當時我唱著一首歌,好像是郭富城的《對你愛不完》,風吹在夜未央,一顆心呀晃啊晃。
唐九函用那雙驚怖眼瞳盯著我,而我也目不轉睛盯著他:“對你愛、愛、愛、不完!”
埋葬屍體後,我出發去雲北昆月,去昆月要從貴尚坐火車,日記上寫是兩天一夜。
到了昆月後還要轉車,才能到固治。
到了固治還得找滿爺,才能去緬國逃亡。
談到滿爺,不得不提到怒姐。
怒姐是我認識的一個好姐妹,比我大十歲。
我們是在酒庫認識的,酒庫是一個酒吧。
我認識怒姐時,她已經在固治做生意了。
那天我朋友生日,朋友介紹我們認識,怒姐豪爽,說話風趣,我們喝得很高興。
怒姐拍著我的肩膀說,兄弟,以後有麻煩到雲北來找我!
當時,我把這句話當成戲言。
可沒想到,怒姐這話成了真。
人生有很多話不能相信。
老板給你畫的大餅,爹媽對你的期待,朋友為你兩肋插刀,女人說她愛你。
但怒姐,是個例外。
殺唐九函之前,投奔怒姐也是我計劃之一。
因為她跟我說過,以後遇事,到雲北,到固治,她會帶我找滿爺,然後偷渡越境緬國。
我不會讓她白幹,事成之後,給她一萬。
那時候,一萬已經不少了。
我下車時,已經黃昏時分。
本來以為是場一帆風順的旅行,結果沒想到,我的麻煩才剛剛開始。
晦暗的天色彌漫固治,大江奔流,高山聳立,中間夾著一條蜿蜒城市,感覺很荒誕。
日記裏,我對固治有過很長篇幅的描寫。
譬如它的街道。
店鋪。
可憐的巷道。
以及那些屋頂寥寥無幾的綠植。
我熱愛自己去過的每一座城。
唯獨討厭謀鎮,痛恨謀鎮這個小城。
我想我對陌生城市的愛是源於陌生,而對謀鎮的恨是源起熟悉。
95年,那時候我才二十多歲,是一個充滿躁狂和幻想的男人。
怒姐在街邊等我,她打著一把紫色的傘,怒姐的大腿很白,很粗,但她的腰也很粗。
怒姐笑嘻嘻地把傘舉到我頭頂,我微笑著把傘拿過來,然後肩並肩走路。
我注意到對麵街道,居然站著那個白衣墨鏡女人,她無意間發現我,慌忙把臉轉到一邊。
她的謹慎讓我不爽。
老子這麽帥,難道真像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