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案情分析會

晚上十點多鍾,重案組的會議室裏卻仍舊是燈火通明。經過一連十幾個小時的高強度工作,警方已經完成了對命案現場的勘測,並對相關的物證痕跡進行了初步的檢測和化驗。負責外圍調查的警員也完成了對被害人身份及主要社會關係的排查。雖然夜已經深了,每一個人臉上都寫滿了深深的倦意,但林千羽還是決定要趁熱打鐵,召開一次案情分析會。

林千羽坐在會議室的正中央,用堅毅的眼神掃視了一下會場的所有警員,然後沉聲說道:“各位,我知道大家這一天過得都很辛苦。但是大家也應該明白,這起案件被害人的身份非常特殊,是當紅的影視明星。經過媒體的報道之後,這起案件已經成為了全社會的輿論焦點。如果我們警方在短期內偵破不了這起案件,一定會成為千夫所指的對象。所以,今天晚上就請大家再堅持一下,進行一次案情梳理,爭取能夠找到一些有價值的線索。”

林千羽說到這裏,將目光投向了不遠處的法醫許誌明:“老許,你先將屍檢的結果和命案現場的痕跡鑒定情況和大家講一下。”

許誌明聽到林千羽的命令之後,緩緩地戴上了眼鏡。他操作著鼠標,點開了一張幻燈片,位於會議室正中央的幕布上立刻便出現了一張案發地的全景圖。

“命案發生在距離市區大約20公裏的一處森林之中。這片森林位於山區,上山的道路隻有一條,也就是我們今天白天所行駛過的那條陡峭的山路。山路上麵沒有監控,所以我們並沒有獲得任何的監控資料。”許誌明點擊了一下鼠標,熒幕中的圖片切換到了命案現場的近景,“被害人叫做班妮娜,女,22歲,是著名的影視明星。在命案現場,我們還發現了一輛奔馳越野車。經過核實,這輛越野車是班妮娜在一年前所購買。被害人正是駕駛著這輛越野車來到了位於森林中的這片空地,然後被凶手所殺害。被害人身上一共有兩處傷口:第一處是胸口位置的傷口。經鑒定是被尖銳的利器刺穿所導致的。這也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不過,大家要注意一個細節,班妮娜的生理結構很特別,她的心髒是左右易位的。我們普通的人心髒都在左側,可是班妮娜的心髒卻長在了右側,所以當時凶手這一刀捅下去,並不能夠立即要了班妮娜的命。真正導致班妮娜死亡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過量出血,或者是血液吸入肺部導致窒息性死亡。因為屍體腐爛得非常嚴重,所以我們現在還無法判斷被害人最精確的死因。

另一處傷口在被害人的小腹部,傷口大約10厘米長。凶手剖開被害人的小腹之後,又將被害人的胃及一部分腸子扯出了腹腔,並用刀子將其劃成了兩半。我們對被害人的胃部進行了檢測,並沒有發現任何的毒藥或者違禁藥品的殘留。凶手為什麽要將被害人的小腹剖開,我們暫時還沒有找到合理的解釋。除了這兩處傷口之外,被害人身體的其他部位都沒有發現任何的傷痕,也沒有被電擊過的跡象。因此,被害人是在頭腦意識清醒的情況下被凶手殺死的。”

許誌明繼續點擊鼠標,幕布上的畫麵切換到了班妮娜屍體的特寫照:“由於天氣炎熱,屍體又被捂在車裏,因此腐爛的程度非常嚴重。我們經過化驗比對,並結合被害人手腕上被損害的手表指針,判斷被害人死亡的時間是在7月17日23:28左右。由於被害人身份太特殊,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對屍體進行了DNA比對,確定被害人就是著名影星班妮娜。”

雖然在場的刑警們對此早有心理準備,可是當法醫老許將最終的結果宣布出來的時候,會場之中還是爆發出一片驚呼聲。一名如日中天、炙手可熱的女明星,竟然在她星途最為璀璨的時候被人殘忍謀殺,而且被棄屍荒野一周之久。究竟是什麽人會做下如此血腥的案件呢?在場的所有警員神色之中都透露出了一絲難以掩飾的憤怒。

許誌明繼續說道:“我們在現場一共提取到了三個人所遺留的痕跡,分別是被害人班妮娜的,以及報案人桑昆的,剩下還有一個不明身份的男人所留下的痕跡。一共有7處指紋,還有22處腳印,以及一些屬於男性的毛發。這些指紋和腳印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所遺留。”

林千羽眯縫著眼睛望向了許誌明:“老許,根據腳印能夠推算出凶手的身高嗎?”

許誌明將一張已經計算好了的圖紙遞給了林千羽:“根據現場的各項痕跡來推算,凶手的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體重大約80公斤。”

林千羽接過圖紙,仔細看著上麵的數據。而許誌明則繼續匯報著:“我們還在死者的指甲縫中提取到了一些人體細屑。經過DNA對比,與現場遺留的毛發屬於同一人所遺留。這些人體碎屑很有可能是被害人與凶手搏鬥的過程中,從凶手身上抓下來的。

通過現場所遺留的痕跡來判斷。存在這樣兩種可能,第一就是**殺人。凶手由於殺人後的慌亂,導致現場遺留了眾多的痕跡。不過,這種假設已經被林組長在案發現場推翻了。

那麽剩下的隻有最後一種可能,那就是凶手是有預謀的犯罪。隻不過凶手在處理現場痕跡的時候,遇到了突**況,凶手來不及清理現場便倉皇地逃走了。”

“那這種突發的情況是什麽呢,是被人撞破了嗎?”一名中年警察問道。

許誌明並沒有回答,而是將目光望向了林千羽。

林千羽抿了抿嘴,說道:“被人撞到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這片森林白天都幾乎沒有人經過,更何況是在深更半夜。凶手既然能成功地躲過所有的監控,自然不會輕易留下這麽多的不利證據。唯一的解釋隻能是凶手在作案的過程中出現了意外。這個意外很可能就是凶手在與被害人搏鬥的過程中不小心受傷了,所以無法繼續清理現場了。當然,這隻是一種推測。由於凶手帶走了作案用的凶器,無法對凶器上的血液痕跡作檢測,所以我們暫時還找不到證據的支持。”

對於這樣的解釋,大夥覺得還是可以信服的。畢竟破案有時候還是需要一些大膽假設的。更何況從邏輯上講,林千羽的推測還是站得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