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幾種可能性

“有沒有可能是同夥作案?”坐在駕駛位上的顏思明突然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沉重,但他隨後透過後視鏡看了一眼坐在後麵的羅涵,眼裏閃過一絲希望。

我和小朱警官的眼神不由得也同時投向羅涵,後者抬起頭來,和後視鏡裏顏思明的眼神交流了一小會,最終微微搖了搖頭開口說道:“不會是同夥作案的。”

“你可以確定嗎?這件案子如果讓他一個人做的話,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啊!”顏思明的語氣有些急躁起來。

羅涵沉吟了一會,隨即語氣篤定地回答道:“可以確定,這兩起案子絕不是團夥作案,而且凶手也一定隻有一個人,那就是尹飛。”

這是我們每個人心裏都清楚的事情,尹飛是兩起案件的死者唯一的聯係,再加上尹飛對兩名受害者都有足夠的殺人動機,而且兩起案件的犯罪手法,犯罪時間等方麵基本完全相同,那麽這個尹飛就算不是單獨作案的凶手,也一定是團夥作案的主犯。

“我知道你們應該都覺得這件案子更偏向於團夥作案,因為一個人根本很難完成這件案子,但你們再仔細想想,凶手處心積慮地設計了這麽一大串詭計,卻在一個很明顯的地方犯了個看似致命的錯誤。”

羅涵停頓了一下,我心裏急躁的感覺也消失了很多,開始慢慢沉浸在羅涵的推理中了。

“他在t市的譚秋案件裏,無意間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或者說,根本就是故意的,你們想想,這兩件案子凶手都做得滴水不漏,但在這個關鍵的節骨眼上卻犯下這麽大的錯誤,不是顯得很突兀嗎?”

的確,我們三人聽到羅涵的分析不由自主地點了點頭,但還是沒搞懂為什麽羅涵會排除團隊作案的可能性。

“毫無疑問,凶手的這個行為就是故意的,讓兩個目擊者都看到自己,從而讓警方覺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也就更不可能作案。”羅涵抿了抿嘴唇:“他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迷惑警方,如果是團隊作案的話,這一切不就成了無用功了嗎?”

羅涵講到這種程度,我腦子才慢慢轉了過來,事情的確正如羅涵所說,凶手又是故意暴露自己,又是給自己故意讓兩地的目擊者看到自己的,花了這麽大的功夫製造出這樣的情況,肯定是為了迷惑警方,讓案件變得更難破解些。

如果這種情況下還存在同夥作案的可能性的話,無疑是為警方降低了這兩件案子的調查難度,這違背整個案件的底層邏輯,是絕對不可能的。

顏思明和小朱警官此時也明白了過來,雖然他能夠解釋得通從而排除同夥作案的可能性,但還是沒能將蒙在我們心頭的陰影所揭開,凶手到底是怎樣做到同時在兩個地方作案並被目擊到的。

我又向羅涵提出了兩種可能性,但都被羅涵一一否決了。

首先第一個,我提出會不會凶手在案發後將屍體轉移了,發現屍體的位置不是第一案發現場。這個想法提出來之後,羅涵,顏思明和小朱警官都一副看傻子的眼神盯著我,看得我渾身發毛。

後來羅涵解釋說,他仔細觀察過兩起案件的案發現場,我說的這種情況從兩起案件的案發現場痕跡來看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凶器在現場,現場的血跡也符合死者倒地後自然蔓延的情況,所以兩起案子的第一案發現場確定是發現屍體的地方。

我的第二個想法,倒是讓其他人思考了一會,不過還是沒有逃過被羅涵否決的命運。我提出有沒有可能凶手像電視上一樣,做了什麽神奇的延時裝置,可以將死者的死亡時間延後,以此來擾亂警方的調查。

羅涵說這種情況也基本不可能發生,先不論凶手當晚在行凶後有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回收用來延時的裝置,就算有,但要保證在相距一百公裏以上的兩個不同城市裏做到在同一時間精準地殺掉兩個人,這樣的作案難度太大了。

如果凶手是正常人,是絕對不可能采用這樣冒險的方法,更何況我們還有兩個目擊證人,他們可是確定自己在當晚的同一時間見到了身穿黑衣並且從兩個案發現場走出的凶手。

接連被羅涵否決了兩個我自認為很奇妙的猜想,對我而言的打擊有些大,於是幹脆不想了,把腦袋放空,靠在車子的靠背上聽他們講話。

小朱警官翻著手裏的文件夾,那裏是t市警局發過來的有關他們那邊那件案子的進展狀況,他們將尹飛帶回警局後,與目擊者上班族進行了對質,上班族聽到尹飛的聲音後,很確定他就是自己案發當天晚上在公寓附近碰到的那個黑衣男子。

於是羅涵針對於t市的那件案子又重新做了時間線的整理,內容如下:案發當天晚上七點半以後,死者譚秋從公寓出門,大概走了十五分鍾左右的路程,在晚上八點左右,來到了公寓附近的一家法式西餐店裏準備用餐。

在即將進入店內的時候,死者的母親突然打電話過來,說是要在第二天來市裏探望女兒,並且問了女兒有關於第二天想吃什麽的問題,譚秋說了自己想吃的東西後便急匆匆掛斷了電話。

晚上九點零五分,譚秋用餐完畢,大概在九點半左右回到家中,十一點左右,凶手進入譚秋家中,正好遇到譚秋卸了妝,換了衣服,於是將其殺害,並在離開的時候被附近路過的上班族碰到。

而趙雅案根據男學生所提供的線索,可以整理出一個新的時間線來:案發當天下午兩點半左右,死者在商場買了東西後,在下午五點多進入日料店用餐,下午六點零三分離開,大概十分鍾後到家。

隨後當晚十一點凶手來到死者家裏,期間可能發生了某些非暴力形式的衝突,發出了金屬碰撞聲,隨後凶手以和t市譚秋案同樣的犯罪手法殺害了趙雅女士,並在離開的時候被居住在案發現場對麵且學習到深夜的高三學生所目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