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意外財富

盧令令因為那天惹惱了歌丘沮喪了好一陣,冉黎開導他說,跟女孩子相處並不是在做一道解答題,一步錯步步錯;而是在做一道論述題,就算有做錯的地方,隻要後麵補救回來就可以了,所以下次好好表現就行了。

經她一開導,盧令令的情緒總算好轉過來,熱情地投入見習調酒師的生涯。

調酒這份工作,不光要記憶力好,關鍵是要熟悉酒性,冉黎一一講解八大基酒的特性,基酒和基酒之間存在著微妙的相生相克,哪種酒和哪種酒能搭配,要培養出一份直感,盧令令學習完基礎課程,說了一句十分中肯的話,“啊,我明白了,酒和酒就好像人一樣,對脾氣的人才能處得來,不對脾氣就會打架。”

類似的話,著名品酒師比爾·卡薩馬奧也曾說過。

冉黎站在吧台旁邊的小門裏,看盧令令正在熱情招呼一個客人,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短短幾天,他已經有模有樣了,這小子真是可塑之材。

這裏幹活的夥計都是活了幾百年的同類,有些曾經是嘯聚山林的不法分子,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殺最狠的人就是他們的真實寫照。

叫他們當酒保,麵帶微笑地招待客人,簡直比叫他們去死還難,所以酒吧草創之初,冉黎隻好親自上陣,翻各種雞尾酒的書,去別的酒吧臥底,硬著頭皮把門麵撐起來。

此時正是下午,客人比較稀少,冉黎索性將這個時段交給盧令令,權當實習。

那位客人品嚐了一口雞尾酒,稱讚一句,“嗯,怎麽調得這麽好喝的,比起黎姐也不遑多讓啊,有什麽竅門沒有?”

“哈哈。”盧令令搔著腦袋傻笑,“其實第一次黎姐要我調這種雞尾酒我是拒絕的,因為,你不能讓我調,我就馬上去調,我要嚐一下,因為我不願意調完了以後再加一些香料進去,酒“咣”一下,很香、很甜,這樣客人出來一定會罵我,根本沒有這樣的雞尾酒。後來我也經過證實這個雞尾酒確實是地道的,我嚐了大概一星期左右,感覺還不錯,後來我在調的時候也堅持不要加香料,因為我要讓客人看到,我喝完之後是這個樣子,你們喝完之後也會是這個樣子!”

冉黎扶額苦歎,就是愛胡說八道的毛病改不了,無論生熟,這小子跟誰都能口無遮攔,當酒保,她一再強調,要高冷!

客人被這番話逗得大笑,喝完一杯,又點了一杯“瑪格利特”,冉黎頗感興趣地繼續觀察,盧令令目前隻學會了伏特加、威士忌、琴酒三種基酒衍生的雞尾酒調法,“瑪格利特”的基酒是龍舌蘭,他還沒學。

隻見盧令令鄭定自若地說了一聲“好的,請稍等”,然後裝模作樣地去取酒,突然捂著肚子,“哎喲,我肚子疼,失賠一下!”

一溜煙跑過來,看見冉黎在,“黎姐,幫我頂上!”

“你還真有辦法!”冉黎無奈地歎息,過去幫了他一把。

送走客人後,盧令令在門裏探頭探腦價張望,冉黎勾勾手指,“過來,我給你找本酒吧聖經,你自己琢磨一下,抽空自己調來喝一喝。”

冉黎帶他來到自己的房間,在書架上找來找去,各種書被扔得滿屋子飛,一本很厚的書掉在盧令令腳邊,他拾起來一看,上麵已經蒙了一層灰,用袖子撫去,三個大字格外醒目——“名妖錄”。

他信手翻了翻,這本書的紙質很差,就像尋常可見的地攤貨盜版書,作者叫木蘭非。

“這是啥?”盧令令問。

“那個?是一本三俗玄幻小說,作者是個立誌當作家的小妖,因為是酒吧的熟客,就送了我一本,挺沒勁的,我看了兩章就扔那了……咦,我的酒吧聖經放哪去了。”

同類寫的小說啊,盧令令頗感興趣地翻開,扉頁上寫著一句很裝B的話,“你所看到的世界遠非它真實的模樣,對於妖,你又了解多少。”

“借我看看吧。”

“送你了,看完替我扔了。”冉黎動動手指,地上的書一本本飛起來,自動排進書架,沒找到那本調酒大全,隻好作罷。

盧令令有點心疼這個作者,寫這麽厚一本書,再怎麽不好看也是付諸了心血和時間的,卻被人當成垃圾。

這天晚上打工結束,他躺在自己簡陋的小房間裏翻這本書看。

小說主人公叫作筱飛,一個毫無特色的三無少年,因母親病重借了高利貸,被討債的流氓暴打,之後又被抓到東南亞給有錢人當男寵(此處省略二十頁不堪入目的描寫),逃出來之後鑽進一艘貨輪回國,發誓要報仇,結果又被流氓暴打,輾轉住進醫院。

前二十章淨是這些三俗無聊的情節,不過作者的敘述功底還是可圈可點的,念在這一點上,他耐著性子繼續閱讀下去。

筱飛住院期間,無意中聽見一場見不得的光的交易,被醫生威脅,並且給他注射了會變白癡的針,然後被送進精神病院,被一幫老變態淩辱(此處省略三十頁不堪入目的描寫),在接受電療的時候,他突然清醒過來,再次逃跑。

“這是什麽鬼!”他憤然拋書,想想還是撿起來,已經吃了這麽一大坨翔,不在乎多來一口,說不定後麵有勁爆內容。

他繼續往下看,主人公的好運終於降臨了,一位神秘西裝男給了他一個信封,裏麵有一筆錢和一個地址,西裝男告訴他去那個地方,他將會改變自己的人生。主人公興高采烈地去了,結果那是個傳銷組織……

“靠,坑爹啊!”

他把書扔到地上跺兩腳,真想把作者揪出來暴打一頓。

百無聊賴地躺了一會,既沒手機可玩,也沒有電腦,想一想還是把書撿起來,心想老子再給你一次機會好了。

直接跳過傳銷組織那冗長的一段,大概全書進展到三分之一的時候,主人公才撿到一顆魔法球,能夠隨心所欲地召喚曆史上的名妖,這劇情比八十歲老太婆的**還慢熱,槽點比天大。

筱飛第一次召喚出來的名妖是孫悟空,這裏有一段孫悟空的介紹——

“真實的孫悟空:兩界山的小妖,原本是山賊的養子,無意中被卷入一場山賊內訌,後來被一個唐朝和尚救出,便護送他去天竺取經,唐僧去世之後,孫悟空不知所蹤。後世流傳的關於他的故事,多半出自劇作家和小說家的想象,真實的孫悟空既沒有大鬧過天宮,也沒有成為鬥戰勝佛,他僅僅是個平凡的妖,不過他確實有件棍形態的妖兵,具有不可摧毀的屬性。按照一些千年老妖的說法,孫悟空的妖技是種十分強力的轉換技,可以將一切物體變成一切物體,這似乎正是七十二變的淵源。”

這段風格和惡爛劇情完全不一致的嚴謹描述讓盧令令眼前一亮,難道說,孫悟空真的存在過嗎?

他之前也試過變身孫悟空,但變出來的卻是86版西遊記裏六小齡童扮演的,連毛都是粘上去的。

經過自己這段時間的摸索,他發現“逆魔兔仙”的變身是建立在概念基礎上的,見過的人沒問題,百分之百可以變出來;沒見過的人呢,比如貝多芬,以前為了應付暑假閱讀任務讀過貝多芬傳,所以也可以變出來。

一言以蔽之,隻要自己腦海中存有概念的人,就可以變出來。

而這段介紹,讓他對孫悟空產生了非常細致的概念印象,於是乎,盧令令激動地將書丟在一旁,雙手結印,發動妖技,手指顫抖地將“兔子”兩字擦掉,寫上那位絕世妖王的名字——孫悟空!

妖技發動成功!